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专业精品毕业论文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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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1
如果把企业比喻成一部机器,那么资金就是推动机器动转的动力。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我国外贸企业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问题,这严重阻碍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作为一种融通资金的新兴融资手段,由于其低成本、高效益的特点,正日益受到外贸企业的青睐。
一、融资成本最小原则
在企业中如果同时有多种筹资方式可供选择,那么资本成本费用,常常是决定应用何种筹资方式的主要因素。对于同一类筹资方式,企业很容易做出自己的选择,例如同一种举债筹资方式下,有高低不同的两种利率可供选择,在其它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企业一般总是选择低成本的筹资途径。但在不同筹资方式的情况下,决策就会变得复杂很多。不同融资方式,其资金成本亦不相同。融资决策的关键在于:在及时充分地满足企业或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前提下,选择最佳的融资途径及资金组合,以使资本金最低。因此,首先要正确计算资金成本,同时计算资金利润率,只有后者大于前者,其融资一投资才构成良性循环,给企业带来利润。资本成本费用的高低,同时也决定了企业资金运用的方向和范围。根据西方金融理论,当资本市场有效运转时,不同的融资方式不会带来融资成本的差异,不同来源的资金风险调整后成本基本保持一致。然而事实上由于国际资本市场的不完善性和各国政府的经济干预,统一的国际资本市场细分为众多的差异化市场,不同来源的资本成本并不只因风险不同而不同。企业为了实现融资成本最低化,主要通过避免或减少纳税,尽量利用各种补贴贷款和争取当地信贷配额等策略原则。在货币选择上,国际费雪效应理论认为不同货币利息率的任何差别都将被同期货币汇率的变动所完全抵消,即任何两种货币的利息之差基本上等于两者的远期升水或贴水。因此从理论上讲,无论选择哪一种货币进行融资,都不会影响融资的税前成本。但事实上,由于国际资本市场并非完全有效运行,国际费雪效应很难实现,如果再考虑到税收因素以及各国对外汇损益课税规定的差异,不同的融资货币会给企业的融资成本带来很大的影响。总之,融资成本最低化的理论,强调利用外贸企业以适当的形式,适当的货币和适当的地点进行融资,尽可能降低融资成本,以降低经营成本,以提高竞争能力。
二、分散融资风险原则
此处所说风险,是指财务损失的机会,一般用预期收益的可变性或不确定性来衡量。由于企业资本收益率和借款利率不确定而产生的风险,就是融资风险。企业的融资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不能如数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方式下,资金不能偿还的损失是由企业自身负担的(这是指不存在终极承担而言的),企业必须想方设法将所借资金全部如数偿还,才可能保证企业经营持续进行下去。
(二)资金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条件下,举债必须偿还,而且必须按期偿还,这也是西方企业重视现金流量计划的原因之一。当企业不能按期偿债时,将面临丧失信誉、负担赔偿,甚至变卖资产的风险。
(三)对有偿债务,企业还将面临不能付息的风险。支付利息是举债的前提,而且利息支付不因企业是否盈利而变化,这就使企业在经营不善时,面临着付息风险。因此,在实际的融资操作中,作为融资主体的企业必须考虑到期能否还本付息,以防止融资风险的发生。此外同是债务性融资,也因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之别,的风险不同。企业随借随还由于流动性压力的作用,企业流动负债的风险大于长期负债。而使企业面临因为前者要求,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必须顺畅;后者要求企业在较长时期偿还,一方面,企业不会面临即时的流动性压力,不必随借随还;另一方面,在持续较长的债务期内,企业可以获得调整和改善经营的缓冲机会,而不至于因短期周转不顺畅,给企业带来偿债压力。在国际投资理论中的现代资产选择理论引进了风险因素,从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出发,对各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权衡和比较,以便通过最适当地搭配购买各种金融资产来减少风险,获最大收益。既然所有资产都具有收益和风险两重性,而不同的资产又具有不同预期收益和风险的组合,因此各国投资者为避免风险,总是倾向于将资金分散地投到众多国家多种资产上来获取利益,因为分散投资将有助于分散风险。同样,对于国际贸易融资者,人们也可以从分散融资风险的角度来解释其动因。企业在国际范围内拓宽融资的选择渠道,不过于依赖固定的金融市场和融资方式。这样,既可减少企业融资总体的风险,又能通过融资活动,与全球各地金融机构建立联系,增强金融和经济信息来源。
三、融资与贸易方式相结合原则
确定加工贸易的融资方式时,首先应该考虑是由谁来解决融资问题。一般情况下,若是承接方自己解决融资,其结算方式可以确定为由委托方开立即期信用证;由委托方解决融资,结算方式可以确定为由承接方开立保函、远期信用证,由委托方以D/A方式托收,或采取无偿提供原料,最后偿付工缴费的办法。在融资方式的选定上,要考虑融资中风险的控制。在我国的对外来料加工中,主要应由国外委托方解决融资问题,国内承接方根据使用不同的融资和结算方式的风险可以按下列顺序依次选定。
(一)先由作为委托方的外商无偿提供原料,产成品复出口后,承接方以D/P托收方式收回工缴费。这种结算方式中,委托方凭自己的资力来解决融资问题。承接方凭D/P方式收回工缴费,在委托方付款前,承担方掌握物权单据,而无偿提供原料的委托方如果拒付将会承担较大损失,所以这种做法对承接方风险较小。
(二)承接方通过银行开立有条件付款的保函,以保证承接方的利益,委托方凭该保函融资有一定困难,需要办理其他抵押手续方能从银行得到资金。但这种融资方式将迫使外方竭尽全力去履行合同对其规定的义务。这种作法对承接方来说风险较小。
参考文献
1、关于国际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分析与研究北京市加工贸易代表团赴日本、新加坡考察见闻与思考徐小溪首都经济1997-10-15
2、论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的一般关系──对国际贸易乘数理论的修正杨文进山东经济1996-10-20
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2
一、绿色贸易壁垒造成的不利影响
随着绿色保护主义日趋强化,在近几年的国际贸易中,我国许多出口产品就是因为无法达到这些国家制定的绿色标准而遭到国际市场的排挤,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出口贸易不但无法进一步做大做强,甚至难以得到巩固,有着被逐步削弱的趋向。负面影响几乎波及到我国出口贸易的所有领域,具体表现:
1、经济损失。
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技术标准极为严苛,使我国的出口商品极难打入目标市场,有失自由市场的公平性。据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出口贸易每年因绿色贸易壁垒而遭受的损失占出口总额的23%,经济损失总额超过数百亿元。若长期受限于绿色贸易壁垒,中国企业乃至中国经济都将面临巨大损失。
2、扰乱市场。
发达国家订立的准入认证标准也相当高。我国出口企业需要付出相当多的公关费用及人力成本,才能顺利进入目标市场,给我过出口市场的平稳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冲击。若绿色贸易壁垒广泛实施,中国贸易商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占有比越来越少,破坏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协调性与稳定性。
3、削弱优势。
面对贸易壁垒带来的限制影响,发达国家针对税收采取了相关调整,建立符合本国利益的绿色补贴政策,这显然是有利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决策。从本国来说,这种方案制约了我国出口商品的优势,无论是税收政策或市场占有等,均不利于中国本土商品走向国家,大大降低了中国商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二、中国绿色贸易壁垒应对管理措施
经营思想决定着企业未来走向,以及市场战略调整方向。长时间以来,中国企业经营缺乏观念意识,主要表现与市场风险意识缺乏,影响了经营者调整市场决策。我国必须建立符合国际经济准则的应对策略,避免绿色贸易壁垒对产业发展造成的损失。
1、贸易自由化。
贸易经济是国家经济建设重点,对提升国民经济产值及国民经济收益具有深远影响,也是新时期各个国家经济战略改革重点。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其环境污染问题趋于减少,这是贸易给环境带来的正规模效应。贸易自由化的法规和保护环境的法规是没有抵触。但在实践中,贸易自由化要根据世界各国实际情况进行,相互维护彼此国家的经济利益。
2、贸易持续化。
在关贸总协定的体制中,类似绿色贸易壁垒这类非关税壁垒的争端也经常发生,如何避开绿色贸易壁垒造成的不利影响,这是每一个进口国家需要深入考虑的问题。按照绿色贸易壁垒协议,进口国可以从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健康的角度出发,对中国贸易经济事业提供相应的决策指导。从贸易经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为各个国家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3、贸易法制化。
法律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前提,也是维护贸易国双方利益的基本保障。如果借助绿色贸易壁垒恶意控制进口商品则属于经济违规行为,不符合世界经济健康化发展,不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我国无论是政府层面、行业层面还是企业层面,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应对这场建立在环保与贸易冲突为背景下,产生的贸易规则的浪潮。
4、贸易创新化。
我国政府应通过外交及政策手段在国际贸易中进行调节;行业协会应运用合理标准的制定以及良好的引导,营造良好的行业分为;各企业在生产链及供应链中加入绿色创新理念。中国企业要坚持创新改革之路,对贸易决策实施创新化调整,让我国无论是在国内生产还是在对外贸易中都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不断加强的国际市场上取得先机,争取更有利的国际贸易地位。
结论
总之,随着绿色贸易壁垒普及化发展,中国企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如何在国际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这些是中国企业必须积极考虑的问题。为了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不便,企业要建立更具国际化的经营管理体制,从自由化、持续化、法制化、创新化等方向为指导,积极构建绿色贸易壁垒应对策略。
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3
