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日常管理补充细则和日常管理处罚细则范文
红光学校日常管理补充细则
细节决定成败。为切实搞好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学校管理落到实处,并形成学校良好的管理环境,特制订本细则。请所有教职工依照执行。
一、关于中午就餐
教师一律在11:50准时就餐,吃饭后教师备学生餐。学生在12:10就餐。任何人不得提前就餐,备餐(包括一年级和学前班),相关教师必须严密关注学生就餐情况,保证学生吃饱饭。
二、关于作息制度
朝读课,
夕会必须做足十分钟,内容主要是针对当日班级所发生的事情作出处理,及时对学生进行思想、安全等教育。
轮值老师整归家队时,必须等所有学生到齐后整队,有不少于5分钟的训话。等放学铃响后,才能放路队出校门。
所有老师必须在学生离校10分钟后才能离校。
每周的班会课不得改上文化课,班会课内容必须是对学生进行小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思想教育。并针对本班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整顿,校长将到班巡视。
三、关于卫生管理
1、商店和各年级的教室卫生
商店、教室和走廊不能有垃圾,放学前必须将教室和商店前的垃圾桶倒干净,垃圾桶必须在每周星期五清洗一次。
2、办公室卫生
实行轮流值日,值日老师必须使办公室保持干净、整洁,包括门、窗、地面、走廊。各人的办公桌自己负责整理。
3、公共区卫生
四年级负责厕所及厕所前的水沟和教学楼后区域。五年级负责教学楼前坪、花坛、操场和两个板梯间。公共区卫生只要求在下午大课间的时候进行打扫。(有临时任务另作安排)
4、食堂卫生
食堂卫生由在该食堂的班级轮流打扫,每桌轮流打扫一周。
5、商店轮值老师必须每天焚烧垃圾(雨天除外)。
日常管理处罚细则
1、学生、教师提前就餐,罚20元/次。
2、旷课罚20元/节。
3、迟到、提前离校(未请假)罚20元/次。
4、教室及走廊垃圾成堆,罚班主任20元/次(中午检查)。
5、商店走廊有较多垃圾,罚商店轮值老师20元/次(中午检查)。
商店老师不焚烧垃圾,罚20元/次(雨天除外)。
6、不打扫办公室卫生的当值老师,罚20元/次。
7、负责公共区卫生的教师未组织或未到场,且没有打扫干净,罚班主任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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