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司法局关于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总结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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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度市司法局关于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总结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共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件,其中:建议2件、提案3件。目前已办复5件,其中:建议2件、提案3件。有关情况如下: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一)张恒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强公民隐私意识、加强公民隐私保护,填补隐私法律空缺的建议》(第027号),涉及多部门职责分别办理。涉及市司法局职责,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市立法空间有限,仅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具有立法权限,不具备公民隐私保护和管理领域的立法权限。下一步,我们将在借鉴其他设区市政府立法工作创新举措的基础上,围绕发展、改革主旋律,立足济宁实际,在特定领域做好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
(二)陈元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第154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市司法局会同法规执行部门共同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工作,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普及力度。通过“我执法我普法”电视普法栏目,组织市级国家机关上线普法。同时将11部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夯实相关部门单位普法主体责任,强力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精神,根据人大监督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结合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法治督察活动等形式进行督查落实。2021年市司法局将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力促执法部门做好地方性法规涉及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大力度执法,彰显法规权威。
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陈彬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法律援助的建议》提案(第135220号),市司法局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平台为依托,建立集山东法网济宁专区、村(社区)法律顾问APP、“法援在线”大数据中心等为一体的信息化矩阵,形成完善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机制,发挥法律援助对农民生活的保障作用。在全市基层乡镇(街道)共建立了285个工作站点,在各个村设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利用“互联网+”的模式推广村(社区)法律顾问app,目前已在全市5000余个村匹配运行,在重要工作站点为农民工、军烈属、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重点人群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结合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进村入户法治宣传,为基层农村、偏远地区发放法律援助绿卡、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卡、开展村居微信工作群“每日一法”。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优势为群众代办法律援助事项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二)宋忠逵委员提出《关于加强我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第135324号),市司法局联合综治、编委、民政、财政、人社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司法局联合市政法委、市中院、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在全市推开“和为贵”调解室模式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纳入工作重点等。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关于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以案定补”工作,加大对市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支持力度。督导各县(市、区)强化工作经费保障,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和专家咨询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鼓励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退伍军人安置、网格员选聘等各种方式进一步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切实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邓莉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提案(第135349号),建议加强《国旗法》的宣传普及力度,了解国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借此机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鼓励公民、组织在合适场合升挂、使用国旗。市司法局在制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时,将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法律十进”活动,组织开展《国旗法》的专题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意识、国家观念;同时将《国旗法》纳入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范围,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热爱国旗、尊重国旗的意识和情感。
三、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和答复情况
市司法局提案负责职能科室在办理建议提案期间,多次与代表委员通过电话、函件进行沟通交流,征询建议提案办理意见,各位代表委员均对建议提案答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