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范文
XX卫生院
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根据县医保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到位,由院长牵头, 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严格管理,实现就医管理规范标准
几年来,在医保局的领导及指导下,我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及时下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就诊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无冒名就诊现象,无挂床住院。药量规定,门诊用药一次处方量为7日量,慢性病最多15日量。住院患者出院带药最多不超过7日量。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例现象。根据医疗保障局相关政策和服务协议条款的规定,如是省内异地参保病人,核实患者是否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我院无故意规避医保监管不按要求及时为异地就医人员结算的违规行为,无代非定点医药机构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从中收取手续费、刷卡费等违规行为。 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治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数据。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1)严格遵守制度,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操作规程的落实,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病例书写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无编造,篡改现象。
(2)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深入到临床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规范了医师的处方权。
(3)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疗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
(4)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使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5)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
四、加强住院管理
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主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需要使用特定药品、乙类药品以及需自付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自费知情同意书。
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医疗费用是参保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无多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无乱用药、乱施治行为。
六、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医院重视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为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xx卫生院
2019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