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农问题论文【通用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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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农问题论文 篇一
关键词:学科 “三农”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思想政治理论课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建立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主渠道,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便成为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任务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日益显得重要。为此,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应运而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建立不仅会优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一主渠道,而且会有助于更好地完成这项重要任务。诚然,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简单地等同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但也不能囿于学科建设是从事理论研究,而忽视理论教育所从事的理论普及工作。学科建设固然是着力于理论上的提升,但理论工作本身的特性、特点和发展的规律性要求我们,紧密结合理论教育的实际,为理论教育服务,不仅不会影响理论品位的提高,而且是促进理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理论要真正发挥作用,就需要重视理论教育和理论普及,这是理论的本性使然,是理论发展的规律使然。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级学科来建设,使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形成了更为紧密的关系。这一紧密关系的形成,是一个相互受益并获得双赢的过程。在这种紧密关系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将不断得到学科建设的有力支撑,同时,学科建设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服务的过程,又会有力地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自身的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既不会影响和限制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发展,也不会降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的水平。恰恰相反,密切关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需要,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研究成果和适用的人才,将会进一步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的内容,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拓宽用人渠道,夯实学科建设的基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效果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成就和水平的重要体现。总之,通过双向对接,二者会相互促进 、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得以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三农”问题的提出
“三农”指农村、农业和农民;而“三农”问题则特指中国大陆的农村问题、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包括贫富悬殊及流动人口等。
农民问题:是“三农”的核心问题,表现为农民收入低,增收难,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大,实质就是农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农村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村面貌落后,经济不发达。
农业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民种田不赚钱,产业化程度低。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实行的是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此开始推动农村产业化的进程。然而,第一产业的发展却始终远不及第二与第三产业。农民种田没有足够的收入,便开始出现农民进城打工的现象,由于城市不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从而形成了大量集聚在城市却无工可做的农民工群体。随之而来的是农民生产积极性持续下降,农业投入开始减少,导致更多的农民进城“找工作”,形成恶性循环。因为农业发展的优劣直接影响国民经济,而且农村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3/4,其生活状况成为中国人总体生活状况的最主要反映,农村能否尽快发展便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三农”问题也就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的突出问题。
对于“三农”问题的研究和学习需要循着这样一个逻辑框架:
从时代背景着眼认识“三农”问题,全面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大视野和大手笔,“三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这一发展循着“(1)城镇化—(2)工业化—(3)现代化”的基本行程,其中“城镇化”是这一发展转变的原动力。要将这三个层面与“三农”问题放在一起思考。首先要了解传统农业社会。从内容来看,要认识两点:传统农村和传统农民。
中国作为一个以农立国的发展中大国,传统农村社会的乡土特点十分突出,乡是农民世代栖息的地方,土(即生产资料)是农民谋生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经济活动的相对固定性决定了农民祖辈落脚于乡村,拓荒耕地。生于土地,长于土地,世代繁衍,终老于土地。传统农村的社区性质和农业生产方式紧密相连。为此,了解中国传统农村社区,就需要从传统社会的农业开始。这可成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史”与“论”结合的切入点。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三农”问题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重在研究和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传播和扎根、结果的历史条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与时俱进的历史进程,以及在这一进程中形成的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
