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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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1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xx年,我们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毕业生就业纳入社会就业的系统工程,做为关注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加大措施和工作力度,抓好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落实,取得一定的成效。xx年全州共有大中专毕业生11129人,其中本科3443人,专科2883人,中专(中职)5803人。在州内外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3703人。其中,直接从高校选拔作为基层干部后备力量培养的选调生8人,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经考试录用为公务员131人;州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在州内外企事业单位就业2654人,其中专科生638人,中专生2014人。省内外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回州报到1384人,在州内企事业单位就业1049人,其中师范类本科生248人,专科生300人;非师范类本科生24人,专科生314人,中专生163人。xx年省内外大中专学校回州毕业生就业率为75.8%。
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按省、州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理论,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今年7—8月对全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
二是积极收集需求信息,组织用人单位参加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收集毕业生需求信息,1—5月共收集毕业生需求信息150多条。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建设,今年在湘西教育网里开辟了一块就业指导版块,方便了毕业生档案和有关咨询,让学生了解就业政策,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发布信息提供了平台。目前网上常有最新的用人、求职信息,注册用户逐步增多。了解用人单位缺编情况,及时招聘高校毕业生。今年三月5日,组织各县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省教育厅和吉首大学举办的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三是搞好xx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招考工作。各县市十分重视利用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专门组织人员搞好师范类本科生引进工作。龙山县政府领导亲自抓落实,组成一个由教育局、人事局和计委有关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招聘小组,赴长沙、岳阳、湘潭等地引进本科生:凤凰、泸溪等县也派人到外地开展招聘工作,花垣县面向全国招聘边城高级中学教师65人,成效显著。各县积极招考录用一批师范类专科生,保靖县仍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对10个出生在吕洞山区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免考录用。xx年,全州签约录用本科毕业生249人,其中州内162人,引进外地本科毕业生87人;签约录用非师范类本科生24人,招考录用大专毕业生314人。
四是组织学校开展优秀毕业生推荐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模范作用,为优秀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按省、州工作部署,组织州直大中专学校开展优秀毕业生推荐评审工作,全州共有75名大中专毕业生被评为xx年度优秀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9人,中专毕业生66人。
五是做好迎接省毕业生就业专项督查工作。按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主动向州政府汇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引起局领导和政府领导的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由xx年的2万元增加到4万元,增添一台电脑,办公设备得到改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经评估验收,我州毕业生就业工作达到省定合格的标准。
六是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面对社会就业现实,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确定符合社会实际的就业期望值。四月下旬召开了州直大中专学校就业部门负责人会议,统一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毕业生进行文明离校、安全离校的思想教育,同时加强对毕业生进行创业教育。以学生满意为出发点,耐心细致地搞好毕业生就业咨询工作,1—11月接待毕业生及其亲属来访和电话咨询3000多人次。加强毕业生档案管理,以高度的责任感,搞好毕业生查档、转档等服务,做到及时准确,未出现任何差错。
七是就1997—xx年州属国家统招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问题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根据州政府领导的批示,对部分1997—xx年州属国家统招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求重新安置的问题,采取深入单位走访、电话联系、与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面谈等方式,同时通过核实毕业证及就业派遣证、当年考生录取名册及询问当时报到情况,逐一调查确认,并就此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意见,向领导汇报了情况。
八是拓展毕业生就业领域及途径。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调查,建立和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xx年9月26日,组织全州31所大中专(中职)学校参加州人民政府主办的“政府搭台,情系湘西,关注民生”大型职业招聘会。为抓好订单落实,组织全州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志赴“长江、珠江三角洲”一带开展考察工作,撰写了《长、珠三角地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及劳务市场情况调查》。通过就业及劳务市场调查,拓展了毕业生就业空间。
九是积极推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支持,加大毕业生就业推荐力度。州直大中专学校在“长、珠三角”地区及州内建立了80多个就业联系基地,落实毕业生就业岗位。如州机电工程学校共有毕业生288人,已推荐就业288人,就业率为100%;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共有毕业生956人,已推荐就业942人,就业率为99%;州财校共有毕业生409人,已推荐就业403人,就业率为98%;州水电学校共有毕业生305人,已推荐就业292人,就业率为96%。xx年州直大中专学校共有毕业生2757人,已推荐就业2654人,其中:男生就业1220人,女生就业1434人。专科生638人,中专生2014人;在本地就业546人,异地就业2108人;在事业单位就业318人,在国有企业就业98人,在州内外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单位就业2014人,专升本154人,参军9人,个人创业15人。
十是制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十一五工作计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根据《湘西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湘西自治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十一五规划》。
十一是抓好全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目标管理工作落实。按年初下发的全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抓好检查落实,全面总结工作,肯定成绩,表彰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目前我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岗位少,回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高。主要是缺少编制,各县市仅招聘30—40余名本科生,未能满足县市的实际需求。因编制很紧,加之专业不对口等原因,北京林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湘潭大学等大学的个别毕业生仍在待业,现全州尚有26名非师范类本科生没有落实工作单位。二是毕业生就业专项经费投入离省规定的标准尚有较大差距。三是办公设备没有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争取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逐步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措施和力度,力争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xx年12月
