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9月工作总结及10月工作计划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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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月工作总结(共计160项)
一、农业农村工作(共计55项)
(一)区年度重点工作
1.对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每周暗访督查,并形成通报。
2.2019年高标:项目结算送审价6046.85万元,决算评审初稿已出,区重点办正在核对,预计元旦前完成;2020年高标:已完成单项验收、区级自验自评、市级全面验收等工作,验收面积3.0088万亩,高效节水3560亩。
3.2019年度秀美乡村建设:申请区级配套资金拨付至70%,拨付了265万元;2020年度秀美乡村建设:每周督促湖南乡、七里岗乡按照下发的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开展项目建设。
4.2019年度新农村建设:督促岗上积镇、七里岗乡、湖南乡等及时上报秀美乡村建设点上的新农村建设结算评审报告,便于剩余30%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288万元);2020年度新农村建设:申请拨付至总建设资金的70%,拨付了724万元;2021年度新农村建设:调度各乡镇项目整治村开工情况,及时申请拨付30%启动资金。
5.野生稻原生境保护区:与野生稻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北京中水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初设方案已形成初稿。
6.智慧农业产业园:田间工程建设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竣工图绘制、质量检测资料、施工监理报告等材料的准备,待程序到位后于近期完成竣工验收;大棚采购安装已累计完成了28批大棚材料验收,已完成1#、2#、4#、6#、7#、8#、10#连栋薄膜温室大棚建设(完成率20.1%),正在进行13#、14#、15#连栋薄膜温室大棚的主体建设和20#、21#、22#、23#、24#、25#连栋薄膜温室大棚的基础建设。
(二)其他重要工作
1.上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汇总表和整改报告。
2.上报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和整改工作台账。
3.调度培训各乡镇(场)收集二类村相关材料和照片。
4.做好各项目部、劲旅和畜牧兽医站等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及二码联查上报。
5.完成东临新区辖区内国省道沿线绿化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标单位为江西省语世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收集完善2020年高标项目设计变更材料,签发会议纪要。
7.完善智慧农业产业园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8.编制下发了“整洁庭院”整治试点工作方案(湖南乡、七里岗乡)。
9.完成了第一个5万㎡连栋薄膜温室大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0.每月完成东临新区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监测信息录入工作。
11.强化禁捕退捕联合巡查,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排查整治。
12.每半月调度统计东临新区蔬菜、中草药种植情况。
13.对接乡镇(场),做好新区户厕摸排整改工作。
14.向市局报送新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调度表及相应佐证。
15.覆盖全区各乡镇(场),完成现阶段旱厕摸排;在此基础确定了75座优先整改旱厕名单,明确了旱厕整改计划。
16.落实户厕周督查,并下发相应通报。
17.对接政改科,完成对应土地流转证书制定和集体经济制度改革相应工作。
18.督查了湖南乡、七里岗、岗上积的土地抛荒,并下发督办单。
(三)一般业务性工作
1.报送东临新区农村土地流转调研表及农村土地流转招租表。
2.完成渔业统计月报(月报)。
3.报送高标项目资金、进度周报和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月报。
4.每月报送《东临新区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整改情况表》及《东临新区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已拆除农民住宅(宅基地)台账》。
5.每周报送瘦肉精调度表、生猪生产报表。
6.按时报送新区秋杂粮落实情况。
7.报送2021年东临新区设施蔬菜建设任务及完成情况报表、2021年主要蔬菜基地生产月进度表。
8.报送2021年东临新区中草药种植情况报表、2021年中药材种植基地分布表。
9.报送东临新区2020村庄长效管护工作情况表及资金使用表。
10.落实各乡镇特色农业保险。
11.对接七里岗乡,完成菩峰村遗弃死猪污染后续事宜。
12.每月报送2020年度高标项目和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统计数据系统联网直报。
13.开展新区养殖场(户)生猪生产安全排查、配合区环保局处理湖南乡鹏溪村车泉水散养牛环境污染问题。
14.与区财政金融局对接,完成湖南乡、七里岗、太阳镇2020年剩余农机补贴发放。
(四)参加会议、培训情况
1.参加东临新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评审会。
2.参加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
3.参加全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调查工作视频培训会。
4.参加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
5.参加省农业农村厅莅临东临新区调研工作会。
6.组织召开新区二类村“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培训。
7.参加全国及全省秋冬种工作视频会。
(五)文件制定印发情况
1.印发《关于申请拨付东临新区2020年度新农村建设资金的请示》。
2.印发《关于申请拨付东临新区2019年度秀美乡村区级配套资金的请示》。