现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四门课程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均可涉及“三农”问题。首先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有关于农民问题的论述。尽管有人说,作为一本教科书不必须有相关内容,但笔者认为,既然“三农”问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来说非常重要,还是可以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两部分的内容中有所反映的。如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系统阐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时,特别强调工农联盟在国家政权中的极端重要性;列宁制定新经济政策解决农民问题开创了苏联社会主义初期的建设道路;斯大林没有解决好农民问题,是苏联模式最终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等内容完全可以写进教材或教案。这其中,《法德农民问题》是恩格斯晚年长期研究农民问题的卓越成果。这部著作,对指导当时农民运动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今天的无产阶级政党正确解决农民问题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 正如恩格斯所说,资产阶级的和反动的政党,对目前社会主义者突然到处都把农民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感到非常惊奇。按理说,我们倒应该对这件事情没有早已发生而感到惊奇。从爱尔兰到西西里,从安达卢西亚到俄罗斯和保加利亚,农民到处都是人口、生产和政治力量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对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来说, 尽管毛泽东本人没有明确提出建设新农村的概念,但从他的有关论述、文稿及在他指导下形成的一系列文件和指示中,仍大体勾勒出了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想。毛泽东一生关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为此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这是我们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必须加以阐释的宝贵精神财富。要注意研究和引用、介绍毛泽东当年开辟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的基本经验,讲明农业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毛泽东特别强调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支援农村建设。这些可贵的探索与设想,都可以成为我们在授课时引用的精粹。此外,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对“三农”问题的大量讲话、指示和文章也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的应有内容。如邓小平同志立足于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实际国情,深刻指出,中国的稳定与发展,首先取决于农村,我们制定政策规划蓝图,必须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江泽民同志则指出要始终明确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胡锦涛同志多次对“三农”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对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领导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首要位置。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三农”问题的论述都是我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讲授“三农“问题的“纲”和“灵魂”,是需要写进“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之中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可以从中国近现代的农民革命和农民战争上入手来阐释中国“三农”问题的由来和发展。有人说,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的教学中很难讲“三农”问题,实际上并不尽然。如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如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化理想为现实。立足于国情谈理想就是从现实出发,这个国情和现实便是“一穷二白”的农业大国。再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作为一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课程,在教学大纲的设计以及教育教学过程中,既要向大学生进行系统的理论教育,强调知识的系统性、理论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又要强调在理论逻辑中凸显问题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要紧紧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所出现的重大问题,重点解决当代大学生的价值取向、理想信念、爱国主义、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和心理健康等问题,强调切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切实解决大学生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真正体现“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三贴近”当然离不开贴近“三农”问题。
总之,现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四门课程都与“三农”问题有着不解之缘,都需要对“三农”问题从自身的课程特点出发加以阐述。但在讲授中要注意:1要处理好现行教材与教案的关系,处理好教材中有“三农”内容的和教材中无“三农”内容的课程间的关系,教材中有“三农”内容的 ,是要写进教案展开阐释的,并要注意其它教材中的“三农”问题是从何种角度讲的,要体现本课程的层面;教材中没有涉及“三农”内容的要讲,也可写进教案,但需注意入手与着眼点,切忌重复其它教材的内容。2、要贯彻“论从史出”的原则。结合自身的课程特点,从事实(史)中讲道理(论)。从四门课程的总体来看,“三农”的发展“史”主要由“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来体现。 3、四门课中关于“三农”的内容要有逻辑递进关系:既可以时间在先为序,也可以逻辑在先为序;各门课程中的“三农”内容要有所侧重。实践表明:万丈高楼需从平地起,通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不断充实和完善,是一定会大大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和发展的。
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人民出版社 2000
2、《毛泽东思想基本著作选读》 人民出版社 2001
3、何萍、李维武等。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探讨。 人民出版社,2002.
4、丁俊萍。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农问题论文 篇二
有人问:农民收入增幅下降,粮食保护价政策影响何在?要精确的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模型计算。我个人的判断,如果按保护价但不是敞开收购,粮食供过于求的局面可能不会持续这么长时间,也就是说市场粮价的回升点可能会出现得早一点。但就目前农产品供求总体状况看,农民要想从农业获得更多的收入非常困难。
这些资源如果不种粮食而种其他农作物会不会使农民获得更好的收入?这其实很不确定。现在有些人认为,过去几年的粮食政策,对粮食生产造成了相当数量的无效供给,造成了严重的库存积压。这种认识隐含的前提就是粮食生产浪费了部分资源。
那么,是不是“不浪费”就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这要看其他农产品是否存在短缺现象。现实情况是,除粮食之外的其他农产品也基本没有短缺,而且绝大多数供过于求、价格下跌。所以,即使这几年少种一点粮食、改种其他农作物,问题依然存在。
我大体的经验判断是:根据目前粮食生产水平和消费水平,全国粮食播种面积大体上需要保持在16.5—17亿亩之间。低于16.5亿亩,当年生产的粮食就难以满足需求,粮价会上涨;超过17亿亩,则会供过于求,粮价下降。因此,从总供求的角度看,粮食播种面积也就只有5000万亩左右的调整余地。
这几年粮食库存多了,确实可以适当减少粮食生产。估计粮食播种面积在一两年内低于16.5亿亩问题不大,因为有库存;但连续3年以上我认为就会出问题。
这还只是从粮食这一个角度考虑,进一步要考虑:调减下来的粮食播种面积去种其他农作物,农民是否会获得更高的收入?
