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政法委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范文
2021年,区委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上级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试点要求,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努力完善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的维权机制。
一、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
一是紧紧围绕全区未成年人工作重点,将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中,成为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根据政法工作特点,制定《全区政法系统未成年保护工作试点方案》,完善了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二、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特色品牌扎实开展
一是挂牌成立德城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并成立专门团队办理涉未成年案件。坚持双向保护,惩罚与教育并重。在依法惩治未成年犯罪的同时,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特别、认知能力,运用“圆桌审判”等方式开展庭审活动,有效舒缓被告人的法庭恐惧感,营造宽松缓和的审判环境。同时利用审判法庭阵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工作,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和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分清是非、认识错误,促其认罪悔罪,努力为未成年被告人创造改过机会。
二是创建“天使之翼”未检工作室,实现执法办案人性化。创建捕前、诉前社会调查机制。批捕、起诉前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进行性格特征、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等多方面调查,结合犯罪动机、手段、后果及认罪态度,对有帮教条件的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通过教育、感化、关怀,促其改过自新;创建心理疏导机制。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体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开展心理干预工作的意见》,从审查批捕阶段开始,案件承办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需要并愿意接受心理帮助的即可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对于矫治和消除未成年犯罪人不良心理,减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心理创伤,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同时未检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全部通过了全国心理咨询师三级考试,在办案过程中,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安抚和矫治,消除内心压力和抵触情绪,缓解恐惧、紧张和抗拒情绪,引导他们正确认识犯罪行为和法律后果,为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在校园及周边滋事、打架斗殴、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查。涉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多侦合成作战机制,同步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访问、情报研判等工作,第一时间获取证据、侦破案件、消除影响。结合日常管理和基础工作,建立辖区未成年人信息登记档案,指导、帮助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强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的发现、报告和干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