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期中考试的通知范文
全市初中、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期初会议精神,切实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初中进行期中考试、对小学进行阶段性学情检测工作作出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检测时间:
1.小学:2023年11月8日—9日,2天
2.初中:2023年11月8日—10日,3天
二、考试检测年级及科目
小学:
三、四、五、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初中:
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道法、历史、地理、生物
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道法、历史、地理、生物、物理
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道法、历史、物理、化学
三、具体要求
1.各校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安排好教学工作;公布考试检测的年级、科目,按要求及时征订试卷。
2.中小学期中检测的各学科试题内容均为本学期所学内容,命题将合理控制考试难度,坚持基础性原则、面向全体学生,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科特点,试题易中难比例为7:2:1;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双减”要求下学生学习能力的考查,不出偏题、怪题。
3.各校要认真组织本次考试检测,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并抽出一定时间进行专门复习,确保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各校考前,校长组织开好两会(监考会、评卷会),细化检测要求,明确监考、评卷工作程序,确定统一的工作要求(监考教师的分工及职责、评卷工作程序、读题要求、注意事项等)。
5.检测评估时要安排单人单桌,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单科结束后,试卷必须规范密封(用账绳、封头、内外封皮、封签),专人管理。
6.各校根据通知精神,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要求,确保诚信检测。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检测时间及科目,一经发现将全市通报。
7.教师进修学校将在检测评估期间派出监察员,对各学校检测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