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比如棉花、蔬菜等已是供过于求。所以抑制农民增收的基本原因,还是市场需求制约和农民就业不充分。现在有些地方出现“抛荒”现象,就反证了这一点。
我认为对“抛荒”不必过分担忧,首先,“抛荒”面积在总体上很有限;其次,要看到“抛荒”是在粮食暂时供过于求、而其他农产品在市场上并不短缺的情况下出现的,它实际上是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移投入的一种应对措施。马克思说过,农产品价格是由劣等地上的生产成本决定的,出现供过于求时,劣等地退出生产是符合经济逻辑的。
当然,在我国现实情况下,引发“抛荒”的原因很复杂,农民种地的负担过重是诱因之一。但无论如何,“抛荒”没有导致供给短缺,这表明它主要是市场引导的结果,多数农民在当前确实难以靠农业来增收。
◆农产品过剩非农产品也过剩
农产品的需求约束非常严重。比如全球粮食价格下跌自1996年初始,迄今已逾5年,仍处于低谷,很多品种目前的价格和最高价相比已跌去近50%,这似乎是全球性的粮食过剩。但从需求角度看,全球还有很多人吃不饱甚至饿死,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支付能力。所以讲目前农产品过剩,只是相对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言。
但粮食有很特殊的一点,就是它是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重要产品,对它的判断仅仅依据人们有无支付能力是要出问题的。显然,如果完全从经济学判断,全球的粮食生产都应减少,更不用说中国的粮食生产应减少;但是从国际粮农组织(FAO)提出“粮食安全”概念来讲,目前全球的粮食生产未必能满足需求。因此,这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不能仅按经济学的原理去解释。
经济发展到今天,从平均消费水平看,粮食市场已经饱和,似乎应该减产。但是平均水平背后掩盖的矛盾非常大。比如说中国,拿城里的4亿人口和农村的8亿多人口比较,两者需求结构的差异非常大。除部分发达地区外,农民的食品支出仍在继续上升,尤其是肉禽蛋鱼这些动物性蛋白食品。
这说明在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中,虽然整体上已经进入小康,但由于存在资源分配和收入分配问题,收入差距在扩大,这样的市场就很难对付。生产出来的东西对一部分人来说早已满足了,而没有满足的人却没有相应的支付能力。
现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两个矛盾交织在一起:一个是农产品的消费者也就是城镇居民,已经进入食品支出比重下降阶段,他们的支出将转移到新兴消费如住房、汽车、旅游、教育之类的行业。另外一个是,城市消费的发展非常快,但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消费基本与农业无关,比如城市高楼、轿车都和农业无关。
所以尽管城镇在快速扩张,城镇居民的消费在继续增长,但对农业的带动作用非常弱,很多农产品的消费不出现负增长就不错了。从这个角度看,农民再努力也没用,因为没有市场,这是个最大的制约。
但这个制约最终不只影响到农民,中国整个经济增长的困难就在这里。按农业的生产能力来说,足以保证4亿城里人吃饱吃好。但问题是有限的城里人对农产品的需求也有限,结果是相当数量的农产品过剩,这对农民来说就意味着收入上不去。
农问题论文范文 篇三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建议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发展战略不明确
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按国家宏观政策组建联社、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对于基层的信用社来讲,他们缺乏对自身及所处的经济环境的清醒的认识。牌子变了,内部体制如何及时转变,以后的发展方向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思考。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具有金融空间结构效率方面的比较优势:(1)体制完善、经营灵活;(2)扎根于地方,网点多、人脉熟;(3)信贷资产质量优;(4)农村金融格局的调整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契机。通过以上对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优势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在于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争业务、抢客户,而在于要充分发挥其地方性银行的地域优势、网点优势和决策优势,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为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2.市场定位不准确
综观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各家商业银行在目标客户的选择和业务拓展方向上存在趋同化现象:一是没有基于市场竞争的行业分工,业务范围与经营领域基本一致;二是金融产品的设计上不存在互补,相互的替代性和模仿性很强;三是在客户选择上大都将目光投向国家垄断性行业、大型企业集团、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等,而对于与农相关的产业及中小客户群体兴趣不大。这是一种定位误区,虽然在某一层面上形成了充分竞争,但既不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造成了金融资源的重复投入和浪费,同时也导致了对弱势农业,农村经济中非国有企业、个体农户的金融约束。
由于发展方向不明,自身的定位也就模棱两可,市场定位不准,一是会偏离实现国家宏观金融政策下的信用社发展目标,二是会偏离自身发展的正常轨道。
3.经营管理体制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固定资产购建、现金管理、统计管理、薪酬管理等各个方面缺乏有力的管理制度,缺乏保障制度落实的机制,缺乏监督制度执行的措施,特别是缺乏对高管人员的有效监督,使农村信用社产生内部道德风险,成为形成大量不良资产、亏损挂帐、历史包袱的重要原因。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积极开展联合与并购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的治理结构已经形成,但与之相对应的决策链、管理链、业务操作链还需进一步理顺。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和激烈的同业竞争,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本着审慎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观念逐步完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监察审计制度,并建立与银行发展策略和价值理念相一致的薪酬机制、考核机制、晋升机制、岗位流动制度等一系列激励约束机制。
