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医院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2018年,我局在工行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及全州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健康海西工作发展。紧紧围绕《2018年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排各项工作,为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凝神聚力,全力以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了年初既定的责任目标和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呈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
(一)全面推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一是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收入挂钩。人民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以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二是继续完善“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医疗费用“床前结算”、“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临床路径管理、节假日门诊等便民利民措施。至2018年10月按“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住院病人5人。医院检验科生化检查、血液分析、电解质分析三个项目参加青海省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工作,提高医院临床检验质量,确因病情变化需要复查,应向患者解释清楚,减轻患者负担。开通绿色生命通道,对危重病人实行“三先三后”制度,即先就诊、后挂号,先抢救、后交费,先住院、后办手续,为患者争取抢救时间。三是按照《青海省医疗机构全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人民医院已将120种疾病列入临床路径管理,并制定了10种单病种,进一步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实现患者明白就医,努力控制医疗费用。
(二)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一是制定了《大柴旦医联体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分级诊疗的实施方案》,在方案中确定了常见病病种范围、出入院标准、转诊原则、转诊条件、转诊指征及相应的双向转诊程序。2018年1-9月医院门诊人数6092人次,较上年同比增加37%,急诊人数1698人次,较上年同比增加6%,住院26人次,同比增加7%。完成各类体检3197人次。二是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构建医疗联合体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5]116号)、以及《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海西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西政办[2015]118号)文件精神,与格尔木市人民医院组建松散型医疗联合体,与马海卫生所建立医疗集团,开展双向转诊制度。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现已与马海卫生院、柴旦村卫生室建立医疗联合体,并制订了《大柴旦行委联合体合作协议书》。积极推进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行委人民医院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实施人事、业务、财务、药品采购、人事一体化管理。三是急诊急救工作。截至目前,人民医院共派出急救车129车次,共计救援患者147人次。转诊率为4%。
(三)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一是按照海西州卫计委关于印发《海西州2016-2020年度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的要求,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与马海卫生院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派出医务人员到马海卫生院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共选派马海卫生院5名医务人员参加相关卫生人员培训,提升马海卫生院服务能力。二是2018年共计派出9人次到马海卫生院驻点帮扶;辽宁阜新阜矿集团总医院、绍兴市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在马海卫生院开展了义诊活动。
(四)改善加强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一是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不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不重复收费。二是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药品在青海省医药平台采购,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全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开展《处方集》、《临床应用指南》培训,加强合理用药管理。
(五)增强医疗服务综合能力。一是按照省、州卫生计生委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区中藏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在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设置中蒙医外治科,抽调1名具备蒙医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师,向患者提供针灸、拔罐、推拿、按摩、牵引等十项医疗服务,截止目前,共累计服务患者356余人次,进一步满足了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二是按照“谁接生、谁接种”原则,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卡介苗接种登记工作。2018年医院出生新生儿2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乙肝疫苗首针、卡介苗接种登记工作。三是按照《2017年海西州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方案》、《2017年海西州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要求上报食源性疾病0例,2018年10月上报2例手足口病。四是继续加大筛查五项基因监测,广泛宣传优生优育知识,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工作中积极沟通,同心协力,稳步推进此项工作,2018年1-10月共完成28例宫颈癌基因筛查,12例无创产前基因检测。
(六)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对口帮扶工作。一是2018年累计共派出75人次参加各级卫生部门组织的各类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选派9名专业技术人员到辽宁省阜新矿务局总医院、绍兴市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大通市人民医院进修学习普外、放射、检验、护理、内科等专业。二是辽宁阜新阜矿集团总医院派心血管内科、妇科、骨科3名主治医师到人民医院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驻点帮扶。2018年10月浙江省绍兴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与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社发局签订了《浙江省绍兴市对口支援青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医疗卫生工作协议书》与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建立了帮扶关系,为期三年并资助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人才培养资金10万元。
二、其他卫生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一)结核病防制工作。一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参加省级举办的结核病防治培训,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举办了结核病危害及防治宣传活动共7次。共悬挂横幅10条,展出展板9块、宣传材料2400余份。发放印有“结核防治知识”的纸杯500余个、手提袋800余个、毛巾600余条、抽纸1000余合。现场咨询和参与知识问答群众900余多人次。三是按照工作规范指定专人负责结核病人登记及网络直报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各类报表和网络报告,未发生迟报、漏报、缺报现象。截止目前初诊病人数为22人,发现病人数为零,追踪信息管理情况:外地上报我地区结核病1例,并对该病人进行追踪管理。