第二篇: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认清形势拓宽思路
扎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大中专毕业生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是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生力军。积极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改善结构,推动我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趋于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大中专毕业生已成为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最大群体。安置、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新增岗位有限,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农民工)转移就业“三峰叠加”、相互交织,求职“就业难”、企业“招工难”“用工荒”等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正在凸显。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拓宽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一)要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必须逐步全面完善州、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就业指导和服务机制,履行好协调、管理、服务职能,落实场所、人员、编制、 1
办公设备等,确保基层劳动保障专干队伍稳定,逐步按照制度化、专业化、全程化、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二)要加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利用劳动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络,建立岗位信息库、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库。以“资源共享、优化配置”的原则,尽快建立和完善互通互联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以及供求信息发布制度,为学校、用人单位和大中专毕业生搭建覆盖广泛、信息通畅、快捷高效、服务优质的网络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快速通道。
(三)要组织开展好专题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在开展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基础上,增加面向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服务。建立和完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制度,对登记失业的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四)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快速服务通道。州、市(县)两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要开设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的专门窗口,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专项就业服务,实现大中专毕业生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就业推荐、就业指导、
政策宣传、人事档案托管等综合服务。
二、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保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一)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国有企业带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等各类产业聚集园区要成为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主力。同时,督促对口支援省市援疆项目和引进企业积极招聘本地大中专毕业生。
(二)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支援省(市)培养计划。从2014年起,通过考核选拔,组织历、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对口支援省(市)参加一定期限的培训、见习和培养锻炼,参加学习期满返回后直接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三)完善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策,全面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快创业型县(市)建设,精心打造创业孵化基地,要把有创业愿望和具备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纳入创业孵化园区和创业示范基地服务范围。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对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
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各大中专院校同时加强学生创业意识教育,适时开展创业典型宣讲报告,提高大学生创业激情,努力使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成为创业者。
(四)加大职业培训,增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能力。坚持“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促发展”的方针,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免费职业培训计划,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培训市场,大力发展适应自治州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校企合作力度,通过订单、定向培训,强化技能培训,有计划的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后备技能人才。要积极组织开展就业观念和就业政策引导性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并落实好相关补贴政策,保障大中专毕业生基本生活。要加强职业培训机构基础建设,为适应大规模职业培训工作的需要,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职业培训机构体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办学质量,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三、拓宽就业渠道,多形式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一)引导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工程,“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社区都有大学生工程”等就业帮扶工程,吸纳本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并适当扩大规模,努力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2至3名大学生,每个村有1名大学生的目标,充实基层
一线管理、农业、卫生等工作。同时落实相应薪酬、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配套机制稳定就业。
(二)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竞争机制。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基层一线新补充工作人员,要增加从大中专毕业生中考录的数量。建立和完善从基层培养、选拔、使用人才的长效机制,形成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的政策导向。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面向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录用大中专毕业生。
