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工作视频会主持及发言材料范文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水利部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工作,今年4月,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函》,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近日,我部又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的通知》,对今年177条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作出安排。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交流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确定有关技术工作要求,安排部署2020年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今天我们以视频会的方式召开这次会议。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水资源司、水文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水利部水规总院等部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技术人员,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部门负责同志和管理技术人员在分会场出席会议。今天的会议共有3项议程:
一是请长江委、江苏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厅和四川省水利厅交流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情况。
二是请水规总院介绍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有关技术工作要求。
三是请水规总院李原园副院长讲话。
刚才,长委、江苏、湖南和四川等4个单位都做了很好的介绍。发言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着重介绍了各自流域、区域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思路和重点,从介绍的情况看,自2018年以来四个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也积累总结了很多好的经验,值得各单位学习借鉴。由于时间关系,还有很多单位也有很好的做法和经验,就不在此安排发言了。
水规总院钟楠处长介绍了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准则和方法,主要控制断面的选择,以及实施方案的编制要点等内容,特别是原园副院长从五个方面谈了很好的意见,对下步做好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我理解,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是符合中央的要求,符合落实水利部管理职责的急需,体现了水利工作既要做好服务社会,更要做好河湖的代言;是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具有行动,是统筹水资源配置的管理措施。生态流量确定工作要盯住应该保的对象,确定好适度可达的水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有限的目标,采取好分步骤实施的措施。要遵循生态规律、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管理规律,将统一调度强调好,把考核监管谋划好。希望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河湖生态流量确定的技术要求,确保生态流量目标确定科学合理,可操作。要加强技术交流,确保工作不走偏,目标定的科学,落实抓得实。
最后,我代表水资源管理司对做好今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再提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切实提高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一,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事关河湖生态系统健康,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利改革发展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生态流量管理工作,鄂竟平部长先后主持召开4次部长专题办公会、部长办公会研究生态流量有关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也都将生态流量保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近年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划均明确了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的要求。所以,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生态流量保障已成为当前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的突出薄弱环节。近年来,受自然条件限制和不合理开发活动影响,我国部分流域和区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矛盾日趋突出,特别是在一些水资源短缺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和水能资源无序开发导致一些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湿地减少,河流生态系统受损。尽快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从水资源配置、管理等方面,加强取用水管理,切实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是现实所需,也是当前水资源管理十分重要而迫切的工作。
第三,依法履行水利部门“三定”职责的需要。新的一轮机构改革后,中央出台的水利部新的“三定”规定明确,水利部负责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水利部门要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河道内、河道外水资源优化配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切实保障河湖生态基本用水需求。各级水利部门“三定”也都增加了这项职责。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综合运用好水量调度、取水许可监管等手段,统筹做好“三生”用水配置,是法定职责所在。
二、准确把握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准则
第一,要准确把握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的原则。我国各流域、各地区水情区情各异,河湖生态保护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一定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三生用水,坚持分区分类施策,坚持一河一策。决不能一刀切,不切实际;同时也不能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借口,忽视生态用水;我们是水资源管理部门,要“一手托三家”,不可偏废。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河湖开发强度,加强水生态保护。
第二,以河湖生态保护对象与需求为出发点。既然是保障河湖生态,我们就要首先弄清楚生态是什么,用水需求及过程是什么,这是确定生态流量目标的前提。在此基础上,按照河湖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计算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在这方面,我们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挥有关部门和专家的作用。
第三,科学合理确定生态流量。目前,河湖生态流量的计算方法很多,采用不同的方法,就会有不同的结果。所以计算分析是基础,统筹三生用水、统筹各方面用水诉求,各部门各地区协商确定是基本路径。所以,我们不要指望一次性、完美的拿出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案来,要先解决生态流量目标没有的问题,进而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同时,水资源监测是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决策、管理的重要基础性支撑。希望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中,在河湖生态流量控制断面选取、保障目标制定、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水文机构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要依据《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及实施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准确把握定好断面、定好方法、定好目标、定好责任、定好阈值、定好监管、盯住落地等7个环节。
三、加强领导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019年是水利部开展生态流量管控工作的起步之年,2020年是抓好落实、抓深化拓展的攻坚之年。今年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涉及重点河湖177条,其中跨省重点河湖47条,省内河湖130条。做好今年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省内河湖目标确定是攻坚战重点。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工作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各地要按照印发通知要求,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任务落实。
第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央和地方水资源管理权限,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由流域管理机构组织确定,报水利部审定。省内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确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审定,并报水利部和流域管理机构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牵头负起责任,主动抓好工作组织。属于中央事权的,最终决定权在部里,涉及地方配合的,地方要主动做好配合,顾全大局,不能为了地方或局部利益久拖不决。涉及地方的,地方要主动协调好有关地区和部门。
第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生态流量管理涉及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有关部门,在拟定生态流量目标过程中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利益相关单位以及行业内外专家意见,凝聚各方面共识。
第三,加强技术审查,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要按照部印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制定的审查。跨省重点河湖其生态流量目标由水利部组织水规总院开展技术审查,经修改完善后由水利部审定并印发实施。省内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审查,经修改完善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审定并印发实施。
第四,抓好进度控制,强化监督考核。部里印发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进度节点控制要求。各流域管理机构要在今年8月31日前,编制完成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提出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报水利部审查;10月31日前,完成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修改完善后,报水利部审定。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今年11月20日前,将本省区确定的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报水利部和流域管理机构备案。今年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我们将在今年下半年,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落实问题。近两年来,国家和省区相继制定了部分江河湖泊生态流量目标。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厅要按照部里印发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将已确定生态流量目标的落实与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摆在同等地位,两手齐抓、两项工作同推进。各流域管理机构要抓紧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并尽快印发执行,对目标落实工作作出部署。已经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的,要结合水量调度抓好落实。对于监管措施不落实的,希望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长期监管缺位的,要依法予以问责。
今天的会议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