3.印发《关于申请拨付新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垃圾处理服务费的请示》。
4.印发《关于采取部门采购方式聘请第三方对东临新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平行检测及抽样检测的请示》。
5.印发《关于支付2020年东临新区养殖险保费资金的请示》。
6.印发《关于支付2019-2021年东临新区湖南乡等4个乡镇(场)水稻保险保费资金的请示》。
7.印发《关于申请东临新区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全面验收的请示》。
8.印发《东临新区关于2021年度积极扩种秋杂粮夺取秋粮丰收的通知》。
9.印发《关于开展东临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
10.印发《东临新区2021年“整洁庭院”整治试点工作方案》。
二、水利工作(共计30项)
(一)其他重要工作
1.完成水土保持系统录入关于抚州市东临新区核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相关信息。
2.完成水土保持系统录入关于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信息。
3.完成水土保持系统录入关于东临新区一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相关信息。
4.完成陪同市检查小组检查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
5.完成2020年、2021年度湖蓝水厂用水计划下达通知书的盖章(临川水利局盖章)。
6.完成与自然资源、东发公司去湖南乡、七里岗乡、太阳镇、岗上积镇、红亮垦殖场的GPS定位,核实小2型水库是否为国有,以便水库确权登记。
7.完成配合长江委、抚州市水利局去湖蓝水厂配合检查。
8.完成灵谷峰幸福安置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的批复。
9.完成报送东临新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山塘、蓄水池)工程统计表。
10.完成提交东临新区防汛工作总结及下一步打算、工作总结附表。
11.完成用水统计系统录入抚州八三一台并注册。
12.完成岗上积镇、湖南乡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3.完成各乡镇(场)水库开展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14.完成各地旱情情况统计表。
15.完成新区7座大坝安全综合评估、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告审查会。
(二)一般业务性工作
1.完成重点水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情况的排查并上报工作。
2.完成水库网箱养殖取缔情况的排查并上报工作。
3.完成垃圾围坝整治有关情况排查并上报工作。
4.完成水利基建年报、水利基建月报及建设投资落实及完成情况的统计并上报工作。
(三)参加会议、培训情况
1.9月6日,参加关于收听收看全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调查工作视频培训。
2.9月9日,参加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服务会议。
3.9月18日,参加关于江西成品油二期管道抚州东临新区段改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会议的通知。
4.9月26日,参加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的通知。
5.9月28日,参加关于《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解读视频培训会的通知。
6.9月29日,参加抚州东临新区共生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抚州东临新区共生绿色建筑生态产业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会。
7.9月30日,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四)文件制定印发情况
1.印发《抚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整改通知书》。
2.印发《抚州市创兴水泥预制有限公司责令整改通知书》。
3.印发《抚州市鑫吉顺门窗有限公司责令整改通知书》。
4.印发《抚州市安华运输有限公司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共计37项)
(一)区年度重点工作
1.做好“三类人群”的识别与监测工作。
2.拟好《东临新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初稿。
(二)其他重要工作
1.做好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优化工作。
2.做好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二批项目批复工作。
3.做好市委巡察组发现问题的销号工作。
4.督促各乡镇(场)再一次排查扶贫产业是否存在“一股了之、一分了之”。
5.各级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工作。
6.做好小额信贷贴息工作。
7.做好第五期防止返贫监测调度数据的录入工作。
8.2021年产业扶贫收益差异化分红工作。
9.十四五省级重点帮扶村和十三五脱贫村驻村工作对录入工作。
(三)一般业务性工作
1.报送2021年东临新区灾情应对工作进度调度表。
2.下发提醒函(关于脱贫户刘润发儿媳疑似住危房的情况)至湖南乡。
3.梳理2020年省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4.做好第五期收入的录入工作。
5.报送东临新区乡村工匠信息统计表。
6.梳理8月份动态调整情况。
7.对接人保退回2020年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剩余资金工作。
8.做好东临新区消费帮扶馆宣传工作,对各采购单位下发提醒函,对接扶贫专馆安装系统工作。
9.督促各乡镇(场)完善就业务工信息采集及更新工作。
10.对接省大数据平台完善雨露计划信息工作。
11.收集9月份行业部门推送数据。
12.完善省大数据平台产业经营主体模块信息工作。
13.报送东临新区脱贫攻坚档案目录移交情况统计表。
14.报送“传承脱贫攻坚精神 献身乡村振兴伟业”主题论文。
15.将死亡人员与自然新增脱贫户购买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替换工作。
