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范文
学校师德师风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
为推进黔西市思源实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建立黔西市思源实验学校师德师风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
一、学校职责
(一)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为学校师德师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师德师风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师德师风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工作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教师师德教育管理,增强教师师德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师德常态化教育学习。
(五)组织学习、落实上级及学校的师德师风规章制度,建立学校教师业务档案和师德师风备忘录,学校每期与各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公开责任书。
二、学校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重视并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全盘工作进行部署,建立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
(二)认真部署落实上级师德师风建设安排人,做到针对性强,措施有效。
(三)熟悉并率先遵守师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四)关注教师平时的教学行为,随时纠正教师不规范的行为,认真对待学生、家长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及时发现本校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主动预见并防范本校师德师风危机事件。
(五)定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杜绝形式主义。
(六)在评先选优、教师晋级晋升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
(七)主动上报学校发生的师德师风危机事件,坚持依法处理。
(八)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当即个别谈话、批评教育,涉及处分的要严格处分,并上报审批。
(九)在抓师德师风建设主动研究、思考、作为。
三、学校分管及业务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师德师风建设文件,制定的措施办法扎实有效。熟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深入学校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并按年度计划并部署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二)主动应对师德危机事件,坚持原则,在处理师德师风问题中守纪守法。
(三)高度重视、认真牵头办理涉及师德师风的信访件。
(四)及时提请各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学生家长上报违反师德师风的事件。
(五)在领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主动作为。
四、学校教职工职责
(一)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二)不传播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观点和言论;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信息;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娱乐活动。
(三)着装整洁。进入校园,不得穿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拖鞋、怪型鞋、浓装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不酒后上课,不在校园内公共区域吸烟,不在上课时接打手机。
(四)认真履行教书育人工作职责,不擅自调课、停课或缺课;不在各类考试中、评先选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在各级各类考试监考、评卷中,严肃认真,不敷衍了事。
(五)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训斥、羞辱家长。
(六)不在校外办班、有偿补课;不在家庭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不向学生家长索要、变相索要、摊派财物或交办私事。
(七)不向学生推销或暗示学生、家长向指定商店、机构让学生购置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电子设备等学习用品或保险、金融理财产品。
(八)不与异性学生独处一室,不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他偏僻场所;定期排查、发现并消除可能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情况和隐患,坚决与性侵学生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作斗争;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技能和方法,抵御不法侵害。
(九)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和评议;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管理。
黔西市思源实验学校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