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范文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打造过硬政法队伍
——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
近年来,全区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从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入手,以增强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为根本,以解决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为重点,狠抓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充分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政法机关是国家政权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政法队伍建设是全部政法工作的基础。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政法工作全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委政府的形象和政权的巩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政法机关地位特殊、责任重大,又长期战斗在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的考验和诱惑很多,因此,政法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其重要。换言之,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形象,关系着国家政权的巩固,决不可掉以轻心。
其次,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都与政法工作息息相关。因为,只有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确保执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不断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才能正确处理和化解新形势下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才能强化执法为民意识,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第三,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司法机关是老百姓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寻求公正的最理想机关,是老百姓“讨说法”的地方,是人民群众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因此,公正司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祈盼和强烈愿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老百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事实证明,官吏腐败、司法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政法队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是顺民心、合民意的大事。
二、正确评估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形势
近年来,我区政法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表现在:一是政法队伍的思想作风有了明显改变,干警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普遍增强。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政法各部门都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结合各自实际,把反腐倡廉工作立项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并进行考核考评奖惩。三是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些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正。政法各部门针对当前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了各项专项治理,着力减少干警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形成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峁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干部考核、队伍激励、执法监督、责任追究、财物管理、绩效考评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取得较好成效。五是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政法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究其原因,既有教育、制度、监督与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因素,也有现行领导体制、管理制度和保障体制不完善、不健全的因素。具体而言,从思想上看,平时忽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是一些干警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思想根源;从体制机制上看,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得力,是导致一些干警违法违纪的重要原因。尤其是个别单位的领导“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存在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对已制定的制度抓落实不够,甚至对已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干警不敢大胆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从社会环境上看,腐败现象发生的环境和条件未能根本消除,各方面的诱惑和拉拢无孔不入,也是一些干警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一个原因。而且种种因素和现象表明,滋生腐败的主客观条件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根除,腐败问题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还将长期存在。为此,我们一定要认真从已经发生的案件中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反思不足。尤其是要善于通过对具体个案的深刻剖析,从中寻找带有源头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而抓住重点,落实措施,有效整改。
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年年都在抓,为什么还不断有干警出事。反思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一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在干警面对各种诱惑更为直接,工作环境更为复杂,廉政建设面临的考验更为严峻的新形势下,坚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二是任何时候都必须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事实证明,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对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关键性的导向作用。三是任何时候都必须重视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在前一段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热门岗位和关键部门的监督,紧紧抓住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堵塞制度漏洞,构建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四是任何时候都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只有严格责任追究,才能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因此,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建设廉政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要切实加大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项重大政治任务。政法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把政法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王作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当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建立健全教育防范体制,狠抓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是基础性工作,无论是提高队伍素质,还是防范腐败发生,都必须坚持教育在先。要始终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政法干警成长的全过程,贯穿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通过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培养干警的廉政意识,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夯实思想根基。在教育对象上,要着重抓好领导干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警的教育;在教育内容上,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突出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为民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等“三观”教育;在教育方式上,既要坚持正面引导,又要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要把打招呼、谈话、告诫制度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五提醒”,即纪律条规经常提醒,关键部门重点提醒,节假日前集中提醒,薄弱环节专门提醒,苗头问题个别提醒,努力探索关口前移、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坚持和完善干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政法各部门“一把手”,是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注意发扬民主,讲究策略,营造正气,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整个队伍自我改造、自我纠偏、自我完善的能力。要不断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全面实施政法领导、政法干警的任期交流、回避交流、分工交流、轮岗交流和培养交流,为政法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建立完善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真正把干部交流同干部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
三是要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 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政法各部门要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各个执法环节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水平。要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强化制度管理的刚性、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执法行为,为政法干警的执法活动开辟“隔离带”,构筑“防火墙”,确保执法规范,防止权力滥用,促进司法公正。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委的要求,用三年时间把各项执法活动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符合政法队伍特点的监督制约机制,使政法干警对违法违纪行为“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推进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等制度,自觉把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反腐倡廉措施得到落实
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执政意识、忧患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把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整体格局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特别是要在统一思想、讲求实效、执行制度、严肃法纪、落实责任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和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明确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增强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要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严格执行纪律,对掩盖问题、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包庇袒护的,要通过领导问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实施责任追究,对那些因领导不力或渎职失职而出现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政法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政法各部门,把我区的政法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