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化妆品监管工作小结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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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度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化妆品监管工作小结
检查依据:《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一、落实好全县药品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采取常规巡查和专项检查相合的工作方式,对全县56家药店进行了巡查和专项检查,检查是否在出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赣通码、行程码和佩带口罩提示,严格实行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轨迹、查疫苗接种、戴口罩“四查一戴”,每日及时做好通风消杀和环境消洁。发观健康码非绿码者、行程轨迹带“*"号者等异常人员,不允许进店,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引导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发现未接种人员要登记信息并及时引导接种。发现发热人员但健康码和行程码无异常的,不允许进店并及时引导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做好购买“退热、止咳、抗菌素、抗病毒”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上报工作。出动检查巡查和专项检查人员803人次,下达整改意见书二份。
二、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妆品监管工作:
严格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检查、网络药品销售专项检查及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1800余人次。
三、开展药品抽样、送样工作。2021年共抽样药品45批次,检验合格45批次。
四、修定《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程度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2021年11月22日联合县卫健委,模拟某医疗机构突发药品IV级应急处置的演练,检验了应急管理水平。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