一、电子商务的兴起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交易各方不相谋面,通过电子交易方式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它不仅简化了国际贸易程序,而且成本低廉、大大提高了国际贸易的运行效率,实现了国际贸易活动的全球化、简易化、信息化、智能化、无纸化,目前已经广泛存在于商业贸易活动中,并在推动经济全球化方面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基本应用
传统的国际贸易活动环节众多,业务操作过程复杂繁琐,费时费力。电子商务将交易各方连成一体,把原来传统商业模式中的各项活动转移到互联网上,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实现如下基本应用:
1.选定贸易伙伴。
在电子商务条件下,企业可使用信息技术建立自己的网站或借助相关的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向全球市场发布自己的产品广告和服务信息,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通过网络主动搜索各种各样的经贸信息,在互联网上与客户咨询洽商贸易,足不出户就可以选择理想的合作伙伴和更多的商业机会。
2.便捷贸易磋商。
在电子商务方式下,各个交易方可通过互联网这个电子平台来了解其所关注的商品信息与行业发展动向,也可通过互联网为媒介的交互工具进行跨地咨询、交易谈判,既突破了面对面洽谈的限制,又能够使贸易业务的咨询及洽谈变得更加便捷、成本变得更加低廉。
3.网签与支付。
贸易双方运用电子商务,可以在建立的网站中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来彼此沟通,实现各种交易信息的传输。若想达成交易可以签订电子合同,并可通过网上银行和信用卡公司的参与实现网上支付。在网上进行的这些业务,过程快捷方便、节省开销,有专门的电子加密等技术保证客户和商家的商业信息不致泄露。
4.网上交易管理。
国际间贸易的业务活动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政府、银行、保险、税务、运输等众多部门。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使国际贸易的交易管理实现了网络化与无纸化,外贸企业可在网上与这些部门办理电子票据和电子单证业务,及时高效、轻而易举地完成相关的结算及后续工作。
三、电子商务推动了国际贸易发生变革
1.改变了国际贸易的运行环境。
传统实体市场的低速度决定了商品交易规模和范围的有限性,而电子商务的兴起,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市场空间,出现了电子化的“虚拟市场”。在电子商务这种虚拟化的业务运行环境中,商务活动中的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以数字方式开展交互式的商业活动,通过网上“虚拟信息”的交换,商务信息的传递被高速流转,商务主体之间的距离被缩短,商务交易的时空限制被突破,商务交易的范围被全球化。因此电子商务的出现与广泛应用,为交易各方创造了更高效的贸易市场。不仅如此,电子商务中网上的咨询、订货、促销与谈判也为国际贸易开辟了新的发展形势。但另一方面,有时交易者本身的直觉会被虚拟的网络所埋没,这样会使交易出现不确定性。另外,一些网上交易风险也要引起重视,如来自网络黑客的攻击或病毒的人侵。
2.扩大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
贸易中介在在传统贸易方式下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把电子商务广泛应用到国际贸易实践,会引发贸易主体发生变化,随之催生了众多向全球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虚拟公司”,主要是指网上经营的代理公司或者服务公司等。这种虚拟组织在功能和效果上己经远远超出了原有的中介公司,并迅速成为新的国际贸易经营主体。电子商务条件下,信息网络技术将在专业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这些企业联为一体,利用互联网形成“一个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网络上高效、快捷地为国际市场提供更好地服务和产品,实现过去由单一公司或者企业无法承担的市场职责。同时,电子商务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技术,不仅简化了传统国际贸易业务的操作程序,还能让比较薄弱的中小企业轻松地进人国际市场参与竞争,扩大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
3.创新了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
新型国际贸易用EDI取代了传统的有纸贸易,把一些经济信息如订单、发票、报关单等,按一定的数据格式通过互联网进行传送,不仅速度提高,而且传送成本与差错都大幅度降低,在网上做广告代替了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介的宣传作用,EDI的使用使国际贸易活动的工作更加简捷。新型国际贸易在互联网上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传统的纸质货币被电子货币所代替,电子信用证结算速度高效,使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发生巨大变革。互联网上电子商务的交付分为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的直接贸易两种形式,一些无形产品,如电子书刊与音像制品等的直接贸易可以通过互联网完成,这种完全国际电子商务超越了地理空间障碍,已成为全新的国际贸易交货方式。
4.完善了传统国际贸易的经营管理方式。
传统的国际贸易在运营上是以单向物流为主,而电子商务实现了“四流一体”的全新战略,即形成以物流为依据,以资金流为形式,以信息流为核心,以商流为主体的新的经营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引导下,代理、展销等传统贸易方式可融为一体,在计算机网络中可引人报关、商检、营销等主要进出口业务流程,由此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互动的全面的服务,消除了传统贸易中时空对各个交易方的局限,节省了时间与费用,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4
引言
海运提单是国际海运货物运输当中比较常见的重要单证,其随着海运的发展而发展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我国在国际贸易实务当中对提单风险的有效规避,主要采用提单欺诈防范及法律救济两个层面加以应对,我国由于在进出口的贸易额上不断增大,所以海上运输就成为重要的贸易运输方式,而提单就是其中的一种重要单据。由此看来,加强对其理论研究就有着实质性意义。
1.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种类及主要作用分析
1.1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种类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种类是多样的,按照提单上的收货人记载就能够分为记名提单以及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其中的记名提单主要就是提单的正面收货人一栏对特定人或者是公司都有着明确的记载,这一提单在流通性上有着很大的限制。而在指示提单层面主要就是在提单的收货人一栏有着某某人指示等字样的提单,在国际贸易当中使用相对比较广泛。还有就是不记名提单,这一类型的提单主要就是对收货人没有特别的记载主要就是表明持有人等字样,所以在国际贸易中的流通性层面比较强,但是风险较大[1]。另外,按照货物装船与否也能够分为已装船和收货待运提单,以及按照提单上货物不清洁的有无情况能够分为清洁和不清洁等种类。
1.2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主要作用分析
提单在国际贸易实务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比较大,主要体现在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就货物运输达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种证明,但并非是合同的本身。这也是承运和托运人间达成合同内容的证明,提单上有着相应的内容。提单也是承运人对货物交运保证的凭证,在卸货港要将货物及提单交给持有提单的人进行收货。而在托运人层面来说,就有着货物收据的功能,合法提单下提单持有人就是货物所有人。不仅如此,提单也是承运人收货并将货物装船的证明,它不仅能够对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及标志等情况进行证明,同时对收货的时间也能证明。
2.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主要风险分析
提单虽然在国际贸易实务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自身的风险也比较大,主要就是伪造提单的风险。有的不法商人通过信用证的特征来伪造提单骗取货款,没有按照合同来装货或者是没有装货,这样就对客户造成很大的损失。其中的空头单证就是比较常见的伪造提单,也就是承运人或者是代理人等签发的伪造提单,在伪造提单的法律效力层面来说从我国的法律规定上是无效的,其带来两个重要的问题,承运人是否有权交货以及是否有义务交货。另外就是提单的预借风险以及倒签风险,在倒签风险类型上比较重要,这主要是在货物装船之后签发的,这就会比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要早。签发倒签提单尤其在时间上比较长就能推断承运人未使船舶尽快的派遣,承运人也会由于货物的运输时间发生迟缓而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预借的风险是在货物还没有完全装船就已经有承运人开始接管。这些风险不管是哪一种类型对于承运人来说都会给自己带来损失。还有就是无提单放货的风险,在当前的海运迅速发展背景下,提单已经成为物权的凭证,在提单风险中的无单放货风险主要就是没有整本提单,在船舶到达港口之后承运人接受收货人提单副本及保函提货请求。在还没有将正本的提单收回后就已经放货,这样就造成了损失。除了以上的几种风险之外,还有记名提单风险以及提单遗失风险,三分之二提单风险以及电放提单风险、多份提单风险等等[3]。
3.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风险防范策略实施
第一,对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提单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要能够从多方面加以考虑,从法律救济的措施实施层面来看要能够申请扣押船舶。具体的实施步骤就是要通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权人在还没有提起诉讼时来提出扣押船舶的申请,按照法律程序对船舶实施扣押。然后就是及时的提起诉讼,在发现了对方存在诈骗的迹象过程中,就要及时的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可避免货款的损失。在提起诉讼之后关键就要找到准被告,转承运人是较为保险的,在对其很难得到有效识别的时候就要结合提单当中的相关条款对签发者来加以识别。最后就是申请禁令,对对方的财务进行调查,倘若银行有存款就请求法院进行冻结。
