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根据《织金县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优化制度环境,弘扬高尚师德,践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形成教师职业责任感、自豪感,荣誉感、幸福感明显提升,不良师德问题明显减少,突出师德问题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师德师风和教育满意度大幅提升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范围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发表或传播违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言论。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或收取生源介绍费、学生信息费。
(六)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七)违反国家规定,直接从事或间接参与营利性活动。
(八)孤立、排挤、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九)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行为。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抓好我乡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工作,成立织金县实兴乡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侯泽忠(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杨兴高(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党总支书记)
谌洪林(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
范贤友(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
涂光洁(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谌贻昌(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鹤霖(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提款报账员)
吴 勇(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业务员)
谌贻福(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两基”专干)
李 解(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党务工作者)
陈泓宇(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财务室工作员)
郭 波(实兴中学校长)
王 杰(实兴小学校长)
郭佳友(实兴乡干河小学校长)
王华祥(实兴乡补鲊小学校长)
张红艳(实兴乡中心幼儿园园长)
金 容(实兴乡第二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党建办公室,由杨兴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统筹、计划和推进工作,李解同志负责日常办公事务。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
坚持党建引领和教师专业成长相结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规律,激发教师涵养师德的内生动力,确保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二)强化教育学习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今年师德教育主题“立德铸魂”制定学习活动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师风系列学习活动,学习后发放学时证明,每学期学习不少于12学时,同时将学习考核情况纳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未参加或不按时参加学习的,必须进行“补课”。
1.认真学习教育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对教师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法治素养,牢固树立依法执教意识,规范职业行为。
2.认真学习“正反”典型。各级各类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先进典型引领教育活动和负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师德先进事迹,强化先进典型引领,通过传播教育好声音、传递教育正能量,在教师中掀起学先进、争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热潮,激励全乡教育工作者对照先进找差距,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加强学习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发挥警示警醒作用。
3.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师德建设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政治素质。各学校党组织、学校班子成员要通过集体、个别谈话等方式,每学期对全体教职工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切实掌握教职工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情况,指出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预防教职员工违纪犯错。
4.开展“八个一”活动。一是签订一份承诺书,以不收受家长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不参与赌博、不搞有偿补课等为重点,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开展一次师德大讨论,以“我的师德观”为题,组织学校教职工开展讨论活动,增强立德树人的认同感和使命感。三是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应知应会知识专项测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师德师风建设、职业行为准则等制定师德师风应知应会测试题,组织学校教师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作为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依据之一。四是开展一次优秀影视作品观看活动,组织观看优秀典型事迹纪录片和以优秀教师为原型创作的影视剧,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引导广大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五是开展一次师德主题征文活动,以“我的教育初心”为主题,引领广大教职工守初心、担使命、做奉献、创新绩。六是开展一次“师德宣讲活动”,发掘先进典型、教育世家,扎根乡村学校工作满30年的教师代表和师德标兵等感人事迹,深入学校进行师德宣讲和专题报告,开展交流座谈,面向广大教师生动讲好师德故事,用身边榜样传递师德力量。七是开展一次“师德标兵”和“师德师风工作突出个人”评选活动,弘扬师德正能量,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师德师风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师德师风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常态化工作,持续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八是开展一次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评活动,通过学校自主申报,对照示范校建设标准,评选师德师风示范学校,为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标杆,引领全县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取得更好成效。
(三)完善工作制度
1.严格师德师风考核。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依法依规取消其评职晋级、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2.严格入职审查制度。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教职工入职审查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教职工在职(入职)从业审查,做好源头防控。海外引进人才必须全方位考察,确保人才质量。
3.开展师德评议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师师德师风评议,邀请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离退休教师、具有社会声望等人员参与,评议结果纳入教师考核评价,存入个人师德考核档案。(1) 教师自评。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2) 教师互评。采取年级组或教研组(学科组)教师互评或全校教师互评的方式评议。(3) 学生及家长评议。采取无记名民主测评方式进行,班主任、科任教师由任教班级学生及家长评议(幼儿园、小学中低年级主要由家长进行评议),后勤人员、服务管理人员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进行评议。