(二)传染病防制工作。一是实行24小时网上疫情实时监控和分析,每天2次对网络疫情报告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迅速进行预警处置。二是每月按照要求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监测数据,汇总上报州疾控中心。目前共监测673人次。三是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讲、培训工作5次,对辖区内的医务人员32人进行了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对我区所有师生以授课形式讲解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四是大柴旦中心幼儿园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接到报告后,疾控中心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核实调查处置。加强中心幼儿园消毒隔离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控制度,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开展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
(三)地方病防治工作。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贯彻2018年包虫病防控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包虫病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年)》要求,完成包虫病人群筛查任务3209人。二是鼠疫防治工作。按照《海西州鼠疫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完成鼠疫演练1次,举办培训2次,宣传4次。根据《2018年全省鼠疫防治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广泛宣传,多形式、多举措提高全民防控意识,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群众防鼠意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通过宣传栏、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鼠疫防治知识宣传,全面普及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其产品出疫区。发现病(死)旱獭、大量死鼠和其它病(死)动物要报告、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报告、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急死病人要报告的“三不三报”制度,充分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鼠疫防治工作中来,增强了对鼠疫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三是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加强疾控中心检验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实验室设备设施,促进实验室工作稳步开展。4月19日按照州疾控通知,积极做好我区食品、饮用水的采样工作,对我区多家超市及商铺食品进行购买采样,对我区3家水厂出厂水及入户对末梢水进行采样,及时运送样品至州疾控检测。
(四)妇幼保健工作。一是每季度按时上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报表,2018年度上半年(1-6月)产妇住院分娩10人,住院分娩率100%,无高危产妇,无新生儿死亡及破伤风病例发生,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了100%.5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100%,末发生5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的死亡。二是认真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和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工作。截止10月份在柴旦人民医院住院分娩产妇人数为2。孕产妇母婴阻断检测28人未发现阳性患者。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查环15人,查孕215人,随访32人,免费发方避孕药具438人次。
(五)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根据州卫计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辖区情况,制定了《大柴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人民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共卫生科、乡村医生、基层卫生站,成立了7个健康服务团队。二是广泛宣传,深入动员为保证服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就诊居民进行宣传;通过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的宣传单进行宣传;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通过入户的形式进行宣传。三是明确原则,分级管理。分片服务、明确责任,以辖区7个基层卫生站及卫生室,保证大柴旦所有居民均能得到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卫生站和村卫生室组成了由“一位医生、一位护士、一位公卫人员、及乡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团队”,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明确所管辖的村居分布,并在各村部设立“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公示牌,公示团队服务人员、服务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2018年全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3216份,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分别为49人、229人。与居民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同2198份,建立了母子保健册83份,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服务。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了健康素养与避孕药具管理项目。
(六)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一是今年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覆盖率,监督覆盖率100%。按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已对全区28家住宿业、9家美容美发、1家洗浴场所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量化率达100%。同时,对10家住宿场所、1家沐浴场所和9家美容美发场所的室内空气CO2、PM10、甲醛;床上卧具、毛巾、茶具、剪刀、梳子、美容工具等的菌落总数、大肠杆菌和金黄素葡萄球菌进行了快速抽检。经过抽检所有指标均在合理范围内。今年,国家监督中心“双随机”任务共下达2次:我区共抽取被监督单位7家,上半年有:生活饮用水单位1家、公共场所1家、餐饮具单位1家;下半年有:医疗机构3家、传染病防治单位1家。截止10月底,全区“双随机”任务顺利完成。全区的完成率为100%、完结率为100%。二是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监督所对辖区1家二级甲等公立医院、1所疾控中心、l所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6家诊所、3家企业医务室进行彻底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无出租承包科室的现象、无超范围诊疗活动,计划生育服务站未发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我区没有采供血机构,无非法采供血违规现象。放射科持有效《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活动,并按规定配备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放射诊疗设备定期进行防护性能检测。三是医疗废物卫生监督工作。辖区内13家医疗机构均与青海纬峰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签订率为100%。通过对医疗废物的集中收集,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医疗废物的管理,强化了各医疗机构的环境保护意识,有效的防止医疗废弃物对人体健康及环境产生的危害,提高了医疗机构的环保责任,规范了医疗废弃物处置的行为,推动了全区卫生环保事业的科学发展。四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大柴旦行委卫生监督所对大柴旦自来水公司和锡铁山自来水公司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监测,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 749-2006】各项技术指标,我区居民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五是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我所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在今年3月和9月对全区2家学校及2家托幼机构开展了学校公共卫生风险隐患排查,在开展学校风险隐患排查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基本做到了一周一查,共检查柴旦地区学校10余次,下达监督意见书8份,各学校均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1.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区创建国家卫生镇的工作要求,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已无法满足今后工作的需求,行委疾控中心现有的人力资源和设备配置,无法满足更高的工作要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妇幼保健工作由行委疾控中心和人民医院各自承担一部分,由于每个单位的人员有限,技术力量有限,导致工作力度弱,难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成为制约我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