第二,提单风险的防范还要在事前工作都要做好,选择资信情况比较好的担保人及托运人,国际贸易的正常交易当中要将客户资信的情况得以有效了解,这是对业务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对客户的资产情况以及经营情况进行大概的了解,对客户的信誉度要能得到有效保证,不能随意的撕毁契约。对于国际贸易当中存在着不良记录的就要避免与其进行合作,将风险控制在萌芽当中。
第三,针对倒签提单的风险防范要从多方面进行,首先从托运人层面在倒签的时间远洋和近洋要能得到合理把控,短程的倒签不应超过一天,而远程的要在三到四天之内。对于货值相对比较大的就要能够和买方进行协商修改信用证。对于畅通的货物也可以要求对方将付款的方式进行改变。而从承运人层面的防范措施,在倒签提单的日期不能超过船舶在港实际装船日期,对于相关信息也要能保证其保密性。另外在收货人的风险防范层面在出现了货物的跌价趋势过程中就要通过对倒签提单加以利用降低损失将风险转移,收货人可通过海事部门登船要求查看航行日志并拍照,查实倒签提单就拒绝收货这样在赔偿的责任就得到了转移。
第四,对无单放货的情况要最大化的避免,国际贸易实务当中凭保函以及提货担保放货是承运人在提货人没有正本提单下的通常做法。承运人在接受保函及担保过程中要能出具保函对资信调查进行保证。在具体的措施实施当中要能够避免无单放货情况的发生,还要能够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承运人要能提醒船长对无单放货的行为谨慎处理,从而来避免损失。不仅如此,在买卖合同当事人的防范措施层面也要能够对贸易的伙伴充分了解,对资信的调查充分重视。第五,将海运提单的签署要能够严格化,在对提单进行签署过程中要能够加注承运人的名称。提单的签发地点是货物的装船港,而在签发日期上要能够是货物实际装船的完毕日期。对船舶装卸监督要能得到充分重视,并要随时掌握船舶的动态情况,船舶的行进中要及时和代理保持联系,加强警觉性并核实真伪。信用证各方当事人对三分之一提单风险的防范要能加强。
4.结语
总而言之,对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提单风险的防范要结合多方面进行考虑,提单的风险对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也有着很大阻碍,也会扰乱贸易的正常秩序。所以必须加强提单风险的防范并保证提单的安全完整性,才能够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实务的正常发展,此次主要从提单的风险问题分析及解决思路角度进行了研究,希望能对国际贸易实务的提单风险防范起到积极作用。
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5
2009年12月7日至2009年12月1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在丹麦王国首都哥本哈根隆重召开,来自全球192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谈判代表参加了这次峰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商讨并且确立《京都议定书》一期期满后的全球性减排计划。峰会的基本成果是达成了不具有法律约束效率的《哥本哈根协议》。尽管哥本哈根会议的结果令身处于世界各地的观察家以及媒体记者们给出了众说纷纭的解析版本,但是这并不会妨碍一个基本性的概念事实在宏观的历史发展背景之下的清晰展现:从哥本哈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大会落幕以后,“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等一大批全新的学术词汇已经涌入了当代世界宏观学术研究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翻阅当代经济学理论更新的辽阔步伐,我们不难发现,最近几年以来,有关低碳经济的很多经济学理论都取得了比较深入的发展形态,本文将在这一宏观的经济研究背景之下,针对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历程的影响展开具体的论述。
一、本文的选题意义
在世界低碳经济发展浪潮的直接影响之下,本文初步地论述了与低碳经济理念密切相关的有关研究理念,关注最近几年世界范围内宏观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比对有关的国际贸易实务交易数据,就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历程的影响给予了比较充分的理论表述,在论述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地借鉴了当代世界经济学学科体系建构过程中的最新研究的理论成果,我们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重角度,对国际贸易实务环节在低碳经济背景之下的发展形态展开了深入的阐述,在此基础之上,大大地增进了当代国际贸易理论研究表述对当代广泛意义上的国际贸易实务情态的解释能力,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给从事经济学研究工作的有关人员带来比较有价值的参考性意义。
二、有关低碳经济的部分经济理论的简要论述
出于论文论述的严谨性与前后衔接性的客观需要,我们将在这里简要地论述一下一些与低碳经济有密切性关联的经济学理论表述,以为后文展开对低碳经济与国际贸易实务的发展进程的相互关系的论述打下一个比较充分的理论铺垫。
1.低碳经济定义的界定。
所谓的低碳经济,指涉的是在我国科学发展观之中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前在指引之下,透过有组织的、有计划的科学技术创新行为实践、企事业及有关的盈利性组织的管理制度创新建构、工业及各类服务业的产业重点转型、新能源开发事业的有序推进等多种现实性实践手段,极尽可能地减少我国现行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进程中的化石能源消耗数量、较大数量级数地有效减少工业生产以及居民日常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的包括二氧化碳、氟利昂等物质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而有效而迅速地实现在我国宏观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和良性发展的同时又能够有效的保证我国整体生态环境客观形态的有效提升,实现双赢。简而言之,低碳经济的最鲜明的特征性指标就是极尽可能地减少温室气体的向外排放,它是一种具备全新模式的经济发展实践行为理念,它就是要要求广泛意义层面上的当代国人,极尽所能地在一切能源消耗行为中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客观实践目标,多多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开发使用清洁能源。
2.低碳经济产生的历史背景。
从世界数百年来科学技术发展进化的历史进程来看,通过进行简要的理论考量,我们往往不难发现如下的基本性事实: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流变中,在已经发生过的三次较大规模的产业革命中,其中就有两次产业革命的直接诱因就是在能源科学领域的重大发现。在第一次产业革命过程中,科学工匠瓦特发明了蒸汽机,机器化生产从此代替了手工生产过程,从而极大地提升了手工生产行业领域的生产效率;在第二次产业革命过程中,电力能源的发现以及其传输技术的应用和改良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由此,结合上文中笔者对低碳经济概念的简要界定:我们也就可以初略地认为:低碳经济理念的产生是能源危机的直接后果之一。现代发达的工业文明给宏观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两个学理性概念范畴之间的相互关联带来了日渐丰富的注解,有鉴于如此残酷的客观现实呈现,我们的有关工业生产领域的从业者们要更加深切地展开对低碳经济理念产生与发展背景的了解、学习和认识。
3.发展低碳经济的客观必然性。
3.1公共经济学理论认为:人类的日常化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必然会不间断地消耗为数繁多的各类能源,从而会导致大量的能源消耗环节,导致大量的诸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等物质排向开放形态的大气环境之中,从而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大气环境状态。根据大气环境作为经济物品的自在公共属性,这里也就相应地给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对充分的现实条件。
3.2产业经济学理论认为:人类的各种各样的日常化生产生活活动实践中的所有行为往往都会产生一定的外部性效应,当代产业经济学领域的研究人员往往都会处于研究与表述路径的方便性需求之考量,把外部性范畴清晰地划分为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两大类别分野,在指涉低碳经济的理论叙述脉络中,我们将负外部性视为主要的谈论对象,其实,根据上一文段对公共经济学角度的低碳经济发展客观必然性的理论表述,我们往往也就不难理解环境外部性在这个论述分目之下的具体的论述指涉,根据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我们在这里可以以环境污染事件作为基本的例证,因为污染物向开放空间的排放行为是最为具有典型意义的负外部性行为实例,在这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者将具有污染环境能力的物质排入国民公共生存空间场域范围之内,但是其自身在实施污染物排放行为的同时并没有承担公共财政在治理污染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危害后果过程中所支付的有关费用,在这里,私人成本远远小于其引致的社会成本,这也就充分地展现了具有负外部性的客观事件的实际形态。在这个基础上,处于公共社会整体宏观经济效能的考量与提升,我们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相关措施来减少负外部性行为对公共财政整体发展效能的不利影响。
4.发展低碳经济的现实可行性。
本节中,我们将选取三个不同视角的经济学理论,结合相关的国际贸易理论内容,来论述发展低碳经济的现实可行性问题。
4.1实施征缴碳税和碳关税措施。为了有效而充分地解决近年以来国际各国之中都普遍存在的含碳元素温室气体的高大气排入量的现实问题,西方发达国家适合时宜地提出了两种具有针对性的碳元素减排策略:第一,以瑞典、丹麦、挪威、芬兰等为代表的部分北欧地区的典型发达国家,采用了内部自治式的碳排放量控制策略措施,即:征收碳税的实践策略;第二,有一定数量比例的西方发达国家在进口具有较高碳排量生产流程的实物商品的过程中会向相应的商品提供者征收基于节能减排目标的特别关税,即所谓的碳关税。
4.2庇古税。根据环境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结合公共经济学中有关市场失灵现象的理论表述,英国杰出的经济学家庇古提出:一旦出现市场失灵,政府就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来促进经济行为的外部成本向内部转化,从而为征收污染税提供了充分的理论阐释。
4.3“污染者天堂”假说。这是在国际贸易研究路径中基于比较优势理论的一个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向性的衍生理论。它其实就是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碳排放量的限制配额标准,然后有些资本持有者实施的将高耗能和高排放产业向海外转移行为的一种生动描述。这个假说的提出给整体把握人类节能减排工作的现实效能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进程的影响解析
