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汇报材料范文
**县教育局在创建自治区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中,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利益导向,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确实抓好创建自治区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的相关工作。
一、制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措施
县教育局依照法规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特困户独生子女适当减免有关费用的通知》(隆教字〔2003〕74号)、《关于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子女的“两免一补”和高中招生实行优先照顾的通知》(隆教字〔2005〕26号)等文件,要求各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校学生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在今年创建自治区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中,根据《**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三项奖励制度和十一项优先优惠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隆政发〔2006〕15号)的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对(隆教字〔2003〕74号)和(隆教字〔2005〕26号)这两个文件重新调整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高中招生实行优先优惠政策的通知》(隆教字〔2010〕106号)文件,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县内高中招生等方面实行优先优惠政策,规定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新学年新生入学报名时优先解决学位,在解决特困生就读方面,优先帮助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学校的“两免一补”优先照顾家庭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户,高中招生在同等条件下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要实行优先录取。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确保做好创建自治区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相关工作。
二、落实优先优惠政策优质服务工作情况
(一)2009年至2010年全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都享受“免费教科书”优先优惠政策(教科书不用交费);在本县高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均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
(二)享受“**市家庭经济困难初中、小学学生补助经费”优先优惠政策共140人(其中2009年全县农村计生户子女享受“**市家庭经济困难初中、小学学生补助经费”优先优惠政策共61人, 2010年全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享受“**市家庭经济困难初中、小学学生补助经费”优先优惠政策共79人,补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补助经费350元,小学每生每学期补助经费200元)。
(三)享受“**市家庭经济困难初中、小学寄宿生补助经费”3745人(其中2009年全县农村计生户子女享受“**市家庭经济困难初中、小学寄宿生补助经费”优先优惠政策共1983人, 2010年全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享受“**市家庭经济困难初中、小学寄宿生补助经费”优先优惠政策共1762人,补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补助经费375元,小学每生每学期补助经费250元)。
(四)在中考招生中享受加分和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录取优惠政策共324人次(其中2009年全县农村计生户子女在中考招生中享受加分和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录取优惠政策共159人次,2010年全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中考招生中享受加分和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录取优惠政策共165人次)。
(五)在本县高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享受享受高中助学金91人(其中2009年享受高中助学金35人, 2010年享受高中助学金56人,每生每学期发给助学金500元,属于特困每生每学期发给助学金1000元)。
**县教育局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