2.正确确定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一般都组建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所面临的农村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农村经济已不是单一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均衡发展,伴随着乡镇企业“改制”,私营经济和股份经济成分大幅增加,大多数农民己经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向城镇集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当地农村经济的主体。
面对农村经济和地方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及时转变传统的支农观念,调整信用社时期的市场定位,由原来的支持“三农”扩展到立足于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和个体民营经济,服务优质客户。
3.制定符合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发展要求的发展战略
建立健全规范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管理的科学化,是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向现代金融企业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与目标相适应的智力结构应包括:有效的董事会、监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独立的风险控制、审计、薪酬委员会;独立、市场化和专业化的管理层。其中,独立、相互制衡是控制风险的关键。虽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都建立了“三会”制度,但离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在职权的划分、职能的发挥、职责的承担上仍需进一步规范。
4.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的基本企业队伍建设
市场环境在改变,竞争对手在进步,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服务对象更是在不断成长与发展。面对客户的改变,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员工也必须发生相应的转变,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才不会在工作中面对客户的需求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是要转换思想观念,改变原信用社框架下一成不变和循规蹈矩的工作方式;二是要不断加强学习,确立不学习就要被淘汰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三是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在工作中寻求创新和突破;四是切实加强人才引进,对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直接关系到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除提高员工的素质外,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还应大力引进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努力提升现有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也引进全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
5.进一步与市场经济接轨,发展农村客户群体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客户群体的成长,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原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范围越来越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结算弱势更成为制约其业务发展的瓶颈。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领域受区域的局限,无法跨区域设置经营网点,结算渠道也不象全国性商业银行那样畅通无碍,而客户的需求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如果在某个环节上无法达到客户的要求,客户资源就有可能会流失。
因而,通过产品创新,凭借网络联结将经营的触角向区域外延伸,就成为在现有政策限制下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挽留客户资源的次优选择。
三、结束语
在中国,农信社改革是采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模式还是选择合作制的形式,是由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及农信社自身的特征所决定。两种模式并没有优劣之分,关键是要选择最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改革模式。只有确定了改革的方向,决定了改革的正确路径,整个农信社的改革才能有成功的前提。
中国农信社改革任重而道远,在改革的进程中,会遇到种种问题,在理论的指导下,只有不断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才能将中国的农信社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使其成为中国农村金融的一个支撑,扶持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温铁军。新农村建设理论探索[M].北京出版社,2006,05.