上文中,我围绕着国际贸易学和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与低碳经相关联的理论展开了初步的论述,接下来,我将选取若干个具体的方面来直观展开有关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作用的具体表现,在这里,笔者希望我们接下来的论述内容能够获得比较充分的现实意义。
1.低碳经济引致全球国际贸易格局的重大转变。
对传统物资商品贸易格局的影响:在低碳经济取得较为长远深入的客观发展成效的前在基础之下,传统能源类物资商品的交易数额在整体化的国际贸易交易中所占据的比重将会发生下降的趋势,而新能源物资商品类别将在相同的时间背景的约束状况之下处于份额上升的趋势变化之中。在整体的国际贸易交易格局之中,高耗能、高排放类别的商品类别的交易份额一直都处于下降的趋势之中,而低碳环保类产品对象的整体交易份额则一直都处于上升的趋势畛域之中。对地区性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对于那些具备较为良好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已经完成从高碳经济发展方式向低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如今的世界性国际贸易交易格局中将会获得更多的相对性优势,将会极大地扩大不同科技发展水平国家之间在国际贸易交易地位方面的不平等性。在这样的客观维度之中,充分地体现了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现实影响。
2.碳金融拓展国际贸易服务应用场域。
低碳经济的发展,直接地无法避免地引致了一个全新领域的创建与发展:碳金融。虽然当下的世界经济研究学术界还没有给出一致的公认的有关碳金融的定义,但是我们却能将碳金融简要地理解为与碳排放量指标密切相关的流动性交易行为模式。碳金融旨在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客观活动,它是一种金融制度安排。也是一种金融交易活动。碳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将有效地促进国际贸易行业的低碳发展,值得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与实践过程中投入更多的关注。
3.低碳经济促进国际技术转让贸易。
顾名思义,近年以来,世界整体化的经济发展进程其实就是技术进化背景之下的进化过程,先进科学应用技术的不断出现将会为有效降低世界整体化的碳排放水平发挥良好的助力作用,当代国际贸易实务领域中,在保持传统化的实物商品模式的基础上,日益地加强着技术指标的国际贸易交易浪潮,值得有关研究者在之后的一个时期对其施以足够而恒久的重视。
四、结语
本文围绕低碳经济以及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行业的发展的有关问题展开,论述中我们就低碳经济的有关理论展开了比较详尽的阐述,我们充分地引证大量的经济学理论与观点,意在有效增进行文过程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在文章的最后一个部分,我们列举了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客观影响的几种表现,希望能够对有关人员的研究工作有所裨益。
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6
一、前言
跨国公司是指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等方式,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当地资本合股拥有企业,并在母公司统一决策体系下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公司。目前国际贸易呈现三分天下的格局,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占三分之一,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占三分之一,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占了剩下的三分之一。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数据,2010年全球商品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约有19亿美元,而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额约为6.3亿美元,占世界贸易总额三分之一。由此可见,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是比较大的,所以,对内部贸易的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
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是指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之间,以及国外子公司与第三国同系子公司之间在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贸易活动。跨国公司为了达到降低交易成本,回避风险,协调公司内部关系等目的,进行内部贸易。在内部交易给跨国公司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影响。
1.内部贸易的正面影响
(1)内部贸易扩大国际分工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依据不同国家地区要素的比较优势,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这使得生产分工更加精细化,主要体现在某个国家或某个企业只生产某种产品的一个小部件甚至只是该产品的某一生产工序。同时,这种配置扩大了协作在全球的范围。例如,提供苹果公司iPhone的零件供应厂商来自13个国家地区,这13个协作的国家跨越了亚洲、美洲、欧洲、非洲和南美洲。其中供应厂商数目最多的是中国,有349家;位列第二的是日本,139家;而美国厂商排在第三位,只有60家。跨国公司为了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在全球各个地区设立生产点。无论是垂直型经济分工或水平型经济分工还是混合型经济分工,它们都加快了国际生产的专业化与协作化发展,扩大了国际分工。
(2)内部贸易推动技术贸易二战以来,跨国公司能够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全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生产工艺基本都掌握在跨国公司的手里。为了防止公司的技术产品在公司外部交易时,被竞争对手抄袭而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的发生,贸易内部化就显得很有意义。据统计,发达国家的500家大型跨国公司垄断了工业发达国家生产技术的90%,国际技术贸易的75%,而其中70%-80%属于内部贸易。内部贸易可以让技术贸易发生在公司内部,防止那些优势技术扩散出去,从而获得高于技术本身价值的效益,创造巨额利润,增强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优势和竞争力。跨国公司为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保持技术优势,往往会让新技术和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在公司内部流动,产生高收益。这将促使跨国公司不断开发新高技术,推动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
(3)内部贸易优化商品结构内部贸易对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初级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幅度地下降,从1937年的63.3%降至1960年的45%,再到2003年的20.5%。另一方面,制成品和中间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幅度地上升,从1937年的36.7%升至1960年的55%,再到2003年的79.5%。东道国为了维护自然资源主权迫使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内容发生改变,退出某些初级产品的生产加工部门,转向劳动、资源密集型的制造部门。而且随着跨国公司生产技术的提高,开发出新型材料来代替初级产品的进出口而在公司内部流动,降低了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同时增加了制成品和中间产品的比重。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内容的改变及技术的进步减少了初级产品的进出口,增加了科技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制成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贸易,从而使得国际贸易商品结构高级化,优化了商品结构。
2.内部贸易的负面影响
(1)内部贸易影响自由竞争跨国公司为了企业利益,通过内部贸易采取转移价格。当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产品、技术、服务等贸易时,有意地调节价格以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原则下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以此达到获利的目的。但是,这种行为会对国际市场价格机制造成不小的破坏作用,影响国际市场价格与供求之间的关系。而且,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传统的国际贸易的国别市场界限消失,形成一种封闭的贸易市场,随意定价,排挤竞争对手,造成外部市场扭曲。这些都不利于市场自由竞争。
(2)内部贸易损害东道国利益跨国公司通过内部贸易采取转移价格避免在商品进出口时遇到关税壁垒以及减少所需上交的税费,这不仅影响了市场自由竞争,也对东道国产生了负面影响。比如,母公司与在东道国的子公司进行贸易时,母公司会对设有高关税国家的子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发货,减少所需缴纳的关税,降低进口成本,以此来增加子公司的利润,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虽然,转移价格有利于跨国公司获利,但是,这会减少东道国应有的税收收入,不利于东道国的公司经营。根据相关部门数据显示,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亏损比重高达40%以上,有些地区甚至达到75%,因此许多合资企业的中方无利可分,甚至连年亏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通过内部贸易进行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会损害东道国的利益,不利于国际贸易的长期发展。除此之外,有些跨国公司为了母国的利益,将那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项目设立在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东道国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严重的情况。因此,内部贸易让东道国在制定外贸政策时显得更加左右为难,东道国即希望通过跨国公司带动国内企业的发展,但又不得不面对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转移价格及自然破坏带来的损失,而限制外资投入国内。
