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范文
果断处置 加强防控 严防疑似非洲猪瘟疫情扩散
—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XX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后,市、县两级反应迅速、全面落实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果断处置突发疫情,目前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而放松警惕,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坚决防止非洲猪瘟疫情死灰复燃。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下面我就做好下一步全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层层压实责任
养猪业是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的一大产业,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事关农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事关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非洲猪瘟对养猪业构成严重威胁,XX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其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将无法估量。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提高标准,加大力度,层层压实责任,立即启动《XX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Ⅰ级响应,做好再安排、再部署、再动员、再推进,开展一次“全民战争”,力争通过努力确保我县不出现新疫情。非洲猪瘟疫情确诊后,县指挥部要立即召开会议,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作出相应的决定,发布封锁令。
二、整合力量、明确职责、果断做好处置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做好疑似非洲猪瘟处置工作。全县各乡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立即启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版)〉的通知》(农牧发〔2019〕5号)、《XX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和《XX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指挥部要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作出相应的决定,发布封锁令。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发病场点实施严格隔离、严密监控措施,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和垫料、粪便、废弃物等有关物品移动;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使用碱类、酚类等消毒药每天消毒3-5次。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摸清易感动物数量、分布;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场点开展排查监测、采样送检。必要时,报请当地政府采取封锁、扑杀等应急响应措施。县委宣传部:负责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县公安局要负责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和临时动物检查站监督检检疫工作,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逃逸、闯关、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做好疫情处置;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依法严厉打击经查实的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县财政局要负责根据防控应急工作需要,保障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县商务投促局要牵头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疫后相关畜禽产品市场的恢复和开拓。配合农牧部门等做好畜禽产品设限的应对工作。县环保局要负责协调县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中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地选址,及时采取防止污染措施。县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XX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和分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三、多措并举、全力以赴、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
(一)开展全面排查和紧急监测
各乡镇要按照《XX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Ⅰ级响应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排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户)等重点场所生猪的全面监测排查,确保不漏自然村、不漏一场、不漏一头。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的,立即对发病场(户)的动物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垫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同时,对发病场(户)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场(户)采样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检测结果为病毒核酸阳性的,立即按要求将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
(二)严格生猪移动监管
一是调运监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和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文件规定,省内发生疫情的县,在疫区未解除封锁前,全县生猪和生猪产品暂停调运出本县,待疫情解除封锁后,经风险评估和按程序报请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流通。二是动物检疫: 督促养殖户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申报检疫,切实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非洲猪瘟可疑临床表现和病理变化的生猪及其产品依法处置。暂时关闭全县辖区内生猪屠宰场,并进行彻底消毒。三是省境封堵:在公安、交通部门支持下,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对外省违规调入的生猪及其产品,监督货主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现我县违规跨省外调的生猪及其产品就地处理,并迅速追查,严肃问责。
(三)严格餐厨剩余物监管
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对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不予检疫出证,所有生猪不得放养,必须圈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各环节监管,严防餐厨剩余物流入畜禽养殖场或向外运送。要加强对生猪散养户宣传,不用餐厨剩余物喂猪。
(四)强化生物安全措施
一是督促规模养猪场进一步完善消毒池、消毒间、围栏等隔离消毒措施;关好大门,严格控制人员、车辆和易感动物进入养殖场,确实要进入的人员要做好消毒措施,对生物隔离措施不完善且拒不整改的猪场暂停检疫出证。二是加强消毒,养猪场、屠宰场要做好每日消毒工作,市场管理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猪肉、冻肉摊位消毒。
(五)切实加强市场监管
农业、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病死猪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及产品调度,强化市场监管和价格调控,确保猪肉产品供应充足有序、市场价格稳定。
(六)切实加强舆情管控
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要加强网上、网下舆情监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公众理性认识非洲猪瘟,科学消费猪肉产品。对造谣、传谣等行为,要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七)严肃责任追究
县指挥部要组成专项督查组,加强对XX乡的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和漏洞,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因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非洲猪瘟疫情再次发生或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在全国范围内非洲猪瘟疫情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我市非洲猪瘟面临的形势,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市发生。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科学研判形势,提高风险意识,切实增强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农业农村部8月3日发布的沈阳市沈北新区我国第一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全国已经发生八起非洲猪瘟疫情,疫情从东北向华北、华中、江淮地区不断扩散。从发病死亡猪的数量看,又都呈现数量大、致死率高的特点,疫情来势异常凶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李克强总理多次批示,要求毫不放松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特别是要指导和督促相关地方严格落实责任,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和蔓延,尽快扑灭疫情,并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胡春华副总理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也作出了具体安排。农业农村部先后下发了多个文件,紧急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副部长于康震亲自到沈阳疫区,并派出多个专家组指导防控工作。8月30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要求采取一级预警措施防控非洲猪瘟,并下发了《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0号)。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八起疫情里,温州市的非洲猪瘟疫情距离我市不足1千公里。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方面,要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尽管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但该病对生猪产业威胁巨大,发病率和死亡率都极高,强毒株的非洲猪瘟死亡率更是高达100%。疫情一旦传入我市,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发生疫情县区的生猪及相关产品将禁止跨县调出,同时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甚至我省的生猪及相关产品都将被禁止跨省调出。我市是生猪养殖大市,年出栏生猪达1000万头以上,按现在每头猪1500元计算,直接经济损失将达到150亿元的天文数字!同时,对饲料加工生产、生猪屠宰、生猪产品加工生产等附属产业的打击也将是十分严重的!如果我们不迅速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导致疫情传入我市,必将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和损失。
