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超市、小卖部管理和经营的意见范文
遵照教育部、自治区政府、市政府要求,落实新“食品卫生法”。近期对市区学校学生超市、小卖部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不容乐观,在经营的各个方面均存在问题,存在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师生健康不受到危害,对教育局所属各旗县区学校提出超市、小卖部管理和经营提出如下意见,望各单位认真进行自查,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学校领导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尊重师生健康。
可能由于超市、小卖部是由外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造成学校负责人对其经营的放任,把安全经营放在一纸责任状上,忽视了对学生、老师生命健康的重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对师生生命健康安全负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意识。
组织超市、小卖部经营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及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察,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要把师生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增强服务意识,不唯利是图,体现公益性,让利学生,减轻学生负担。
三、改善环境,提高卫生水准。
超市、小卖部要宽敞、墙壁洁净,保证学生进行高峰时流量顺畅,避免发生踩踏事故。货架、展柜摆放合理没有破裂尖锐避免学生划伤。室内原有设施、物品、食品外包装等无尘。保持防鼠、防蛇、防蟑、防尘、防霉设施齐备有效。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设有食品卫生、食物营养、科学膳食的宣传栏板。经营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能上岗。上岗期间服装整齐干净,不浓妆、不佩戴首饰,语言举止端庄自然,态度亲切。创造学生轻松怡然的购物环境。
四、严把食品质量,杜绝安全隐患
1、食品卫生质量是超市、小卖部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对取进食品必须索取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证照(生产许可证、食物流通许可证、工商登记证等)及取进批次的合格证、检验证等,并登记进货日期、质保期限。
2、坚持食品保质期前下架制度。真空包装食品保质期15天前下架退货。新鲜食品保质期前一天下架退货。有专人每天对照进货登记,查验,负责食品下架工作。
3、坚决取缔自制食品的项目,如烤肠、冰饮等。
五、建立检查小组,保证信息通畅。
有超市、小卖部的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检查小组由校级领导任组长,制定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定期对超市、小卖部的经营物品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不得漏报、误报、瞒报、不报,因上报不及时、不准确造成事态发展,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责任。
安全重于泰山,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切实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尊重师生生命健康,警钟长鸣,未雨绸缪,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造福广大教师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