三、应对内部贸易负面影响的措施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它既能促进国际贸易发展,也能阻碍国际贸易发展。我们应该扬长避短,放大正面影响,并针对内部贸易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
1.监控跨国公司转移价格
转移价格虽然有利于跨国公司,但是它会破坏市场价格机制,影响自由竞争,损害东道国的利益,因此监控跨国公司转移价格是势在必行的。但是,多数跨国公司属于发达国家,吃亏的东道国为发展中国家,而大多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发展并不久,缺乏相关的信息和经验,因此要管制跨国公司转移价格会存在一定的难度。当前发展中国家首要任务应该是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跨国公司信息库,开展国际税务合作。有关部门应及时采集、统计、更新境内跨国公司会计信息数据和国际市场行情及相关国家的税率情况,加强对外资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核。一旦发现问题,便可以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2.增强本国自身实力
面对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给东道国带来的种种不利,东道国首先应该增强本国自身的实力。一方面,东道国可以加入像WTO这样的国际性贸易组织,或者与有关国家加强合作。以此来提升本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增强自身实力。另一方面,东道国应该结合基本国情实施有利于本国企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和贸易条件,增加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加强国际立法和提高生产技术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仅是东道国需要关注的,而是全世界都该关心的重要问题。加强国际环境生态保护的立法与执法,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将国际生态环境危机解决在发生前或者在危机爆发后能及时、合理地化解。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措施应该是提高生产技术,开发清洁能源,净化污染物,减少甚至避免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产生,这样才能在根源解决问题,而且技术的提高还能提升公司产品的品质和竞争力。无论是跨国公司还是东道国都应该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全球经济健康增长。
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7
目前,我国专家对于国际贸易领域反倾销的研究主要在于在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情况下,进行反倾销立法,对各个缔约方的反倾销,得到关贸总协定的允许。而我国企业应当对自身的出口行为进行规范,避免受到反倾销措施的冲击和影响。国际上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措施,大多采用选择替代国等具有歧视色彩的方法。而反倾销措施存在着大量不合理滥用的情况,对外国的商品进口进行限制。反倾销措施不但是贸易保护措施,也是一种竞争政策。因此需要进行国际规则方向的转化和发展。
1当前主要倾销行为
1.1应当受到制裁的倾销行为
在国际贸易领域,应当受到制裁的倾销行为指的是在某一国家的市场中,低价进行某种商品的倾销,通过价格方面的竞争,将竞争者打垮,在市场中获得垄断的地位。然后将价格提高,从而获得垄断的超额利润。对此,倾销者要达到目的,就会想方设法得到能够控制价格的垄断地位,同时在市场竞争中,该类倾销者在竞争中,并不是根据产品的实际成本来进行的。
1.2不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倾销行为
在当前我们面临的国际市场中,是一个不完全的竞争市场。在这种市场中,厂家不仅仅是价格的接受者,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价格的影响者。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如果厂家进行低价销售,将会对其他厂家造成影响,减少其销售量,但并不会完全的将销售吸引过来。因此,对于倾销行为,这种市场存在着一定的制约作用。倾销者在市场份额增加的同时,也要承受利润的损失。
1.3合理范围内的倾销行为
在市场经济下众多的市场信号中,企业最为关注的就是价格。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常常对价格机制进行利用,通过合理的定价决策,在市场中获取最大的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在大多数情况下,这都是一种正当的行为。在实际定价决策过程中,对于某些特定市场的定价,既不是按照平均总成本来进行,也不是按照边际成本进行的。而是根据管理会计的差量成本和差量收益的比较来进行的。
2倾销涉及的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指的是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对于质量、等级相同的产品,卖方将其以不同的价格销售给不同的买方。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了在当前市场中,该卖方具有该产品的垄断力量,能够控制价格。卖方能够将买方根据不同的保留价格或不同的需求价格弹性进行区分,从而实行价格歧视。此外,市场中还不会存在投机的机会,也就是人们无法在该市场中低价买进产品,然后到其他市场高价卖出。在国际贸易领域,由于受到各国政府和海关的影响,使得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属于两个分割的市场,因此价格歧视最主要的体现就是内外销价格策略的不同。价格歧视也并非都是应当受到制约的行为。企业在进行定价决策的过程中,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在不同的市场中,根据不同的消费需求或市场需求,制定不同的价格。这种价格歧视的策略,在某些时候也是卖方进行促销的惯用方式。在很多情况下,价格其实会对市场竞争产生削弱的影响,因此,往往会受到一定的管制。价格歧视实际上损害了第一线的竞争,也就是卖方与卖方之间的竞争。对于不同的买方实行价格歧视,卖方能够得到打垮竞争对手的目的。
3反倾销措施是一种新的贸易保护措施
在国际贸易领域,对于外国进口商品来说,反倾销措施并不应当是一种惩罚措施,而是对本国商品进行救济,维护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的一种措施。对外国的倾销商品,采取价格承诺、进口关税等措施,从而确保在国内市场当中,外国商品可以公平的进行竞争。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欧美等一些工业化发达的国家,对于反倾销措施频繁的进行利用,对进口进行限制。这对于外国商品进口来说,已经受到了反倾销措施的不正当限制。通过相关统计资料数据显示,在所有的反倾销措施当中,有超过94%的措施都对竞争具有损害作用,在市场份额的保护当中,很容易被利用。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反倾销措施的目的是对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进行维护,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却成为限制外国产品在本国市场竞争的手段,逐渐发展成为阻止国际竞争、保护本国产业的保护手段这些国家通过这种方式,对本国的贸易进行保护。如果采用其他的贸易保护措施,将会受到贸易规则、双边或多变贸易体制的限制,也会引起贸易伙伴的报复和不满。体现出公平贸易原则的反倾销措施,与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关贸总协定十分符合。因此,不但可以用来对竞争秩序进行维护,也能够在外国商品进口方面,起到很好的限制作用,从而对本国的产业进行保护。
4反垄断法的引入
在众多的倾销行为当中,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必要条件,那就是在市场中,卖方具有垄断的地位,能够对价格进行控制。这种垄断地位可能是在发生倾销行为的同时具有已经具备,也可能是在进行倾销之后才取得的。在反倾销调查当中,对于正常价值的判断却只以价格为标准,忽略了出口厂商是否具有垄断地位的调查。在调查损害的时候,大多是以本国产业保护为前提条件,在竞争中将本就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所受到的挤压,都当作造成损害的情况,却并不关注本质上引起不公平竞争的条件。因此,这种反倾销措施不具有合理性。在实施和法理等方面,反倾销法存在着很多的不合理情况。而反垄断法在市场竞争公平维护方面,具有更大的合理性。因此,在当前的国际贸易领域当中,应当加强反垄断法的建立和健全,对当前的反倾销法进行替代。从而对于国际贸易领域中公平贸易、自由贸易等原则,能够在更加公平、合理的层面上加以体现。不过,反垄断法的引入,仍存在一些的现实问题。例如,与贸易政策之间的冲突和协调问题、各国立法权和决策权竞争中的让渡问题、境外执行的问题、发展中国家的态度问题、本国司法独立原则的坚持问题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有效的解决,才能够在国际贸易领域当中,最大限度地提高反倾销措施的合理性。
5结论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竞争是不可避免的。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国际贸易领域,竞争也愈发激烈。而各国为了在国际竞争中保护本国产业,维护本国利益,大多采取了反倾销措施。而从不同方面来看,反倾销措施的合理性也存在着不同的解释。对此,应当认识到反倾销措施的意义,结合国际贸易市场的经济规律,对反倾销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更加深刻的认识。
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8
2009年,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气电集团”)及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国际贸易公司”)以“LNG的国际贸易采购及境内分销”业务链条为依托,在实现安全、高效、准时收付款的前提下,针对整个贸易链条收付款环节涉及人民币及美元两种货币,以及就美元及人民币而言,香港及内地之间存在“两个市场、两个利率、两个远期汇率”的特点,共同开展了组合贸易融资付汇理财方案,即,无本金交割远期结售汇NDF+美元贸易融资(IIF)+利率掉期(IRS)+人民币存款质押+集团内部委托贷款。本方案充分利用了现阶段美元贷款利息低于人民币存款利息以及人民币远期升值预期强烈等对中国国内资源进口商有利的优势。
1开展贸易融资付汇理财产品组合方案的背景分析
为了贯彻天然气资源“总买总卖”战略,气电集团于2008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其作为气电集团在境外的天然气资源采购平台,促使其与多家国际LNG供货商洽谈并签署长期、现货采购协议,实现资源“总买”;另一方面,气电集团在境内进口LNG并通过在境内不同地区注册成立贸易分公司负责在境内各地分销LNG,实现资源“总卖”,从而完整连接天然气资源“总买总卖”的业务链条。针对“总买总卖”业务环节,我们通过分析、研究发现有以下特点:
①涉及两个币种、两个市场、两种汇率、两种利率。国际贸易公司作为气电集团LNG境外采购平台,面向国际LNG资源供应商,需以美元支付货款,而气电集团作为内地进口商将国际贸易公司采购的LNG在境内销售,销售收入均为人民币。整个贸易链条不仅横跨香港及内地两地,且涉及美元及人民币两种货币;由于中国内地对外汇实行管制,致使外汇融资额度紧、利率相对国际成熟市场高,而人民币为非自由流通货币,使得中国内地市场及境外市场对其产生不同的升值预期,因此就美元及人民币而言,香港与内地之间出现“两个市场、两个利率、两个远期汇率”现象。
②收付时间差引发汇率波动风险。根据采购协议及进口协议的规定,气电集团须在每次LNG船舶到港卸货后针对每一船的卸载量将进口LNG的货款以美元结算并将货款在较短的时间内汇至国际贸易公司,同时,国际贸易公司在收到货款后立即以美元对国际LNG供货商支付国际采购货款。在此过程中,气电集团需按即期汇率购汇并支付国际贸易公司,而由于长期采购协议中规定了照付不议条款,且支付币种为美元,而气电集团在境内分销LNG自下游客户处收取的为人民币货款,所以,气电集团在合同期限内将不可避免面临购汇需求,且收付款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因此存在一定汇率风险。
③资金链面临的风险。气电集团进口LNG需针对每一船LNG在卸载后的一定周期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而境内分销是在通过接收站,终端客户消耗后的一定周期内根据实际用量分批次结算,进而造成付款时间先于收款时间,在上下游业务严格按计划执行的情况下,通常在2~3个月。因此,形成垫资时间长、金额大的现状,同时,一旦上下游脱节,付款与收款的时间差还将进一步扩大,对资金链的安全产生重大影响。气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平均每月现金存量达数十亿元人民币,但多数现金分散在各合营公司,由于合营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气电集团本部日常可动用资金仅数亿元人民币。相比之下,通常一船LNG的进口货款约为5000万美元,约合3.4亿元人民币,因此,气电集团利用本部可动用资金调剂资金收付不匹配问题的能力有限。即便将下游客户所支付的人民币货款统收至气电集团,整个贸易链条中仍存在收付款上的时间差。
2方案研发及风险分析
针对长期外向型采购商务模式的特点,及现阶段人民币对美元远期升值预期的有利资金形势,很多内地企业选择使用远期结售汇(DeliverableForward,DF)来降低购汇成本,其操作为:境内企业首先向境内银行申请外币贷款,用于立即支付对境外的付款,同时,将原本用于购汇支付到境外的人民币存为定期存款,再与银行签订DF合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刻按DF合同约定的价格购买外汇,由于操作时将外币贷款、人民币定期存款及DF合同的期限设计为一致。因此在存款及各合同到期时,企业可用到期的存款进行DF交割,并用于偿还外币贷款,即形成一套以DF为主的无风险外汇支付理财方案(下称“DF方案”)。受到该方案的启发,气电集团拓宽思路,多方搜集信息,经过近3个月的研究和论证,并结合自身在贸易采购业务方面的特点,研究并制定了一套利用内地及香港“两个资金市场、两个利率、两个远期汇率”的特点、并以在香港进行“无本金交割远期结售汇”为核心的贸易融资付汇理财方案(下称“NDF方案”),选定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行”)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银香港”)在内地及香港两地同步实施:
2.1无本金交割远期结售汇(NDF)
NDF的定义:NDF是人民币兑外汇的远期合约(Non-DeliverableForward,NDF),是由交易双方事先约定未来人民币与外汇兑换的日期、标的金额和汇率,但在到期日不发生全额本金交割,而是根据市场参考即期汇率和事先约定的NDF合约汇率相比,在香港进行轧差交割的一种远期外汇买卖交易。
①NDF方案的优势。NDF和DF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轧差结算并只在香港有交易市场,后者实换本金,可在内地叙做,在控制汇率风险的功能上,两者并无差别,都是用于锁定远期购汇汇率。但是由于现阶段,香港资本市场对人民币未来升值预期更加明显,所以香港市场NDF(未来以人民币购买美元)价格较境内DF价格更低,对企业锁定未来购汇成本更有利。尤其是自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香港市场的NDF价格(红线)较即期购汇价格(黑线)及内地的DF价格(蓝线)低很多。
②NDF业务的合规性。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06]52号《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内地企业只能进行DF业务(即远期结售汇履约应以约定远期交易价格的合约本金全额交割,不得进行差额交割),因此,虽然香港资本市场可锁定较国内更低的远期购汇成本,但境内企业进行NDF交易存在障碍。针对国家外汇政策的限制,气电集团经分析,确认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国际贸易公司不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NDF交易的限制,气电集团抓住这一有利条件,利用国际贸易公司作为叙做NDF交易的平台,在香港锁定了较低的未来购汇成本。
③外汇风险的锁定。虽然NDF交易是远期购汇的无本金交割,但如果企业未来不进行真实的购汇交易,NDF交易本身不但不能锁定风险,相反,未来的收益及损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在企业未来进行购汇的情况下,企业未来购汇成本与NDF合约交割金额的总和将不因未来购汇时即期汇率的波动而改变。例如,若气电集团于1年后支付5000万美元货款并签订以此为标的物的一年期NDF合约,1年后,气电集团将按当时的即期汇率购汇,同时,气电集团及银行将比较NDF合约价及当时的即期汇率计算并交割损益。若1年后的即期汇率价格高于NDF合约价,则气电集团将以高于NDF合约价的汇率购汇,而高出部分的增量成本将以NDF合约轧差交割方式由银行付给气电集团;反之,若1年后的即期汇率低于NDF合约价,则气电集团将以低于NDF合约价的汇率购汇,而节省部分将以NDF合约轧差交割方式由气电集团付给银行。因此,在确定未来真实购汇需求并签订NDF合约的情况下,气电集团可在NDF交易当天锁定远期购汇成本。2009年第四季度即期人民币对美元的购汇成本约为6.83,但利用国际贸易公司在香港锁定的NDF远期购汇成本仅为6.65至6.68,使气电集团在锁定远期购汇成本的同时,获得了无风险汇差收益。
2.2贸易融资(美元)
①利用美元融资付款及选择香港进行融资的原因。2009年,世界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一次次降息使得世界范围内美元贷款利率降至历史低点。在中国境外市场,以英国银行家协会公布的美元3个月伦敦银行间拆借利率(LondonInter-BankOfferedRate,LIBOR)为例,其在2009年底达到约0.24%的水平,达到自80年代以来的最低点,导致市场抛售美元,美元货币供应量大有泛滥之势。反观中国国内信贷市场,虽然受经济危机影响,中国政府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在市场上较为活跃的仍主要为人民币,外汇贷款在内地不仅在额度上从紧,在利率方面也相对香港等境外市场要高出许多。
②美元融资的机遇及风险点。考虑到境外市场充足的美元信贷额度和低廉的融资成本,气电集团决定不以购汇人(气电集团)名义在境内申请美元贷款,而选择通过内保外贷的形式(国际贸易公司注册资本小,不具备大额借款资质),即气电集团利用自身在内地中国银行的资信为香港的国际贸易公司提供担保,从而以国际贸易公司名义在香港进行贸易融资,获得低息美元贷款,并直接对外支付。2009年第四季度,内地美元贷款成本约为6个月LI-BOR+100BP至200BP,但气电集团利用国际贸易公司在香港获得的美元贷款成本仅为3个月LIBOR+30BP至50BP;但是,由于造成目前美元贷款低融资成本的主要原因为全球金融危机,随着近期世界各国经济体复苏,美元融资成本面临一定升幅预期,且从历史经验看,一旦实体经济表现出实质性回暖,融资成本将在短期内迅速攀升。因此,考虑到中国境外市场美元融资成本已在历史低位徘徊一段时间,气电集团为确保较低的融资利率,锁定融资成本,决定采用利率掉期规避利率风险。
2.3利率掉期
①利率掉期的定义。利率掉期(InterestRateSwap,IRS)又称“利率互换”,是同种货币不同类别利率之间的交换交易,一般不伴随本金的交换,以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交换居多。当利率处于低位时,企业可以通过签订IRS将浮动利率形式的负债(如贷款利息)转换为固定利率形式的负债(如贷款利息),达到规避利率走高而带来负债成本上升、锁定财务成本的目的。
②利率风险的锁定。由于国际贸易公司在香港进行贸易融资时,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浮动利率,按季度支付3个月LIBOR及一定加成利率的利息。虽然就目前LIBOR走势来看,浮动利息的成本处于历史低位,但为确保方案不暴露在利率波动的风险下,在叙做当天将交易的收益及风险完全锁定,气电集团决定由国际贸易公司与银行签署IRS协议,将贸易融资的贷款利率交换为固定利率。虽然掉期后固定利率比掉期前浮动利率略高,但在交易叙做当天已将利率风险完全锁定,同时,掉期后的利率成本仍比内地的美元浮动利率融资成本低。2009年第四季度,在香港通过IRS锁定的美元贷款利率约为年息1.15%~1.30%,较境内美元贷款成本低约100BP。
2.4人民币质押
2009年第四季度,由于气电集团将在境内分销LNG获得的人民币货款以1年期定期存款方式质押在境内中国银行,可获得2.25%的年息收益,较国际贸易公司在香港掉期后的美元贷款成本约高100BP。因此,存款收益在支付美元贷款成本后仍有盈余,形成本方案下一部分无风险资金收益(息差收益)。
2.5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的贷款。在本理财方案中,气电集团委托海油财务公司向气电集团所属控股公司发放贷款,同时,安排海油财务公司与借款公司签订授信协议,在委托贷款到期时,用海油财务公司贷款替换委托贷款(如尚有用款需求),保证及时、完整回收委托贷款并在理财方案到期时购汇支付国际贸易公司。综上,NDF方案的操作为:首先,将境内通过各贸易分公司分销并集中上划的销售气款以人民币定期存款形式质押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获取按年2.25%的利息,或通过海油财务公司向所属控股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收取贷款利息;中银香港据此向在香港的国际贸易公司提供等值同期美元贷款(IIF)用于支付境外LNG资源供应商,同时,国际贸易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美元利率掉期合同(IRS),将美元贷款利率锁定在1.10%~2.00%之间;最后,再由国际贸易公司与中银香港签署无本金交割远期结售汇合同(NDF),将集团1年后支付国际贸易公司气款的购汇价格锁定在6.65~6.68之间。该方案的收益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①通过人民币存款质押进行美元贷款,利用低美元贷款利率和同期较高人民币存款利率赚取息差;
②利用1年期NDF,锁定较当前即期汇率低的远期购汇价格实现汇差收益。同时,该方案使用IRS锁定美元贷款利率,规避了利率波动风险。在交易对手风险方面,由于香港金融市场开放度高,并且与国际几大金融中心接轨。因此,NDF及IRS市场交易活跃,价格透明,是成熟的交易市场,而气电集团NDF方案的交易对手中国银行及中银香港属中资金融机构,信誉高,违约风险较低。