2.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总体资源不足和局部浪费并存,我区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柴旦镇,由于我区地广人稀,人口居住较分散,各居民点的医疗设备简陋,技术人员缺乏,医疗服务水平较低,服务功能不能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要。
3.突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薄弱。公共卫生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尚未牢固确立,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还不到位,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不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和手段还不健全,疾病防治任务依然严重,一些重大传染病仍在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
4.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由于我区地处高原,自然环境恶劣、生活条件差,全区总人口较少,医疗服务资源总量小,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少,且医务人员培养周期长,中高级技术人员更是凤毛麟角,导致整体医疗技术服务水平难以提高,难以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
四、2019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推进公立深化改革。一是巩固人民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加快推进人民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建立激励机制的薪酬制度,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二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行委人民医院同格尔木市人民医院的沟通联系,积极打造西部医疗联合体的升级版。争取在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实现紧密联合协作,提升我区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半年做好基本公卫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下半年开展个性化服务签约工作,重点人群签约率要达30%以上。
(二)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服务。坚持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强生育状况监测和流动人口管理。落实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妇幼健康保障工作,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急救和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开展遗传性出生缺陷、女性HPV等五项基因检测项目,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行委研究出台鼓励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法,吸引具有一定医疗技术能力的医学人才,来柴工作。加强牧区卫生适宜人才的培养。财政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安排社区卫生服务必需的工作经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更新等方面的启动经费和人才培养、工作经费等。加强我区卫生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培养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储备应急物资,加强人员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大对中藏医药工作的经费投入,增加专项经费,用于发展中藏医事业,使中藏医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合理规划全区医疗布局。强化政府对卫生事业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宏观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适度超前规划全区医疗卫生区域布局,安排好“十三五”期间卫生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本着高效利用和节约资源的要求,合理设置新建项目。按照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加大对卫生资源的调控,促进其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有序,整合优化各层次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及协作关系,形成功能互补、便捷高效的卫生服务体系。在统筹发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领域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公共卫生、农村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快预防保健与健康教育、中藏蒙医、人才队伍与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与发展。
(四)通力协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加强利用外部的优质医疗资源,来帮助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管理流程,积极转变医务人员现有的服务意识,服务模式。在做好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辽宁阜新矿务局总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与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在骨科、心内科等重点学科领域开展对口帮扶,以帮助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打造以创伤急救为主的综合医院。
(五)抓好重点传染病监测与控制。一是推进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督促行委人民医院加大初诊病人的登记、筛查,提高病人发现。二是加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严格按照艾滋病项目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预防和控制工作。三是继续强化健康教育工作。以结核病、鼠疫、艾滋病、手足口病、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等工作为重点,加大健康教育的投入,做好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工作。四是按国家相关规定落实工作流程和制度,切实落实免疫规划工作,加强对个预防接种点的督导检查,制作二类疫苗接种登记本,严格按照二类疫苗接种的流程和制度进行二类疫苗的接种登记,按照二类疫苗制度的管理要求告知填写知情同意书,严格加强免疫接种规范化建设。五是加强鼠疫防控宣传。一旦发现鼠疫疫情立即上报,并按程序处置;开展包虫病人群筛查工作。
(六)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一是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一定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监督工作。三是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展开职业健康维权行动。四是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果断取消非法行医,规范我区医疗市场。
(七)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卫生计生系统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要求,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思想政治、纪律、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严于律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讲纪律守规矩。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十六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人民群众健康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