[2]程思危。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国的农村金融[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农问题论文 篇四
刚刚结束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新任务,对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更高站位、更宽视角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把"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全力推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切实把解决"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总书记在深入山东、河南农村考察时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卢展工省长从"三农"重要地位不可动摇、不可替代、不可超越等三啊方面对"三农"的重要性作了透彻分析,并对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把"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必须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进收。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面对我市农村三次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慢,产业化组织和中介组织带动能力不够强,农村发展受到投入不足的制约越来越突出,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任务越来越紧迫,实现农民增收的压力越来越大等突出问题,我们一定要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转变观念,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重点,推动农业结构向调高、调优、调强的方向发展,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忧患意识,抓住薄弱环节,落实增收措施,确保全年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切实把解决"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必须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是现实需要,也战略需要;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解决"三农"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调查研究时,要深入到条件差、困难大的地方去,与基层一道研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和办法,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在出(台重大改革措施时,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心群众生活,多做农民满意的事;在安排资金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在配备干部时,要把政治上强、懂业务、熟悉农村工作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部门;在考核政绩时,要把解决"三农"问题的成效作为检验一个地方领导班子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在检查工作时,要把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一个重点。
农问题论文 篇五
关键词村治过程村民自治乡村关系行政干预
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后,乡村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意味着,该法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机关)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定性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事实上,当前的乡村关系并非只是简单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因为乡村关系不仅仅是乡镇行政机关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在实行村民自治的前提下,乡镇政府对于行政村的管理既有行政命令的成分,也有行政指导的成分。此二者的区别须加以厘清,并在实践中避免违规的行政干预。这对于农村的政治发展是必要的。本文拟从村治过程这一视角,对实行村民自治背景下的乡村关系作一剖析。
一、村治过程
“村”指的是行政村。“行政村”是历史形成的一个概念。建国初期,中国政府曾把政权组织延伸至村一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于1950年12月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行政村)成为基层行政单位。当时的乡和行政村是一个概念,它一般由一个较大的自然村或几个自然村联合组成。时期,行政村演化为生产大队;解体以后,在原来的生产大队设立“村民委员会”。“行政村”这一概念一直被沿用下来,尽管现在的行政村并非一级行政组织。
“村治过程”即行政村的政治过程。“过程”具有双重涵义:(1)它是一种研究方法;(2)它是一系列政治活动。“过程”作为政治学的研究方法,其形成和发展是功能和行为研究方法长期发展的产物,“其特征是对政治活动的行为、运转、程序以及各构成要素,特别是各政治团体(群体)之间,以及它们与政府之间的交互关系进行实证性的分析、研究和阐述。这种过程研究,对于传统的体制研究、要素分析和法理说明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补充和丰富,把人们对于政治、政府问题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最早提出“过程”这一概念的是美国学者本特利(Bentley,ArthurFisher),1908年,本特利在其代表作《政府的过程:社会压力研究》(ProcessofGovernment:AStudyofSocialPressures)一书中提出“政府过程”的概念。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西方政治学界流行从“过程”的角度研究和表述政治和政府活动的各个方面。上个世纪末,中国学者也开始注重以“过程”的方法研究中国的政治问题。
“过程”的另一个涵义是指一系列政治活动。本特利的“政府过程”是指以政府为核心的一系列政治活动,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决策和决策的施行。实际上,“政府过程”就是“政治过程”,“学术界历来多是交叉使用这两个概念,并未将它们划分严格的界限”。结构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阿尔蒙德(GabrielAlmond)进一步发展了政府过程的学说,他将“政治过程”或“政府过程”分解为政治社会化与政治录用、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治沟通、决策和决策的施行等几个环节。
本文所提出的“村治过程”,就是行政村的“政治过程”,它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政治社会化与政治录用、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治沟通、决策和决策的施行。
