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精选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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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下发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是课程教材改革方案中活动课的重要部分,也是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适应社会的需要。学校教育是有局限性的,而课外阅读却是“终身教育”。因此,开展课外阅读是十分必要的。优质有益的读物是青少年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全体教师
三、工作目标
1、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丰富学生阅读内容,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把控课外读物质量关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的读物严禁进校园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对现有图书进行一次大清理,对违反以上第二点情形的书籍及时进行清理
1、各班对图书角进行一次大排查。对借阅过的有问题的书籍及时报告,存在问题的书籍及时清除。
2、要求学校图书管理员对学校图书室及读书吧书籍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并进行有效的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加强对学生携带进校园的读物的管理
1、严禁学生携带有问题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要求班主任作好审查。
2、若发现学生私自带有问题图书的,要及时收缴上报,并对学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五)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课外读物进行一次推荐。
1、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平议意见。
2、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兼顾兴趣,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3、对推荐的图书进行校园公布,引导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阅读,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篇2: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篇3: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实施方案
“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为切实做好进贤县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多读书、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南昌市教育局洪教办字﹝20xx﹞4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遴选、审核、推荐和把关等环节管理,使学生的课外读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教育部《办法》要求;积极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1.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各校要带领图书馆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图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
各校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校要组织班主任及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内容,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实行报备制度,坚决杜绝不良读物进入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在正规渠道购买图书。
3.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各校要做好“护苗·绿书签行动”、读书节等活动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推荐课外读物内容,使“护苗·绿书签行动”、读书节等活动尽早在各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各校各班要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方便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承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培养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4.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应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进一步规范征订主渠道,实行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组织任何课外读物的推荐和征订工作。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民营书店或个体书商处购买图书或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征订学习资料和读物。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各校要成立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教育部的《办法》制定《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严格落实相关通知要求,提高教师思想认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2.把握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认真把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具体要求,抓住工作重点,细化职责分工,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要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建立监督机制,严肃失职问责。
县教体局将建立校园课外读物监督检查制度和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教育督导范围。
各校要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进入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应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组织开展“护苗·绿书签行动”、读书节等活动。县教体局将对各校开展书香校园建设工作进行评选和表彰,同时加大督导力度,对课外读物进校园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篇4: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实施方案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健康安全的育人环境,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开展课外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保障广大师生教育教学需求,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图书审查清理,防止问题图书进入校园,营造安全的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让学生会读书、想读书、爱读书;积极打造书香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指导亲子阅读,让阅读成为学生及家长的良好习惯。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1、图书室管理人员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藏书,及时发现、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进行封存管理,不准借阅。
2、各班班主任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
3、各班级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规范课外读物推荐机制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具体书目要经学校审核,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积极打造书香校园建设,营造良好阅读环境
美化学校图书室,简化借阅程序,为学生借阅图书提供方便;教室设置读书角,安排专人管理,方便学生的日常阅读,优化阅读环境;打造读书长廊等校园设施,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
学校组织开展日有所诵展示、读书小报展示等活动,促进学生深度阅读;班级开展读书交流会、诗词大会等活动,拓展阅读的宽度;鼓励学生、家长亲子阅读,激发阅读的兴趣,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六)借助学校课程设置,助推阅读活动的开展
每天中午,设置15分钟学生自主读书时间,激发学生阅读兴趣;社团课程中设置“故事大王”社,用孩子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广阅读;课后延时服务中,设置阅读课程,教师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指导阅读,开展读书交流会。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