3操作风险分析及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由于本次贸易融资付汇理财方案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以,方案本身及操作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尤为重要。在经过多次深入研究和讨论后,气电集团认为虽然该方案涉及两项金融衍生品交易,但该方案的特点是两项金融衍生交易组合实施,方案不仅可在无风险的情况下锁定较低的购汇成本,同时,可规避因在境外进行美元借款而带来的利率波动风险。因此,气电集团一方面在内部积极推行该方案的审批和实施工作,另一方面,认真、仔细地研讨和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以规避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的操作风险。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气电集团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针对NDF方案的操作流程及细则,规避在NDF方案审批和运作当中的操作风险。
4经济效益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气电集团共进口5船液化天然气,支付进口天然气款近2亿美元,如果按期内平均即期汇率6.8279购汇直接支付,气电集团共需支付人民币约14亿元人民币。通过开展“无本金交割远期结售汇(NDF)+美元贸易融资(IIF)+利率掉期(IRS)+人民币存款质押+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理财方案,气电集团利用“两个市场、两个利率、两个远期汇率”的.特点,抓住现时境外美元融资利率较低、境外人民币升值预期高于中国内地的机遇,针对以上5船采购及进口全部实施了无风险融资付汇理财方案。因此,汇差方面,气电集团利用NDF锁定的1年期远期购汇价格6.6861比即期汇率优惠1418个基准点,实现汇差收益2966万元人民币。利差方面,全年累计质押比例约为63%,按人民币存款质押年利率2.25%计算,质押利息收益合计1976万元人民币;短期存款(7天通知)比例约为27%,按1.35%利率计算共收益利息501万元人民币;剩余约10%部分则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贷给集团下属公司,年利息收益率为3.89%,约合人民币584万元,以上利息收入合计3060万元人民币;相比之下,美元贷款年平均利率1.15%,按NDF合约购汇价格折算,产生利息支出1371万元人民币,因此,本年共实现息差收益1688万元人民币。综上,在本项业务中,气电集团2009年利用现金流14亿元人民币,在保证顺利付款的基础上,实现无风险资金收益共4655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为3.26%。
5结语
气电集团通过开展“无本金交割远期结售汇(NDF)+美元贸易融资(IIF)+利率掉期(IRS)+人民币存款质押+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理财方案及建立相关操作细则,以严格管控经济及操作风险为前提,实现安全、高效、准时收付款为基础,加强了集团整体资金管控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了可观的无风险资金收益。债务方面,国际贸易公司贸易融资的支付方式不但开拓了在境外获取低成本资金的渠道,同时,匹配了应收款与应付款的期限;另外,与银行签订的高额度循环授信增强了整体资金链抗风险能力,降低了因市场及经营情况导致的债务风险。通过向内部单位发放委托贷款,气电集团缓解了系统内部存贷款“双高”的现象,并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使海油系统整体在原理财收益基础上收益增加1.06%;除此之外,在利用委托贷款置换项目公司外部银行长期贷款后,气电集团安排项目公司采用海油财务公司贷款衔接,既保证了气电集团委托贷款的及时、完整回收,又使得海油财务公司有机会参与到一些在项目融资公开招标过程中未能入选的项目中去,争取了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促进集团公司“产融结合,以产带融,以融促产”的经营理念。
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9
一、国际贸易中数字文化产品的归类问题的起因
(一)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全球公认的标准行业分类
相关的行业分类标准如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nternation-alstandard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ISCI),以及相关的产品分类标准如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目录(CPC)和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都未能对内容生产行业或内容本身进行明确定义,但是这些分类系统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就早已存在,因此数字文化产品对这些规则的命名规则而言是一个新生的事物。以计算机软件为例,GATT和《信息技术协议》(ITA)对于软件的调整针对的是软件以物理方式存在的磁盘。而GATS是基于较早版本的CPC,仅仅涉及那些记录或产生内容的服务,如录音或对内容进行传输的服务,如广播电视播放服务。但是GATS不一定会涉及内容本身,无论是储存在有形介质上的还是通过电子方式传输的计算机软件,都缺少适当的分类;同样在现有的服务分类表中也没有直接与计算机软件直接相关的分类。
(二)现有的全球贸易框架下并没有提供关于服务、货物的明确界定
从实践中看,文化产品可以被数字化,这些经数字化的文化产品可以通过网络的传输,以不同的形式为消费者所使用。数字化的文化产品如书籍、电影、音乐通过下载后,可以换成其他有形物的实物被出售。若只是在线销售,这与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无实质区别,这可以认为属于服务。因此,从实践中看,对数字文化产品的理解存在区别。对货物与服务进行区别的问题不只在贸易领域存在,在商品归类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在最新版的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目录中就可以看出,在对货物与服务进行区分的各种标准中,没有一种可以再任何情况下都能提供一个有效的、切实可行的以及清晰的区别方法。在GATS生效以前,并不存在对服务和服务贸易统一的定义,学者们对此也持不同观点。从条款上看,GATS回避了学术之争,通过划定范围的方式规定了GATS所规范的服务贸易,什么是“服务”却未给出明确的定义。GATS1.1条规定“本协定适用于各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由此可以看出,这一条只是对GATS所适用的“措施”的界定,而不是对“服务”本身的界定。在GATS中对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也未有所涉及;货物与服务之间的区别是什么,GATS中也没有加以规定。
二、国际贸易中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归类标准的现有主张
(一)数字文化产品适用GATT的主张
美国是电子商务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为使本国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能得到充分的保护,极力主张数字文化产品贸易享受GATT的保护。其主张的理由为:
1.适用GATT规则,更有利于视听产品贸易的自由化美国主张把数字文化产品划归到GATT之下比把其归到GATS之下更为有利,因为GATT为数字文化产品提供了更大的自由空间。因为关于是否永久性延迟征收数字文化产品关税在成员各方之间的讨论并未达成共识,把数字文化产品归类为由GATT调整,将会对世界贸易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GATT之下贸易自由化程度事实上要比GATS高很多,这一点没有什么令人奇怪之处,因为WTO成员方经过长达45年的时间对GATT的体系结构进行了改善,以及对GATT之下的承诺水平逐步提高的结果。
2.确保WTO协议的技术中立美国担心那些一直由GATT调整的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受到尚未完善的GATS规则的约束。当前从GATT1994的“关税细目”和GATT第4条“电影限额”来看,这些数字化的产品内容一直都是由GATT1994来调整,在GATT1994的任何条款中,也没有GATT1994只能适用于有形产品的规定。如果仅仅出于对新的分销技术的考虑而把当前由GATT1994调整的电影、音乐等这些能够数字化的产品划到GATS的调整范围之内,就很难理解这一方式的正确性。目前被ITA协定所调整的计算机软件贸易,根据ITA协定的规定,消费者所购买的以实物方式交付的软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贸易限制,并且免除了关税。
(二)数字文化产品属于服务的观点
与美国的主张相反,欧盟主张数字化产品应被归类为服务。欧盟之所以持这样的观点,是因为他们出于保护数字视听产品这一目的。如果这些通过电子方式加以传输的产品在事实上被当作服务,欧盟就可以理所应当的适用其规则来调整通过网络方式传输的电影及电视节目,通过限制性的规则对视听产品的流通和传播实施歧视性待遇。并不是只有欧盟持这种观点,同样出于保护国内视听产业目的,其他的WTO成员方也坚持认为通过电子方式传输的产品应归类为服务,具体来讲理由如下:
1.GATS从长远目标来看更有利于数字文化产品贸易自由化欧盟认为WTO电子商务工作组当前的目标是寻求如何运用现有的WTO框架下的规则来调整电子商务的问题,而不能把重点过于集中于对市场准入问题的磋商这一问题上。欧盟并不认为只有GATT1994才能更好的规制电子商务中数字化产品的问题,虽然从当前GATT1994的结构来看,其位数字化产品贸易提供了更有利的规定。软件产业和电影产业之所以强烈要求把其归为货物,可能是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可能GATS还未能对这类产品作更加深入的、充分的考虑;其二可能是持有归为GATT调整观点的支持者认为他们宁愿选择现有GATT下的自由贸易承诺,而不愿意选择GATS之下不确定的承诺。
2.WTO框架下不存在确保技术中立的规则欧盟以在WTO协议中不存在把货物和服务同等看待的规定,作为反对美国观点的理由。现有的国际贸易制度并未就介质问题进行讨论,特别是文化产品。能否在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规则中找到相应的分类,从而依据这一结果来判定数字文化产品是属于GATT还是属于GATS,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判断数字文化产品的价值不是依据其载体,而是其内容本身。
三、数字化文化产品分类问题的实质
对于通过网络方式传输的电影、书籍、音乐等这类数字化的产品,对这些文化产品归类时难免会面临一些困难。对于数字化文化产品,欧盟主张应该视为服务,主要原因在于在当前的GATS框架下,欧盟就文化产品具有更广泛的行动自由。与此相反,美国则极力主张把数字化文化产品视为货物,因为其有强有力的GATT1994规则作为后盾。如果GATT1994和GATS在数字文化产品这一问题上更加紧密的结合,以后以这两个国家为代表的分歧会越来越少。就适用什么规则这一问题而言,主要是集中在GATT规则和GATS规则是否能够对数字化产品适用。美国与欧盟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归类的分歧阻碍了数字化文化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向前发展。美国对于数字文化产品的态度是一个广义的数字贸易安排,简单来说就是要使数字文化产品在WTO之内获得最大的贸易自由化成果。因此美国极力主张对于数字化文化产品适用GATT规则。
