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及义务教育营养餐配送供应企业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范文
为充分保障我县学校食堂义务教育营养餐食品安全,近日,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实际,从五个方面对学校食堂及义务教育营养餐配送供应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是重点检查食品配送企业供应资格。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业务的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二级以上配送企业资格,我局对申请“食品配送”的食品配送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发放“食品配送”标志标识,企业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是重点检查学校食品配送企业人、车、证。开展食品配送人员必须佩带上岗证,配送车统一粘贴“校园食品配送车辆”标志,持食品配送登记证,送货时必须做到人、车、证统一;
三是重点检查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餐饮类食品原料,一律不得供应四季豆、野生菌、新鲜木耳、发芽洋芋等高危食材,配送供应商在出库前做好农药残留快检自查,有异常状况的立即采取措施;重点检查义务教育营养餐面包、牛奶、米线等预包装食品原料,严禁向学校食堂配送没有QS、SC标识的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识外国食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做好原料采购索证、食用农产品溯源管理工作,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散装大米、植物油,不得配送外观性状改变的霉变生虫、产生异味、腐败变质、漏气肿涨的预包装食品以及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风险原料;
四是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各配送企业必须成立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聘有食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质量管理员和食品检验员,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
五是执法人员在对企业严格检查的同时,现场对照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讲明供应商的法律责任,提示供应商遵守道德底线,真正用实际行动做成良心企业。
此次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供应商6户,检查义务教育营养餐配送供应商3户,制作监督检查记录9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今后,我局将把对学校食堂义务教育营养餐配送供应商的检查,形成长效监管跟踪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进入校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即符合营养标准,又符合卫生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