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近五年及2021年工作总结和未来五年及2022年工作思路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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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近五年工作总结
(一)促进就业创业成绩斐然。围绕就业创业提质增量目标,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创业乐业增收”行动,大力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业创业形势持续稳定,农村电商创业大赛、就业创业联合会等工作走在宁波大市前列。近五年来,城镇新增就业15.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5%以内,新增创业实体11万家。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成中国宁波人才市场余姚分市场,近五年来举办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690场,提供岗位28.9万个,达成就业意向5万人。推进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近五年来申报48个社区(村)为宁波市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其中6个社区(村)被评为省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持续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及山海协作,积极吸纳对口地区贫困劳动力来姚就业。
(二)人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人才工作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大力推进人才生态最优市建设,抓好各项人才政策落实,打响“姚江英才计划”、“国家级留创园”等引才品牌,高效实施“阳明学者”、“百名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专家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做细做优人才服务,人才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人才总量不断扩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素质不断提升,人才效能不断增强,人才对区域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提升。近五年来,共引进博士及正高58人、硕士及副高2015人、985/211应届本科527人;新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8家,招收博士后40人;推荐10家企业完成宁波市企业专家工作站报备,其中3家企业获遴选和重点资助;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万余人次。截至2020年底,全市人才总量达36.35万人,高层次人才突破7000人,副高及以上职称5500人,高技能人才超过3.5万人。积极探索推进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单位开展自主评聘改革,改进职称管理和服务。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工作。
(三)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普及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21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万人、9万人、47.37万人。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工资由2017年2142.17元提升到2021年2424.39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2017年每人每月200元提升到2021年每人每月280元。加强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社保基金实现“五险合一”统一征缴,基金安全监管持续加强,违规领取待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积极做好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推广工作,基本实现余姚市民全覆盖。
(四)人事管理机制不断健全。严密组织招考招聘工作,近五年来先后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9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7人。协助教育、卫健部门完成971名教师、651名卫计人员的招聘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近五年来办理事业人员交流452人。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稳慎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及时审核完成3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和津补贴冲销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平台的集中使用。开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兼职清理专项工作,清理规范兼职340人,清退取酬13人,清退经商办企业、投资企业等违规所得并转让股份116人。
(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巩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明确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等劳动者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水平逐年提高。始终保持治欠保支高压态势,近五年来共受理劳动监察案件7964件,为8645人追回劳动报酬7815万余元,对114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实施行政处罚,顺利通过“余姚无欠薪”考核验收。着力提高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效能,强化案件基层调处,近五年来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6109件,涉案金额2.05亿元。持续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努力实现快速回应、高效办结。
二、2021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重点在稳就业扩就业、人才服务、社保省集中和参保扩面、人事管理、劳资矛盾纠纷调处、机关党建、数字化改革、基金监督、信访维稳等工作上下功夫,取得了良好成绩。预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2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新增创业实体2.6万家,创业带动就业13万人;年末本市户籍人员各类养老保险(障)参保率达到98.9%;受理劳动监察案件3760件;受理劳动仲裁案件1658件,结案1655件(包括上年未结案件110件),结案率94%,调解成功率86%、网络办案率45%。主要举措如下:
(一)深化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持续稳定就业大局
一是全力稳定就业形势。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就业专项活动,适时举办各类综合性和专场招聘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引导企业吸纳就业,扶持重点群体就业,预计全年举办招聘会134场,提供岗位5万个,有3000人与用人单位初步达成求职意向。延长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障。关注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问题,切实做好实名调查、职业指导、 就业推荐等工作。完善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持续扩大就业登记覆盖面,力求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破解企业用工难题。围绕“五难五多”中的中小企业“招工难、用工缺”问题和“四送一增强”2.0版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中的“用工难”问题,成立5个部门组成的用工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做好春节期间助企稳岗留工保障工作,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在姚过年。节后第一时间开通返岗专列(包车厢),落实员工返岗交通补贴政策,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强企业用工监测,落实各项用工调查工作,对缺工企业进行跟踪服务。结合“十省百市千县”劳务协作活动,积极扩展新劳务协作基地,与安徽蒙城县、四川成都市、湖南保靖县等9个县市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加强东西部对口劳务协作,协调329名四川凉山州昭觉籍务工人员来姚就业。
三是大力扶持创业创新。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题。筹备新一届农村电商创业大赛,树立创业创新榜样,激发全民创业活力。积极做好创业导师推选工作,利用创业导师丰富的创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提供创业指导,目前成功推选宁波市创业导师3名,其中宁波市十佳创业导师1名。发挥就业创业联合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加强会员交流合作,鼓励互帮互助,努力提高广大会员创业创新水平。