(三)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社区开发,通过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要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公共交通、工会、民政、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卫生监督、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提供的协助管理性岗位,在解决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基础上,拿出部分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特别是历届毕业生就业,并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
四、强化政府部门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宏观调控职能
一是各级政府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通过积极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开发和创造更多适合大中专毕业生
的就业岗位,鼓励各行各业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向重点工程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社会公益性岗位等输送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是继续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大中专院校与企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了解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与教育部门互动共商,优化大中专院校专业和课程设置。
三是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在有规模企业中,继续为大中专毕业生建立就业见习试岗基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帮助其提高工作技能和适应实际工作的能力,并给予生活补助,鼓励见习单位提前招用见习毕业生。
四是面向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扶。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对愿意就业和已就业的贫困应届毕业生纳入重点帮扶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第三篇:大中专毕业生到兵团团场就业情况总结
大中专毕业生到兵团团场就业情况总结
四十二团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人才政策,把人才工程摆在我团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观念,为进一步吸引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来我团就业,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团实际,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实施科教兴团、人才强团战略,努力营造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为全面推进我团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现就近几年来大中专毕业生来我团就业情况总结如下:
一、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情况
为了响应自治区、兵团的号召,贯彻落实新党发[2014]19号、新兵党发
[2014]17号文件精神,我团在2014年安置地方大中专毕业生42人,全部安置到基层连队参加工作,由于我团团场规模小、底子薄,各方面的条件有限,地处偏僻,生活居住环境差,致使大中专毕业生在思想上产生动摇,在语言交流上存在不便,生活习俗上存在差异,加上刚出校门,社会经验不足、思想不稳定、一部分在当地谋到了好的工作岗位等原因致使他们放弃工作,另谋职业。
(一)大力实施“科教兴团、人才强团”战略。
1、团党委充分认识实施“科教兴团、人才强团”战略的重大意义。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大力实施“科教兴团、人才强团”战略,切实加大了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四十二团现代化建设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2、认真制订了《四十二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同时制定了人才规划,并纳入到我团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基层单位在团场人才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相应制定了自己的人才发展规划。
3、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按照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原则,建立起了多元化的人才投入开发机制。并积极探索建立人才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投入产出考核体系。
4、切实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团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形成团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
(二)积极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1、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党政人才选拔工作要着力于推进民主化进程。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完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制度。大力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工作着力实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以考核工作实绩为标准的人才评价体系。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体现出专业性特点,建立以“学术公认”为标准的人才评价体系,重点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
2、创新人才吸引机制。对愿意到我团就业的外地户籍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政策,可待确定工作单位后,再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引进人才如正常调动有困难、本人愿意以辞职等形式来我团工作的,凭有效证明材料,人事部门可办理档案调转或重新建档手续,并享受正常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创新引进人才的渠道,开辟引进紧缺人才的“快车道”。凡是我团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在引进时简化手续。开辟引进精英人才的“直通道”,凡是我团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时手续直接到位。
3、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团场出台了人才政策,并做出规划,实现机关与基层连队专业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鼓励人才积极参加基层实践和锻炼。探索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变户籍管理为身份管理,变人员流动为智力流动,取消人才流动中的部门界限、身份界限。
4、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建立人才培育体系,制订系统的人才培训计划,并将培训的情况记录在档,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以此对培训进行调整。在培训的方法和目标上,采取从一般性的知识补缺提升到开发人才潜能、激发创造力上来。
(三)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条件。团场不断增强了服务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优化人才的工作、生活环境。并做到因才施用,用人所长,给人才提供合适的位置,发挥其特长和优势。
