行政复议与应诉科2021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范文
2021年上半年,我科室在局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基本情况
行政复议方面:2021年上半年,共收到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44件,其中受理35件,不予受理6件,其他处理3件。在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16件、驳回1件、终止3件、确认违法8件,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做到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
行政应诉方面:2021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第三人行政复议答复、检查监督案件共计33件。
(一)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查清事实,明辨是非,重证据、依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符合条件受理率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依法进行诉讼答辩,依法举证。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审理的质量和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司法审判良性机制的互动衔接,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监督考核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
(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畅通受理通道,做到有案必登,应收尽收。为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进一步强化落实行政复议立案登记制,对复议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都依法受理,复议申请材料不全的依法及时地督促申请人补正后受理,做到依法案件受理率100%。开通行政复议网络申请渠道,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救济途径和参加行政复议依法享有的权利,对不符条件的依法不予受理,且在耐心解答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通过办理行政复议工作和接待来信来电来访,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政府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
(四)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的指导协调、实地调研工作。1.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区实地调研指导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旨在摸清机构底数、掌握工作动态、提升办案能力、强化协调监督,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采取召开座谈会、评查案卷、查看平台、现场指导等方式,全面了解所在地行政复议应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案件办理的情况,对案件办理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现场操作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的在线办理,并就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强化府院联席机制以及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2.在办理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接受各政府部门、各区政府、行政相对人关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咨询和请示30多次,指导各政府部门、各区法制办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将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工作。仍然要狠抓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应诉这个中心工作,提高案件审理及应诉水平,充分发挥案件集体讨论会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使每一个经复议的案件能经得起检查,切实做到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要把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购买服务或其他适合方式,合理使用辅助人员。加强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发布的白皮书、司法建议和典型行政案例的学习和培训。建立败诉案件内部分析研判机制,对本机关败诉的案件进行专题总结,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研究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避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发生,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三)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与法院良性互动机制的积极作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作出行政行为之前应全面评估法律风险,必要时应与法院沟通,尽量避免产生行政争议;与法院开展联合调研、联合培训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司法建议,认真落实研究、妥善处理,建立司法建议反馈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对行政执法漏洞的警示和弥补作用;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等方式,增强行政机关和法院的良性互动,积极稳妥解决行政争议,优化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积极探索和践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探索,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