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学校校车接送安全工作,保障乘车学生的出行安全,以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目的,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如下:
一、 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我校校车安全工作,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李玉柱副组长:李正上、邱伟民 成员:张立君、张素蕾、国丽、赵永会、韩秀红、王爱萍、张凤华、魏德学、李树杰
二、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日常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2、校车驾驶员必须落实每天对校车的常态维护及保养,并做好记录。
3、学校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校车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座椅扶手、安全带、轮胎、车窗等安全装置,并填写好检查情况记录。
4、按要求落实照管员跟车制度,每趟车有乘车学生名单,填写好校车接送交接表,照管员和驾驶人离开车辆时,确认无学生滞留车内方可离开。
5、每月一次对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召开安全教育碰头会。关注校车司机、照管员的思想动态,与司机、照管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6、校车必须按照规定运行方案行驶,禁止校车驶离我校接送范围,如确实需要的,必须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7、严格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精神病史。
(3)未受过刑事处罚。
8、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30—50公里。
9、司机、照管员在学生乘车期间必须加强学生管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我校校车的安全运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