16.2021年光伏收益差异化分红工作。
17.督促投入扶贫产业资金的企业将第三季度资产收益拨付至东临新区财政金融局。
18.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四)参加会议、培训情况
1.9月6日,参加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会
2.9月22日,参加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工作培训班。
3.9月25日-9月29日,参加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研讨班。
(五)文件制定印发情况
1.印发《东临新区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
2.印发《关于同意各乡镇(场)优化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
3.印发《关于申请东临新区2021年小额信贷资金的请示》。
4.印发《关于申请发放2021年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资金的请示》。
5.印发《关于做好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四、民政残联工作(共计20项)
(一)区年度重点工作:
1.万福园公墓建设项目
墓穴安装总共完成18894个,墓穴总数量19694个,完成总量96%;区间路完成18770.6m,区间总路20162.4m,完成总量93%;墓穴间路沿石完成13510m,区间路沿总长14853.6m;完成总工程填土方量78852.9m3,挖方6286m3;4米消防通道路绿化带700*250*100路沿石完成2854m,总量是3832.5m,完成总量75%,消防通道4m宽完成252.44m,已完成总量1055.66m,5米宽消防通道已完成126.22m;完成围墙顶瓦面及粉刷工程,围墙总长度1261m;停车场基础碎石垫层并碾压实。骨灰堂、办事大厅、公厕已完成主体,平屋面工程及部分瓦工程完成;砌400mm宽主排水沟完成1555.2m(涵盖)。
(二)其他重要工作
1.各乡镇敬老院和民办养老院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和安全生产工作,湖南乡和七里岗乡敬老院中秋走访慰问工作。
2.民政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高龄老人等对象资金发放工作。
3.低保审批权下放监管工作。
4.殡葬改革日常监管工作。
5.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
6.筹备成立东临新区慈善总会。
7.民生实事工程相关工作。
8.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建设工作。
9.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相关工作。
10.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和康复器具发放工作。
11.生态停车场项目建设工作。
(三)一般业务性工作
1.数字民政录入及审核工作。
2.发放低保、特困、两残、高龄等民政对象生活补贴。
3.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及年检工作。
4.基层政权日常报表工作。
5.残疾人儿童康复工作。
6.转发相关通知并布置工作:①布置各乡镇(场)敬老院做好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和安全生产工作。②收集统计各乡镇(场)上报每日火化安葬情况。③布置各乡镇(场)录入二期数字民政相关数据。④布置各乡镇(场)做好“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工作。
(四)参加会议、培训情况
1.9月10日,参加全省民政信访工作视频会议和项目库培训视频会议。
2.9月17日,参加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推进会暨慈善和社会工作培训班。
五、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共计18项)
(一)其他重要工作
1.2021年度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工作。
2.2021年优抚对象调标工作。
3.退役军人优抚系统信息上传、审核工作。
4.2021年度转业安置相关准备工作。
5.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
6.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每日来访接待工作。
(二)一般业务性工作
1.退役军人优抚对象9月份财政供养资金发放。
2.推广“尊崇工作法”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3.每日信访动态报告。
4.上报东临新区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统计表。
5.上报东临新区每周信访接待情况统计表。
6.退役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7.农村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审批工作。
8.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推送工作。
9.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
10.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工作。
(三)参加会议、培训情况
1.9月26日,参加全市退役军人信访工作会议。
(四)文件制定印发情况
1.印发《抚州市东临新区2021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岗的通知》。
10月工作计划(共计78项)
一、农业农村工作(共计27项)
(一)区年度重点工作
1.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暗访督查。
2.督促各乡镇完成2019年度秀美乡村竣工验收和结算评审,完成剩余94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的拨付。
3.督促各乡镇完成2020年度新农村建设竣工验收和结算评审,完成剩余774万元项目资金的拨付。
4.督促各乡镇(场)开展2021年度新农村建设,完成30%启动资金的拨付。