与美国观点不同的是,欧盟把所有的数字化文化产品视为服务。因此对于数字化文化产品适用GATS,而GATS与GATT在数字化文化产品贸易自由化方面相比较而言,所规定的待遇水平要低一些。在GATS项下,欧盟没有对视听产品市场准入规则做任何承诺,这就可以使欧盟对于来自国外的娱乐等与此相关的产业实施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总的来讲,美国与欧盟都想要再国际贸易谈判中最求其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就数字化文化产品而言,它们双方在不同领域具有不同的优势。
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10
我国当前处于经济方式与金融体系转变的改革阶段,传导机制能够通过金融体系推动经济发展。因此,有必要深入的研究贸易投资一体化影响经济发展增长的传导机制,以更好的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国际贸易投资一体化对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
当前国际贸易在产品生产、生产价值链上出现专业化分工现象,贸易格局呈现动态利益化局势,国际间贸易经济逐渐融为一体。以跨国公司为经济一体化向导,在国际贸易与FDI间相互促进融合,在间接利用变量因素影响经济增长。提出FDI作用于经济增长,并对其传导机制影响,是根据“双缺口模型”提出的,验证了FDI资金积累对国际贸易的资本、外汇补缺。当然,还要在统筹视角上,观察外企投资是否存在“挤出效应”,与国内投资相比能否产生更高效益。经济增长受多种变量影响,国际贸易投资一体化,以跨国公司和FDI为基础,通过其作用于变量,间接促进经济增长。如以下几点影响要素:
(一)生产率要素
生产率内容包含劳动、资本两方面,因而,重点分析影响两者提高的关键要素,并浅析其对经济的长期增长作用。
1、技术要素技术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技术要素包括促进贸易发展的生产设备和企业内部运用的技术,根据创新与技术转移对贸易做投入度量研究。技术进步需要依靠有关人员做对应基础研究,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技术进步,也可以引进国外高科技技术,结合我国实际经济发展状况,吸收其优秀精华,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加以利用,大多发展中国家通过建立FDI机制,吸引国际资金和先进技术在其国家投资。经济全球化局势,对技术创新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在FDI进口贸易的环境条件下,进口产品会与本土产品产生竞争,从而迫使国内企业增加R﹠D的投入,在提高技术水平的同时,促进企业创新变革发展。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使得企业发展面临的市场环境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弥补了发展中国家的外汇缺口。但是这也给产品模仿创造了条件,对标准产品带来了一定不利影响。国际贸易一体化模式,促使不发达国家引进先进技术,推动其生产水平,起到良好的积极引导作用,也对应的提高了本土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
2、溢出和教育因素溢出因素主要指外商直接投资(FDI)对投资国家的经济效益的影响。FDI所建立的企业发挥其经营、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协助投资国家经济发展,可以增强该国家的国际竞争综合实力。东道国本土企业可以效仿FDI企业的经营模式,跟其加强合作联系,在对内部员工做相应的培训,从而提升本土企业的技术、管理、生产效率等。东道国的国际贸易投资开放程度,代表该国家的经济思想观念,学习国外企业经济发展技术和模式,有利于提升本土企业的经营观念。出口贸易的发展,强化了本土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内部文化,最终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劳动和资本投入增加
劳动人员由于有易得性,一般根据单位劳动资本量决定。资本形成机制涵盖储蓄、投资机制,有经济学家认为全社会投资水平由区域储蓄率决定。但是在投资有需求时,储蓄才能转化为资本,其只代表实际资源,是区域性的资本形成潜力。其促进经济增长的根源在于,贸易出口是投资发展机会,在进出口贸易流程环节中,形成一定的资本贸易模式。有关数据研究表明,FDI发展要综合利用本土人力、物力资源,才能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后果远远大于资本积累。因而,也可以说只有投资国家人力资本丰沛,才能吸引FDI对其进行投资。
二、投资一体化对经济发展传导机制的限制
在跨国公司占据区域市场份额时,一些本土企业由于国外产品冲击,出现经济损益的现象,损害了部分企业的利益。多数国际贸易企业看中国外市场的主要原因是,其生产成本廉价、自然资源丰富、市场容量较大、成本价格较低等多方面原因。有关研究表明,FDI对技术传导所发挥的作用,也取决于投资国的技术缺口,其技术缺口越大,引进的先进技术就越容易出现外溢状况。比如,墨西哥制造业,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内外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技术差距。但是,当前市场缺乏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使得企业研发的创新成果被竞争对手争相研发,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结束语在投资一体化经济格局下,国家或是地域间的产业分工逐步升级,出现产业链条、工序的优化分解配置现象。国际贸易投资一体化与经济增长间的传导机制还需更为细致具体的深化研究,以促使企业更好应对全球化经济趋势。
国际贸易专业优秀毕业论文11
近年来,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发展非常迅猛,以互联网技术为主体的现代化电子商务模式逐渐在世界贸易中兴起。相比于以往国际贸易形势,电子商务的优越性是不可比拟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现阶段的国际贸易。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与特点
1.电子商务的概念
所谓电子商务,就是以网络为依托,教育双方在世界范围内无需当面就可以开展相关贸易活动,具体包括网络交易、网上购物以及电子支付等综合性服务的新型贸易运行模式。互联网是当前国家发展潮流,而作为互联网的衍生物,电子商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类工作与生活。研究发现,在网上申请贸易许可证的比例已经超过80%,而且国际电子产地证前法律达60%以上。
2.电子商务的特点
不同于以往商务模式,电子商务的运行平台为互联网,数字化技术网络平台将更多虚拟空间提供给电子商务主体,电子商务的具有以下特点:
①虚拟化、电子化。以网络的方式开展双方磋商、贸易、合同签订与支付等,交易具有虚拟化;
②全球性与开放性。不管在全球何处,只需通过互联网就能够对登录各地、各国网页,直接与他人交流;
③无纸化和高效化。可在最短期限内完成产品原料采购、生产产品、销售及运输等相关流程;
④交易透明化。也就是说,交易双方自洽谈到交易结束都在互联网中进行,信息传输会计,可彼此核对交易信息,避免信息伪造现象;
⑤互通性。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直接谈判与交流,将相关意见反馈在商家或者交易一方的网站中,以实现彼此良性互动。
二、现代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交往的影响
1.对国际贸易运输制度的影响
在现代化电子商务平台中,能够创建一个具有非常强大功能的物流系统,而且该系统是交通、仓储、运输以及物流等信息的综合体,以查看物流系统的方式知晓国际贸易运行与物流情况,依照系统查询结果能够有效监控与管理国际贸易运输,由于电子商务在贸易中的不断渗透,国际贸易运输体制也会发生改变。
2.对国际贸易方式的影响
作为一种现代化交易模式,电子商务必须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展开贸易来往,通常电子商务平台具有非常高的信息量要求,电子商务是将物流、资金、信息以及商品等综合起来的一种贸易流通模式,这种运行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转变着以往国际贸易形势,为发展国际贸易提供了更为多层次化与全方位的进步与发展空间。
3.对国际贸易范围的影响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有助于国际贸易范围的扩充,更加密切了国家和国家、地区和地区以及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联系,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就可实施贸易往来,而且不会产生时间矛盾与冲突,同时解决了以往国际贸易中受空间与时间的制约与限制,有效扩充了国际贸易范围。
三、国际贸易中对电子商务的实际应用
1.互联网营销
从根本上说,电子商务的出现,导致国际市场营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创新国际贸易营销具有促进作用,而网络营销就是一种新型市场营销模式,相比于传统营销模式,国际网络营销分为网络定制营销、网络互动式营销。其中,网络互动式营销汇总,通过电子营销模式帮助商家考虑企业利润与客户需求,并寻求可以满足顾客需求与增加商家利益的营销策略,这样顾客就可参与到营销活动中,有效提升了国际贸易中顾客的地位,也增强了顾客的主动性与参与选择性。顾客与商家在电子商务中的关系极为密切,由此一对一贸易关系得以形成,该贸易关系在国际贸易中是非常重要的。而网络定制营销是由于顾客与企业彼此了解,可实现国际销售信息的定制性,而现代化电子商务以定制销售为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很多跨国企业采用创建企业网络的方式为顾客提供给服务。互联网营销明显不同于工业时期的营销模式,以往营销以人员推销和传统广告为主要促销手段,而网络营销则以顾客为主动方,网络营销的主要特征是严格遵循网络礼仪的同时能够巧妙运用网络利益,以此取得最佳营销效果。
2.现代化国际贸易方式
应用电子商务对创新国际贸易方式具有促进作用,将传统主要是纸质单据流通的交易方式与国际贸易流程摒弃,以形成最新国际贸易方式。以往纸质文件具有较高重复率、效率低、错漏多以及费用大等不足,所以,纸质文件会对贸易发展产生很大阻碍。而电子商务则对纸质文件问题进行了全面客服,基于以往贸易方式,整体贸易流程环节多达19个,电子商务仅需要7个环节。由此可以看出,电子商务有助于国际贸易流程的变革,从而实现贸易管理信息化、电子化、实时化、自动化以及规模化,有助于国际贸易管理效率的提升,对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也具有推动作用。
四、总结
总而言之,电子商务是国家贸易的一场重要革命,国际市场在该场革命中被重新规划,深化国际贸易创新模式深刻影响着全世界,所以应该对电子商务发展态势予以高度重视,潜心研究电子商务本身的发展规律与影响国际贸易的程度,确保电子商务能够带给国际贸易更大利益,从而使国际贸易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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