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研发出可以有效预防非洲猪瘟的疫苗。疫情一旦传入,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要对疫点向外延伸3公里疫区内的所有生猪进行扑杀,也就是说扑杀的范围将会达到28.26平方公里,这相当于一个中小型乡镇的总面积,而且因为要防止二次污染,还要求在扑杀时不能放血。那么,疫情处置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二、把握关键环节,抓实防控重点,确保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市不侵入不扩散
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坚持内查外堵,做到广排查、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确保养殖、交易、屠宰环节排查工作全覆盖,严防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
一是抓好流通环节,确保外疫不侵入。堵截外疫传入是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的关键。为此,我们要设置临时哨卡,全面堵截外疫。各县市区要立即在我市高速公路出口、与外地市边境相接交通要道、公路交叉口等地方设立临时性检疫消毒哨卡。对所有过往车辆都要进行细致检查,并全面消毒,同时对过往运载生猪车辆的车牌号码、起止地点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禁止由非洲猪瘟发生地区调运的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市。发现病死生猪或疑似病死生猪产品时,要全部就地卸货,并立即报告县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按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对货运车辆全面彻底消毒,依法对货主和司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畜牧部门,每个临时性检疫消毒哨卡要派交警配合。同时,畜牧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产地检疫工作力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生猪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加工、贩卖、运输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抓好监管环节,确保处置及时。一要强化风险管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疫区所在地市为非洲猪瘟的高风险区,省内其他地市和其他省份为低风险区。一旦发现猪瘟疫情,严禁非洲猪瘟疫区内的生猪(包括种猪、野猪)及其产品调出,严禁高风险区内的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调出。在低风险区间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禁止途经高风险区,严禁生猪养殖场(户)、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从高风险区引进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对违法调运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餐厨剩余物监管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各环节的监管,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二要加强屠宰监管。要认真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生猪屠宰企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切实落实产地检疫、入场查验、待宰静养等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三要强化兽药监管。由于非洲猪瘟病毒的特殊性,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尚无有效疫苗,更没有合法生产的疫苗。国内也没有合法注册的非洲猪瘟诊断试剂,但市面上却出现了诊断试剂盒等产品,这些均为非法产品。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诊断试剂盒,特别是假疫苗的违法行为。四要做好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管控非洲猪瘟实验活动,严肃查处非法采集病料、开展病毒分离鉴定等违法行为。
三是抓好控制环节,防止疫情扩散。一要严格疫情报告。从现在起,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6点前,各县市区要向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报告疫情信息,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立即按程序、按时限要求报告,对瞒报、缓报、漏报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二要加强物资储备。各县市区要加大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经费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防控工作正常开展。针对当前非洲猪瘟疫情的严峻形势,每个县市区要备足足够的非洲猪瘟防控经费,做好打一场大仗、打一场恶仗的准备。同时,要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防疫物资。三要强化监测排查。要迅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不明原因死亡生猪加大监测力度,力争第一时间发现疫情。要以生猪养殖场、交易市场、屠宰场为重点,增加巡查频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要进一步加大非洲猪瘟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做好疫情溯源追踪,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要强化野外巡查巡护,发现野猪异常死亡的,必须按规定立即采样送检并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四要做好扑疫准备。各县市区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一旦发现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务必坚决,行动务必迅速,措施务必全面到位,切实抓好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五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坚持疫情、舆情两手抓,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突出解疑释惑,以正视听,第一时间做出权威解读、形成主流声音,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生猪产品。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措施,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未经国务院畜牧兽医部门授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不得擅自发布发生疫情信息和排除疫情信息。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凝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合力
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着力凝聚防控合力。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并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加强对养殖户、贩运经纪人等从业人员的监管,落实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协作,各负其责。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畜牧部门要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林业部门要强化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采样送检。财政部门要根据防控需求,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食药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公安部门要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和设卡堵疫工作;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对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要依法严厉打击。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经铁路口岸和港口进口猪及其产品的入境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和登记,配合畜牧部门做好设卡堵疫工作,强化信息交流互通。卫生部门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银保监部门要指导各保险公司更好发挥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作用,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对养殖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督查,确保预防、监测和控制“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对因防控措施不落实,导致重大动物疫情扩散蔓延的,一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胜非洲猪瘟防控这场阻击战,为推动全市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面建成小康邵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