5.督促各乡镇加快2020年度秀美乡村建设,务必按照新区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完成中央资金的拨付。
6.督促2019年度高标施工方、乡镇、村委、管护责任人签订移交管护协议,待结算评审后完成剩余工程款的拨付。
7.完成2020年高标项目市级全面验收问题整改和做好省级抽查验收准备。
8.完成2020年高标项目预算评审。
9.完成智慧农业产业园田间工程竣工验收。
10.完成智慧农业产业园大棚采购和安装建设第2个5万㎡智慧连栋薄膜大棚的联合验收。
(二)其他重要工作
1.做好禁捕退捕日常巡查,强化禁捕退捕宣传,营造禁捕退捕氛围。
2.衔接好中晚稻及秋杂粮种植工作。
3.做好新区2021年稻谷补贴发放工作。
4.做好新区农业抗洪防旱保收的工作。
5.联合区公共服务局推进新区改厕工作,指导各乡镇(场)推进工作。
6.跟进各乡镇(场)旱厕整改推进工作。
(三)一般业务性工作
1.继续上报禽流感监测排查和消毒灭源情况日报告表和动物监督检查信息日报表。
2.继续调度各地对辖区农贸市场进口水产品及进口牛羊肉售卖场所进行日常排查(日报)。
3.继续上报瘦肉精调度表、生猪生产报表。
4.每周上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资金拨付情况表。
5.继续上报各项目部健康防控情况报表(日报)。
6.继续上报畜牧、屠宰、疫情健康防控情况报表(日报)。
7.继续报送《东临新区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整改情况表》及《东临新区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已拆除农民住宅(宅基地)台账》。
8.报送新区农业受旱情况。
9.继续报送新区设施蔬菜建设情况表、中药材种植情况表。
10.完成新区2021年种粮大户报送。
11.完成新区2021年集体经济组织系统报送。
二、水利工作(共计11项)
(一)其他重要工作
1.跟进推进全区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的整改工作(2021年限期需拆除的房屋数量为9栋,现已拆除6栋,还剩3栋未拆除)。
2.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设计及规划(目前已完成7座大坝安全综合评估、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待设计根据专家审核意见修改,完成最终定稿设计报告预计完成时间10月8日,下一步批复、财审、招投标)。
3.跟进东临新区南港堤前桂段加固整治工程(正在进行财审)。
4.跟进湖南乡洪塘村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已完成招投标,下一步督促开工建设)。
5.跟进2021年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生产建设项目(非生产建设项目)图斑信息完善(已对图斑进行现场复核,找到了责任主体,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下一步督促责任主体完成整改)。
(二)一般业务性工作
1.排查非法矮围情况。
2.排查水库网箱养殖情况。
3.排查垃圾围坝整治有关情况。
4.排查河湖四乱问题。
5.上报水利基建月报及建设投资落实及完成情况。
6.每月上报水库蓄水情况3次。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共计17项)
(一)区年度重点工作
1.出台《东临新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
2.做好防贫监测与帮扶工作。
3.做好考评评估准备工作。
4.衔接资金下拨工作。
5.完成480万产业扶贫合作协议签订工作。
(二)其他重要工作
1.“三类人群”评级授信及贷款工作。
2.做好农村户厕管理系统监管工作。
3.对接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开展全区乡村振兴干部的业务培训会议。
4.做好新区副科级以上干部结对帮扶脱贫户的调整工作。
5.省大数据平台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审核工作。
6.做好动态监测工作。
7.召开东临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会议。
(三)一般业务性工作
1.长期监测有需要启动防贫保险政策的农户。
2.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3.做好自然新增脱贫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4.督促乡镇每月20日前录入光伏收益分配。
5.收集10月份行业部门数据并推送至乡镇。
四、民政残联工作(共计11项)
(一)区年度重点工作
1.做好万福园和岗上积公墓建设及管理。
2.做好全区“三沿六区”整治、入公墓安葬和项目迁坟等殡葬改革工作。
3.持续深入开展殡葬领域和婚俗领域移风易俗相关工作。
(二)其他重要工作
1.殡葬管理工作。
2.低保审批权下放日常监管工作。
3.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
4.持续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工作。
5.做好残疾人动态更新、无障碍改造、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和申请东临新区残疾人服务平台系统账号等工作。
(三)一般业务性工作
1.做好低保、两残、孤儿、高龄等民政对象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工作。
2.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报表材料。
五、退役军人工作(共计12项)
(一)其他重要工作
1.完成2021年度转业安置工作。
2.退役军人优抚对象10月份财政供养资金发放。
3.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稳控工作。
4.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工作。
5.退役军人“尊崇工作法”推广工作。
6.退役军人业务培训。
7.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推送工作。
8.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每日来访接待工作。
(二)一般业务性工作
1.农村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录入工作。
2.退役军人具体业务性工作。
3.退役军人来访咨询工作。
4.优抚对象资料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