(二)深化实施人才引培提升工程,持续集聚人才智力
一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参与2021年余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姚江英才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提高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质量,指导设站单位做好博士后进出站相关工作,推荐2家单位设立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新招收陈夏超等博士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开展“阳明故里、职邀你来”赴外招聘活动11场,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性人才保障。推荐符合条件人才参加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荣誉选拔。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优秀中青年人才学历学位教学工作。
二是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做好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加大入学政策宣传力度,截至6月底共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受理符合入学条件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和特定企业骨干人才子女27人。加快推进余姚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选定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2楼2个场地作为园区备选址,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预计未来5年内能容纳约5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专家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专家539人,发放慰问费65.3万元。做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安家补助申请等服务工作,及时兑现引进补贴、购房补贴等政策。正常有序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格审查和直接定职工作。
三是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办好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新时代余姚工匠培育工程”,从技能人才培养、技能等级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着手促进技能提升。全年预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以上,培训高技能人才5810人,新增技能等级认定企业55家,开展技能等级认定6000人次以上,新增宁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大力开展工匠遴选评比工作,大丰实业翁旭军等4人入选“浙江工匠”,推荐浙江青年工匠30名、浙江大工匠1名、浙江杰出工匠2名。
(三)深化实施社会保障提质工程,持续完善社保体系
一是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职工社保工作”专项行动,以用人单位和职工应保尽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为目标,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预计全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新增2万人,完成省厅下达的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计划。预计到年底征缴各项社保基金50亿元,支付各项社保待遇80亿元,历年累计结余17.29亿元。强化社保精准扶贫工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完成率达100%。
二是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准确完成参保人员各类待遇核算,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稳慎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做好原外来务工险参保人员处理工作。用好“政保合作”机制,改进工伤案件办理质量,源头防止工伤案件发生。加强“社银合作”,将8大类共35项人社业务下放到农商银行42个基层网点办理。加大社保卡推广应用力度,银行即办网点增至101个,全年预计新增实体卡2.8万张以上,电子社保卡签发量达30万张。
三是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加大违规资金处置追缴力度,做好社保基金监管预警信息分析处理工作,截至目前共追回违规资金62.58万元,追缴率达88.7%。深入开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问题专项检查、社保基金(资金)管理风险排查、社保基层办业务专项检查等,对存在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和日常内控检查,对各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全过程监管,最大限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四)深化实施人事管理规范工程,持续激活“事业”活力
一是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严密组织招考招聘,全方位打造“阳光”考录,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人才等招聘工作,指导并配合教育、卫健系统开展招聘。严格落实事业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定期比对人员信息库与出入境备案信息库,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截至目前共审核汇总登记备案数据494条,撤控备案数据73条,并通过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录入系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形成“岗位有核准、聘用有审批、兑现待遇有依据”的工作机制。
二是推进薪酬机制改革。全力抓好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平台运行工作,在前期数据导入及完善基础上,稳妥推进公开招聘、交流调动、考核、岗位变动、月工资申报等业务线上办理,截止目前办理业务4686件,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晋级15014人次。加强绩效工资管理,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不断完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做好事业单位2020年度绩效工资和部门奖励基金结算工作。
三是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在全市推行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重点做好编外人员信息采集、审核、入库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人员的招聘程序、资格条件、待遇标准及人员出库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探索在财政经费保障的用人单位中设立编外人员绩效考核奖,按不高于人均4000元/年的标准核定绩效考核奖总量,并要求各用工单位完善编外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突出工作实绩。
(五)深化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持续化解矛盾争议
一是健全欠薪治理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前三季度24小时举报投诉咨询电话接听1.2万余次,处置110应急联动警情310起,有效预防群体性案件发生。加大企业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和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推广应用力度,以“数字化”赋能劳动监察。扎实推进专项检查行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中建设项目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共检查在建项目151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86家、用人单位22家、职业中介服务机构71家,涉及职工9000余人;5次“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1次联合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817家,实现19个检查事项全覆盖。
二是提升仲裁工作水平。推行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机制,目前已快速处理案件43起,平均办案周期12天,比普通程序结案案件至少提前15天。着力增强基层劳动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引导劳动纠纷就近就地在基层化解。联合团市委开展“青年律师参与劳动纠纷调解公益服务行动”,已有14名青年律师报名参与,成功调解11起劳动纠纷,调解成功率73%。组建由15名律师组成的兼职仲裁员队伍,提升案件处理效能,共化解劳动争议180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推行周五大调解,将有限的仲裁资源优化配置到复杂疑难案件中去,共调解案件351起,占受理总量的20%。
