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和民主评议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范文
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其工作要对教代会负责,主要任务是对教职工代表关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后勤保障、党政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改进的提案、建议进行征集、分类、整理,按照立案要求条件,经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立案提案。
2.对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提案进行监督,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负责对教代会需要讨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汇集代表的意见,并整理反映上报,向教代会提出建议和议案。
4.负责督促提案落实部门和单位认真督办和落实教代会提案,协助行政检查、督促和监督学校有关部门提案的落实、处理和答复工作。
5.检查、督促教代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6. 完成教代会和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主评议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讨论和制订教代会民主管理方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广大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对教代会代表进行民主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教代会代表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水平。
2.负责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代表对学校有关工作、民生工程等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询查,组织相关工作信息通报会,收集汇总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组织教职工依法有序参与民主监督工作。
3.受理教职工代表和群众的建议和申诉,支持教职工依法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4.组织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咨询会、听证会和“校领导专题接待”等会议,拓宽民主管理途径,畅通交流沟通渠道,了解掌握教职工需求、诉求,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增加相互理解,维护校园稳定。
5.配合学校党委、考核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教代会代表参加对领导干部的遴选推荐、民主评议、考核测评等工作。
6.建立健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制度,总结民主管理经验,研讨民主管理工作,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院(处)务公开工作,使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8.完成教代会和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