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乡镇村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范文
在2019年乡镇村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今天,县委召开乡镇、村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动员会议,标志着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正式启动。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动员会,也是一次业务学习会,目的是让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工作开展好,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确保巡察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下面,我就做好全县乡镇村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重规矩讲政治,准确把握巡察工作定位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形式,开展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尖兵”和“利剑”。去年,市委开展了巡察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为全市开展巡察工作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今年,市委明确要求采取“市派县托”模式,市委向每个县市区派出一个巡察组,由县市区党委牵头负责、纪委组织实施,组建若干巡察组,对全市各乡镇、村进行全覆盖扫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根据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方案》和《推动全市乡村巡察制度全覆盖的意见》,县上也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两个巡察组,对全县各乡镇村进行巡察。我们必须积极主动向党中央和省市委看齐,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的把巡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巡察组代表县委巡察,履行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始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站稳政治立场、明确政治定位、严格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责任,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找出差距、形成震慑,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唤醒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让被巡察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一次实实在在的政治体检。
二要抓住强化看齐意识这个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深刻分析,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马光明书记在市委全委扩大会上强调指出,当前,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创新监督的机制和途径。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无疑是从根本上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巡察干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向党中央、省、市和县委看齐,向巡视工作方针看齐,发扬严和实的作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让各级干部感受到县委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让全县人民感受到我们管党治党的信心和决心。
三要抓住保障发展大局这个目的。当前,全县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方面的压力较大,转型的任务艰巨,迫切需要全县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既定目标实现。从省委第三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我县情况看,“四风”问题虽然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完全绝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还依然存在。在巡察工作中,要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增强“四个意识”,联系“四个全面”,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抓“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挥好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下大力气治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构建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确保各级党组织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政令畅通,推动经济社会在转型升级中实现跨越发展。
二、善发现察实情,严格履行巡察工作职责
巡察是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体检”,作风建设的“综合会诊”,也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集中“补钙”、思想上的深刻警醒。各巡察组要依纪依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剑指问题、倒逼责任,充分发挥其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一要突出巡察监督重点。要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突出“四个着力”,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贪污腐败、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强化“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在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时,划出监督“责任区”,管好巡察“责任田”,排除各种干扰,保持“火眼金睛”。要善于抓住问题线索,带题不定题、巡察中找题,注重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从普通表像中挖掘问题、从群众反映中梳理问题,找出问题背后的根源。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入分析,为下一步整改落实、健全监督制度提供依据。
二要突出规范巡察权限。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但工作权限不是无限放大的。巡察权限的底线是“两不原则”,即: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责。要严格政策界限,对“四风”问题,要把握时间节点、注意区分性质,重点盯住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体现越往后越严。要严格报告制度,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不能对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以避免处置不当带来负面影响。
三要突出巡察整改落实。发现问题最终是为了解决问题。巡察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线索,逐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为被巡察乡镇村把脉会诊、开出药方,提出意见建议。要紧盯巡察整改不放,坚持边巡察、边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巡察结束后要及时“交账”,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巡察领导小组汇报,由县纪委进行规范处置。对一般问题线索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移交,督促整改落实。要注重巡察整改回访,必要时要杀“回马枪”,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
三、负责任敢担当,全面提升巡察队伍素质
巡察工作是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方法,巡察干部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巡察质量。巡察组背负着县委的权威,必须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切实维护县委巡察工作形象和公信力。
一是勇于担当,做到责任过硬。巡察干部身处从严治党的一线,必须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一身正气、嫉恶如仇,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对问题线索勇于发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被巡察乡镇村组要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职责,坚决服从巡察组的要求和安排,自觉诚实接受巡察,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巡察工作的要求,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上下联动的工作运转机制,确保巡察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严守纪律,做到作风过硬。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也是对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检验。要本着对党负责、对县委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被巡察对象负责的态度,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坚决按照党内法规和巡察工作制度办事。要严守保密纪律,做到守口如瓶,不准跑风漏气、信口开河、通风报信。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决不充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决不允许收受任何形式的馈赠,决不允许泄漏任何秘密,决不允许发生任何假公济私的行为。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工作任务。
三是业务要精,做到素质过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的讲话,是我们开展巡察监督工作的思想武器,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其他党规党纪,是做好巡察监督的工作指南,巡察人员要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巡察教育培训,督促引导巡察人员认真学习研究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政策法规、党纪党规、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程序方法、工作口径等各方面知识,做懂业务的行家里手,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真正达到在实践中检验能力、锤炼担当的目的。
同志们,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严”字当头、“实”字兜底,从严从实打好巡察监督“第一仗”,确保巡察工作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反响好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