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范文
全省工会女职工
工作交流会材料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进一步推进女职工工作创新发展
同志在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这里召开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交流会。这次会议是在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之际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动我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创新发展。下面,我就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女职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八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全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报告高屋建瓴,立意高远,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思想深刻,充分反映了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充分展示了我们党高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是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思想保障。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的各项工作,把广大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和女职工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广大女职工群众的力量凝聚到落实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凝聚到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上来,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首先要认真学习十八大文件,原原本本研读十八大报告和党章,全面准确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要深刻领会十八大的主题,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带领人民所经历的不平凡奋斗历程,不断增强工作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要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要求;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党的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努力实现科学发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省总重点工作抓好工会女职工工作
刚才来自地区、产业的八位同志作了工作交流发言,她们的发言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集中反映了近年来我省工会女职工组织在组织建设和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中大胆探索和积极创新的主要成果,对各地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及维权机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特别是针对一些非公企业有法不依、违法责任难以追究、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从理论和实践中总结探索出的女职工维权工作的新载体、新机制,是实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重要手段。因此,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当前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要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提高女职工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入实施女职工提素建功工程。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女职工,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引导女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争当思想道德模范和技术创新能手。要围绕“稳中求进、提速转型”总基调、总目标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总继续开展“工业强省.工人当先—工会组织在行动”系列活动和“百万职工奋勇当先”、“百万职工就业创业”活动安排,把创先争优活动同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激发女职工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建立和完善女职工维权机制,大力推进“两个覆盖”。我省自2006年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以来,得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截至2012年9月止全省已签订14718个,覆盖企业32420个,覆盖女职工596549人。实践证明,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机制和手段,通过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四期”保护有了保障,侵犯女职工权益现象和涉及女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所减少,女职工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为女职工权益保护建起了“防护堤”,撑起了“保护伞”,有效的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构建和谐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该项工作的推进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女职工组织不健全。一些改制企业,工会组织被削弱,女职工工作无人负责;部分新建企业,单位未按“三同时”的规定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二是在有的单位对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集体合同中已涵盖了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内容,没有必要再单独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这些单位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难以推进。也有一部分女职工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对开展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不积极主动,不深入,不扎实,工作质量上不去。在一些改制企业中,有的领导认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身份需重新认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暂缓。在一些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中,企业业主和女职工双方均存在对签订《专项合同》认识不到位的现象,女职工在自身维权上存在“不敢说”、“不会说”、“不愿说”的问题。三是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未严格按程序进行,使合同无法律效力。如,在签订区域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时,未按规定选出区域内企业方的首席代表和协商代表;有的在专项合同文本经过企业方与工会方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未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有的合同双方签字后未报送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生效;有的未将生效后的合同文本及时向本企业全体女职工公布。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工作的意见》要求,2013年底基本实现在已建工会企业中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全覆盖。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破重点难点,消除工作盲点。要以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为重点领域,着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推进实现“二次覆盖”。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对未建女职工组织、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开展专项督查。要把推进“两个覆盖”与省总推进“两个普遍”相结合,与宣传贯彻维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相结合,与深化组织规范建设、强化专项合同履约相结合,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
(三)女职工“关爱行动”引向深入。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更加突出特困帮扶和心理关怀的工作重点,加强规范管理和工作督查,健全并落实相关制度,争取扩大资金支持,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一是走访慰问建档困难女职工,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及其家庭实施帮扶。把“关爱行动”与“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相结合,与深入基层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结合,为困难女职工送法律、送援助、送关爱。二是积极推进“两癌”检查的规范运作,实现检查项目必须规范、受检人员必有报告的基本要求,并做好跟踪问效、健康知识普及、患病女职工帮扶等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女职工的心理关怀,更加深入基层,与女职工面对面心贴心交流,了解她们的思想、困难和诉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大力推广心理指导师和热线服务等经验,有条件的地方可开通面向女职工的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畅通女职工利益诉求渠道。
(四)提高女职工工作干部素质。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执政党要求,我们离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还有很大距离。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会女职工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女职工工作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两个覆盖”等重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增强做好工作、发挥应有作用的信心,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抓住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机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认识加强新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女职工工作。
同志们,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会女职工组织肩负着重要的职责。2012年只有一个多月了,希望大家回去后要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认真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显著的工作业绩迎接新一年的到来,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