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范文
在全市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2月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节能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佟星副省长在**省部分地市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刚才,德泉同志回顾了近期我市节能工作进展情况,传达了省节能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如期完成201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1.44%和单位GDP电耗上升超过3.56%的节能目标,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上半年,受高耗能行业快速恢复性增长等因素影响,我市GDP能耗和电耗指标曾一度偏离计划节能目标,为遏制能耗和电耗快速增长,确保实现经济增长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我市分别在9月13日启动了节能预警调控三级响应,在
二、巩固节能预警调控一级应急响应调控成果
各县(市、区)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全市节能预警一级应急响应所取得的成果,要继续对小钢铁、小冶炼、小五金等淘汰、限制类落后产能继续采取限电停电调控措施,决不允许高耗能企业用电出现反弹,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本地区的用电量不超过上限目标。完成节电目标任务较为困难的**区、**市、**县、**县、**县五个县(市、区),要贯彻落实11月19日市政府约谈会有关精神,要确保完成本地区的“十一五”GDP能耗与GDP电耗目标,结合本地区当前GDP能耗和GDP电耗现状,制定12月份的节能调控限电措施计划,特别是对落实**市节能预警调控一级应急响应措施较差的企业,继续严格实施停电限电措施,并加强督办督查。
三、要正确处理好节能降耗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正常发用电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6号)的有关精神,正确处理节能与发展的关系,实现节能降耗目标要通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调整经济结构,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来实现。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一方面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以及限制类、淘汰类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用电,切实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另一方面全力保证居民生活用电,保障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要,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产业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目标,是当前一项最为紧迫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的节能工作负总责,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节能工作,分管副县(市、区)长要具体抓,切实把我市节能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以更好地全面落实各项节能任务。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统筹好本地区节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节能预警调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会同发改、统计部门加强节能预警监测,及时报告节能预警调控实施情况。各级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要对照自身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对节能预警调控地区实施项目“区域限批”等。统计部门要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及时通报各地区主要能耗指标情况,及时报告本地区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物价部门要牵头对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供电、供水部门要配合做好对高耗能企业和项目实施错峰用电、限电、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各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要牵头开展本地区景观照明专项检查,杜绝浪费,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其他有关部门都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强工作落实,共同确保全面完成我市 “十一五”节能目标。
五、不折不扣落实节能考核问责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明确提出:“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严格落实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县(市、区)要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落实各项节能减排奖惩措施,表彰奖励节能减排先进,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区、单位以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