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企业及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专项活动,制定“和谐同行”劳动关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培训方案,对全市500余家企事业单位、1049人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劳务派遣管理,开展劳务派遣机构等级评价工作,营造依法经营、规范用工、诚信服务的劳务派遣经营环境。委托第三方做好2021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已调查企业260家,完成任务目标的100%。
四是加强法治人社建设。聘请1名专业律师和1名公职律师为法律顾问,依法积极应诉,前三季度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1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3件,已结案件14件,其中通过调解工作促成复议申请人或原告自动撤诉的7件、复议机关或法院维持的7件,无败诉案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许可和处罚结果事后公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实现法律咨询服务常态化。
(六)深化实施人社服务提标工程,持续抓好自身建设
一是全力打造“数字人社”。根据上级人社部门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高效协同、系统集成”的“数字人社”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主动参与并全力配合数字化改革工作,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依托数字化改革,围绕“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核心主题,以省级系统上线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人社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基层办,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前三季度受理并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近145万件。
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不负嘱托、知行合一,争当四个排头兵”为目标,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精心安排5个专题活动18项重点举措,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史,并组织开展微型党课比赛、观看红色经典电影、参观余姚革命文物(图片)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党课进支部、现场宣誓等活动。同时依托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四送一增强”“三服务”企业活动、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清洁家园志愿服务等,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是从严抓好基层党建。以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巡查为契机,深化实施以“四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抓实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亮显工程、党员服务等基础党建工作,加快打造机关党建品牌。深化清廉人社建设,出台《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人社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规范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日常报告,强化日常廉政教育,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凝聚人社干部干事创业的广泛合力。
四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前三季度通过浙里访平台共受理各类信访件2000余件,通过书面答复、网上解答、电话交流等途径,所有信访件均实现快速回应、高效办结,按时办结率达100%。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共承办人大建议7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4件)、政协提案14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8件),全部按时办结。以争先进位、挖掘亮点、展示形象为目标,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接,坚持每周推送一次“余姚人社”微信公众号、每月编印一期《人力社保工作简报》,着力提升信息宣传工作质效。
三、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余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地行动计划,以就业全方位高质量、人才全产业高水平、社保全人群高标准、人事管理全领域高活力、劳动关系全周期高和谐、公共服务全链条高智能为目标,细化任务,狠抓落实,最大限度发挥人社事业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地中的支撑和兜底作用。重点是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推动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一是深化完善就业创业政策。聚焦重点人群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研究新业态和灵活就业模式的支持措施,激发新业态灵活就业活力,打造就业新增长点。二是积极拓展就业创业平台。搭建就业创业资源对接交流平台,打造就业创业联合会、创业大赛等创业服务品牌。深入推进“青年就业起航”计划,深化校企合作、实习对接平台创建。巩固深化劳务协作长效机制,畅通外地务工人员来姚就业通道。三是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健全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优化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实名制动态管理,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四是切实加强失业预防调控。深化服务企业活动,完善就业失业登记、人力资源调查、企业用工监测及就业统计分析制度,健全就业需求调查预测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增强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发挥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作用,做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二)建设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队伍。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升级优化人才政策,进一步明确引才主攻方向,搭建海内外引才引智平台,畅通人才招引对接渠道。持续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关键小事”协调解决机制,鼓励各类人才来姚安居就业、支持本地人才在姚创新发展,巩固壮大人才“基本盘”。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拓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实施博士后五年倍增计划,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三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常态培养、技能大赛以赛促训、工匠典型示范引领、匠心精神宣传普及工作机制,加快遴选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上下联动的新时代工匠骨干队伍。四是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新一轮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探索建立青年人才阶梯式培养机制。加大高校毕业生引进力度,启动万名大学生来姚就业创业计划,实施青年人才无门槛便捷落户,提升青年人才服务水平。五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重点引进培育一批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构建多层次、多业态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实施诚信主题创建工程,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三)建立更加健全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应保未保人员的动态分析和管理,深入推进精准扩面,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推进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落实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稳妥处置差异化政策和历史遗留问题。健全社保待遇调整机制,推动社保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持续运行。全面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基金第三方审计,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监管体系。加强违规资金追缴,严厉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四是打造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加快推进社保卡发行,扩大电子社保卡签发。逐步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在人社业务全覆盖基础上,继续发展特约商户,增加社保卡在民生领域的应用面。