2、转变人才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通过更新人才观念,把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作为决定我团未来发展前途的大事来抓,广泛宣传党的人才政策,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筑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积极向上的道德体系,提升社会、企业文化层次,建立以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为核心的道德体系。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创建以尊重人才、关心人才、凝聚人才、服务人才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凝聚力、向心力。
3、制定和落实人才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对人才管理的相关政策,并不断予以完善。树立起正确的人才就业导向,合理安置,按政策足额发放安置费用,并免费提供日常生活用具,不断完善人才的社会保障、住房、户籍、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等政策,切实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二、 好的做法
1、团党委对大中专毕业生来团场就业高度重视,对承包土地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优惠政策,生产资料费用由团场垫支,对每个大学生每人发200元的生活费,并鼓励他们把自己的亲戚朋友带到团场来承包土地。
2、在生活上受到团党委的不断关怀。首先为他们解决了住房问题,住房面积都在25平方米以上,总计1300余平方米。在生活用品上从床单、被套,锅、碗、瓢、盆到柴、米、油、盐,共开支10.0万余元。
3、加强思想教育,做好稳定工作。团党委抽空专门为他们讲解兵团知识,让他们了解兵团,投身兵团。
4、在生产管理技术上,连队领导安排植棉能手手把手传授农业生产技术,及时给他们安排和指导当前的工作任务。农闲时安排他们帮助连队职工拾花和干一些杂活时,按出工的标准付工资。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团少数民族人口较少,只占总人口的5%,地方少数民族毕业生在我团就业后,在语言交流上存在不便,生活习俗上存在差异,加上刚出校门,社会经验不足、思想不稳定、一部分在当地谋到了好的工作岗位等原因致使部分少数民族毕业生放弃工作。
2、由于我团团场规模小、底子薄,各方面的条件有限,地处偏僻,生活居住环境差,分配来的高校毕业生不适应,致使他们在思想上产生动摇,另谋职业。
四、今后的打算及建议
引导和鼓励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来我团工作,加强对团场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提高团场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最大限度地用好现有人才,大力培养和广泛吸纳各类高层次急需人才及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真正使优秀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同时努力营造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为全面推进我团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建议在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工作上,多引进专业性强、技术好、学识高、能够吃苦耐劳的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2014年3月2日
就 业 情 况 总
农三师四十二团
2014年3月2日大中专毕业生到兵团团场 结
第四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2014年工作计划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2014年工作计划
1、为及时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切实摸清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继续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表的月统计工作,并于10月初,准确统计回生源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2、抓住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的有利时机,做好宣传和毕业生报到派遣工作。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地区出台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分析当前就业形势,做好毕业生的推荐就业指导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就业观。
3、继续做好年内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管理、移交工作,实现毕业生档案归属信息在****局网站实时查询,实现毕业生档案网络化管理。
4、为了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这一职能,密切与人才市场的联系,建立广泛的就业信息网络,广开就业门路。同时根据毕业生的情况和社会用工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力求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以上。
5、继续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做好2014年“三支一扶”计划的落实、选拔、岗前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他们实现就业。
6、继续实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浙江省培养工作,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密切与前方工作组、各县市培养办的联 1
系与沟通,不断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地区培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7、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实践技能和就业能力,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落实基本生活补贴政策,加快就业见习基地建设。
第五篇:儋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的通知
儋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入粮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1997]121号)要求和《儋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儋州市就业局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儋编[2014]37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明确毕业生户籍转接、档案迁转、人事代理等各项工作职能,落实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儋(更多文章请关注:wwW.haOWORD.Com)州人才在线
一、我市毕业生自2014年6月1日起不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报到,毕业生可执《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以下简称“大中专就业介绍信”)或《海南省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以下简称“技工就业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到市就业局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二、为规范户籍管理制度,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时,市就业局须在毕业生户口迁移证背面加盖“属毕业生就业,请予以入户”(长方章)和“海南省儋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毕业生凭“大中专就业介绍信”或“技工就业介绍信”(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和毕业证到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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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辖区派出所签名盖章后再到户籍管理大队办理审批落户手续。
三、我市毕业生档案自2014年6月1日起迁转到市就业局,毕业生档案迁转手续由市就业局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依据有关规程办理。
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政策,为毕业生就业报到、户籍转接提供方便,积极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外部环境。
摘自:儋州人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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