4.完善查处惩戒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加强对《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学习。制定师德失范行为问题追溯、责任倒查、约谈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问题发现核实、调查处置和惩处问责机制。
5.建立谈话提醒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梳理查找师德师风苗头隐患、薄弱环节和工作盲区,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及风险隐患,要及时提醒、约谈,做到早防范、早纠正,切实杜绝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6.完善师德考核档案。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和使用师德考核数据库,全方位全过程记录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师德表现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并将每年教师个人师德情况报告、师德师风承诺书、师德考核评价、师德诚信情况等作为档案必装内容。
(四)强化师德常规管理
1.组织公开承诺。一是公开承诺以校为单位制定师德师风承诺书,公示于校园内外醒目处,接受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二是个人承诺,教职工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2.开展预防教育。每学期开学初,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防侵害教育,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宣传引导家长(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多与孩子沟通交流,鼓励家长(监护人)及时反映孩子言谈举止中的异常行为,切实增强家长(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意识。
3.完善预防机制。坚持周自查研判、月小结提示、季通报约谈。进一步完善“四个五”访谈排查机制,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访谈排查的参考内容要点,并注重访谈方式的灵活性和访谈内容的科学性。
4.坚持暗查暗访。坚持领导干部包片督查和暗查暗访相结合,围绕“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五个严禁”“五个一律”“五个必须”,对教职工进行教育、监测、考核等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5.强化社会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选聘一批有能力、敢监督、善监督的师德师风监督员,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构建由政府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五)整治师德失范行为
1.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针对教师侵害学生、学术不端以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规校外兼职兼薪、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教师体罚侮辱学生、在课堂或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等失范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治销号。
2.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对照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加大对教师违规举办或参与“谢师宴”“升学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家委会等途径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违规兼职兼薪补课、违规操办酒席、违法驾驶、赌博、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受到处分的教师,按管理权限及时记入师德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
3.强化学校部门监管责任。对因监管不力、漠然置之,刻意隐瞒等导致出现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及学校参加各级各类评先选优资格,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履职不力、处置不当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引发重大网络舆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成立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全乡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逐项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及时召开启动部署会,分别组织召开教职工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提升年”工作的目的、意义,完成学校师德师风个人承诺和集体承诺,完成教职工在职(入职)从业审查,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及法律法规学习。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照工作内容,形成月小结定期向实兴乡教育管理中心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学习师德师风系列内容,教师对照自己找差距,撰写心得体会,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配合开展好师德宣讲活动,并收集好相关活动资料;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观看有关师德师风纪录片或影视剧,并组织教师撰写观后感,由学校收存归档。4月:完成师德师风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完成学校领导班子对教职工交心谈心;完成以“我的师德观”为主题的讨论活动,各学校将讨论情况及建议报送教管中心,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教育科技局。5月:完成观看师德师风纪录片或影视剧。6-7月: 完成以“我的教育初心”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征文活动。8月:完成师德师风培训和师德宣讲活动。9月:完成“师德标兵”和“师德师风工作突出个人”评选。10月:完成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申报评选。
(三)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通过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建立教师师德档案,详细记录教师的师德表现,做好师德日常考核、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职晋级、评先选优和进修深造的首要依据。11月:各学校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活动,形成个人对应检视材料,由学校收集归档:学校要通过召开师德师风监督员座谈会,向监督员征询意见建议,认真形成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自评总结。12月: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教师个人和学校要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问题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落实;要在教师之间、学校领导之间、学校领导与教师之间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达到找准问题、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师德师风建设的贵任,加强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扩大社会影响。
(三)坚持统筹兼顾,做好师德师风“提升年”各项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把各项工作有机衔接,把深入学习和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和健全机制贯穿始终。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不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导致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对师德失范行为监管不力、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