(四)形成更具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聘用制管理,指导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深化事业人员培训工作,探索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强事业人员交流把关,完善事业人员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持续推进事业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二是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健全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运行机制,发挥收入分配激励导向作用。深化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动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是规范提升人事考试品质。推进人事考试保密库房和指挥平台建设,强化考务人员队伍建设和各类考试组织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方案预案、加强监督检查、打击考试舞弊,确保各类各项考试平稳有序、安全顺利。四是加强编外用工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系统作用,做好编外职工入编管控、日常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提高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规范性。
(五)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一是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化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实施“和谐同行”劳动关系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升用工管理水平。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二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构建全方位基层调解网络,持续提高基层劳动纠纷化解率。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仲裁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劳动纠纷在仲裁阶段的终结率。全面推进“互联网+”仲裁。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深化“无欠薪”创建成果,健全完善以欠薪治理为重点的权益维护体系,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劳动纠纷隐患预警机制,精准实现“智慧监管”。
(六)打造更优质智能的人社公共服务。一是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建立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2.0,打造人社公共服务品牌。丰富人社服务供给渠道,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强化党建引领和理论武装,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广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坚持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活动,加强年轻干部岗位历练和实践锻炼,努力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三是深化作风培树和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全系统平安不出事。
五、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是: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新增创业实体1.5万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高站位稳就业促发展。强化“就业优先”工作格局,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打造“名邦乐业”品牌。围绕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发力,打好服务企业用工“组合拳”,有效缓解招工难问题。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举办大型创业主题活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协调相关企业加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对口地区贫困劳动力在姚稳定就业。
(二)高水平引人才增技能。大力推进博士后工作站等引才载体建设,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引才活动,打造人才集聚“强磁场”。积极落实人才安居、人才子女入学等政策,推荐符合条件人才参加各级各类人才工程和荣誉选拔,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和接收工作,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强化“余姚工匠”培育,坚持“应培尽培、全员覆盖”,多渠道培养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推进职称社会化和自主评审改革。
(三)高质量抓社保惠民生。深化“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分类施策开展扩面工作,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贯彻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稳慎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严格执行工伤认定操作规范,提升工伤认定案件质量。抓好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加强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督、安全评估和违规资金追缴,经常性组织警示教育,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四)高要求强管理促规范。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人事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夯实“阳光考录”品牌,有序开展各类招考招聘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事业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平台的集中使用,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积极探索试行编外人员总量核定办法和劳务派遣制度。
(五)高效率治欠薪保稳定。始终保持欠薪治理高压态势,端口前移,多方联动,加大行政处罚、监管检查和案件办理力度,着力破解建筑领域欠薪案件高发现状,维护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劳动纠纷调处,做好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加快网络仲裁庭、网络调解室建设,推进仲裁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仲裁办案效能。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六)高标准优服务强队伍。进一步深化数字化改革和人社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面,建立“上下联动”的业务协同机制,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体验。加强政治引领,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固化“周二夜学”机制,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继续开展好“四送一增强”“三服务”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办实事解难事,为企业发展赋能加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落实“四责协同”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篱笆,确保队伍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