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担使命、做一名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好干部范文
一、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当前的反腐败形势。从国家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有关情况看,国有企业仍是重拳反腐的重要领域。据年初统计的数据,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查处了17个中管企业正职领导,包括9名央企领导人员及数十名省属国企领导人员。这表明,国有企业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法外之地”,不收敛不收手也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结合公司内外部审计、领导班子联系基层等情况看,公司全体系存在一些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重视、不解决,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将存在很大的廉洁风险。问题主要表现以下方面:
一是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这个问题,主要反映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层面。在制度的制定上,部分制度缺失,照搬沿用省公司制度,脱离公司实际情况。在制度的执行上,写归写、做归做,有规不依,把制度变成一纸空文。
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高压态势下压力传导不到位情况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在宣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措施方面不够有力,仍然存在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对负面清单内容进行宣贯。有的单位存在违反规定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住宿、超标准业务招待等问题,个别单位这类问题还比较突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无感觉,我行我素,公司纪检反复强调、三令五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是红线,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里,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没有不透风的墙,问题一旦被群众举报,一旦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三是一些涉嫌违法的问题开始冒头。有的单位领导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涉嫌侵占公司利益,甚至有的已经离职,仍然利用工作影响收取费用。
二、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个别干部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不是明知故犯,而是不了解政策边界,不清楚底线红线。那什么是底线?底线是干事的基准点,底线是不能超过的,是最后的界限;什么是红线?红线是党纪国法,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行为的“杠杠”,好比交规中禁止通行的红灯,是一碰就有可能要命的高压线,越过红线就一定会出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挺纪在前,我认为至少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加强学习,避免出现“不教而诛”。学习,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重要途径。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必须要学习掌握,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和六项纪律的底线红线;对于非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集团公司、航信的有关规定等,《监察法》明确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都在监督范围内。我们公司的监察对象是93人,在座的各位,无论是否是党员,都是被监督对象,都要规范用权,廉洁从业。
二是严守公私底线,保持清正廉洁本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遵从的工作、生活规范,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必须遵从八条自律规范,共112个字,即“四个坚持”、“四个廉洁”、“四个自觉”: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希望大家把这112个字背下来,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以上率下,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领导干部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和表率,前提是管好自己,同时还要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岗双责”,在保证自己不出问题的同时也要保证分管单位、分管部门、分管业务领域不出廉洁方面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有权就有责,要知责明责。公司每年初都组织签署《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等等,明确了领导干部既要承担经营管理责任,也要对本人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负责。希望同志们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同志们,公司正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希望大家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用权清正廉洁、勇于担当作为,共同营造公司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