政治社会化是政治文化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政治录用是通过某种方式选用人员在政治活动中充当某种角色,对行政村而言,选择村干部是最重要的政治录用;利益表达就是提出政治要求;利益综合是把各种要求汇合成决策选择;政治沟通是政治活动主体之间的信息传递;决策是把有效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权威性的决定;决策施行即实施决策。
二、乡镇政府与村干部的政治录用
乡镇政府在录用村干部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对农村党支部负责人的人选起决定性的作用。
1镇党委对村党支部负责人的任用起决定性的作用
2乡镇政府对村委会选举的指导
农村村民委员会成员是通过村民的民主选举而产生的。村委会的选举离不开乡镇政府的指导,乡镇政府介入村委会选举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1)宣传发动。有关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选举负有宣传发动的责任。在宣传发动阶段,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有:宣传村组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培训有关工作人员;确定选举方式和选举日期等。(2)指导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选举委员会(或称选举领导小组)是主持村委会选举的唯一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组织选举并公布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从成立到具体的运作的各个环节,乡镇政府均有介入。(3)解释选举结果。在村委会选举中,发生计票争执或对有效票、废票的认定意见不一致时,一般由乡镇政府来裁定。对选举的裁定,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对选举结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例如江西游村1999年的选举,乡镇政府运用解释权,使选举结果发生了变化。
在实行直选的情况下,乡镇政府主要通过以上几个环节影响村委会的选举;在没有实行直选的情况下,有的乡镇政府则干预甚至操纵选举。⑨乡镇政府在指导村委会选举的过程中,往往带有自己的“意图”,想方设法使自己的“意中人”当选。据肖唐镖、唐晓腾对江西省40个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调查,乡镇政府在村委会选举中倾向于民主的或有限的民主选举的占六成,倾向于“暗箱操作”的乃至违规操作的占三成。违规操作的选举,“都带有一个相同的目的,即他们希望组织看中的人员能如愿当选,特别是希望原村委会班子(或其中的主要成员)能继续留任”。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明确规定村委会换届实行直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选举的影响力正在减弱。这种情况使有的乡镇干部担心农村会失去控制,不过也有的乡镇干部已经转变了观念,认为只要让村民把他们信得过的人选到村委会班子来,那就符合“党的方针政策”。
三、乡镇政府对行政村决策及决策执行的影响
决策,是村治过程核心环节。村治过程的决策及其执行,深受乡镇政府的影响。乡镇政府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环节:
1通过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推行政务涉及政务的事宜,乡镇政府可向所辖行政村下达指令。比如公粮收购、计划生育、税款收取及上报各种统计资料等,乡镇政府大都下达任务指标,并规定完成期限和奖惩办法。凡此类事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依据乡镇政府的指示作出决策,并予以执行。
2通过下达指标和提供信息影响行政村的生产经营决策
乡镇政府一般每年都向所辖行政村下达农业生产任务和工业产值的指标,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这些指标并不具有强制性,不可能一一加以落实,不过乡镇政府可能抓住一些重点项目狠抓落实。例如1996年4月,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向该镇的白坦一村下达100亩水稻直播试验的任务。为了落实这项任务,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农业的镇领导、联村干部等会同东阳市的农业技术员一起下村,召集村两委和村小组联席会议,宣传和落实试点事宜。
乡镇政府还往往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和对市场的基本判断,对所辖行政村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和干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农民的增收。对生产经营的指导和干预,乡镇政府必须把握一定的度,否则容易引起乡村矛盾和干群矛盾。
3运用政府权威影响行政村的人事决策
当村民对现任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负责人不满并向乡镇政府提出罢免要求时,乡镇政府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作出作为或不作为的反应。对于罢免村党支部成员的要求,是否满足村民的愿望,主动权掌握在乡镇党委手里,对于乡镇党委的不作为村民无可奈何。由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在很大程度上有乡镇政府的介入,因此对不称职的村主任的罢免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政府的态度。从目前已经发生的为数不多的罢免村委会主任成功的案例来看,乡镇政府的介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1999年3月哈尔滨市道外区松北镇集东村罢免村委会主任董寿永;1999年4月浙江省瑞安市潘岱乡白莲村罢免村委会主任何光寿;1999年5月浙江省温州市寮东村罢免村委会主任潘洪聪;1999年8月贵州省贵阳市东风镇乌当村罢免村委会主任;1999年11月河南省巩义市涉村镇罗泉村罢免村委会主任柴喜武等,都得到了乡镇政府的支持或帮助。
与此相反,如果乡镇政府不予支持,村民就很难作出罢免的决议,例如,哈尔滨市王岗镇前兴隆村村民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梁振志,由于乡镇政府不予支持而不能如愿以偿;河北省的报子营村村民罢免村委会主任的要求得不到乡镇政府的支持,不仅罢免不成,五名带头的村民代表被检察机关逮捕,反而成了“被告”。唐晓腾总结说,村民提出罢免“村官”的要求能够得到满足,并不仅仅是因为有了《村委会组织法》,更主要在于其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比较开明、比较看重民主。
4通过行使监督权影响行政村的财务决策
乡镇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主要有间接监控和直接监控。乡镇对村干部的报酬和奖励标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是为间接监控;乡镇统一收取乡村税费,向村干部发放工资或奖金,是为直接监控。有的乡镇要求行政村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送乡镇审计所审计一次,审计的内容包括村提留款收支是否合理,计划生育罚款、土地管理费、电费等是否按政策收取,村各项公务开支是否合理等等。
5通过联村干部影响村治的决策
联村干部又称包村干部,系受乡镇政府委派,负责监督、指导和帮助村干部解决疑难问题的乡镇干部。从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委派联村干部是全国各地乡镇政府流行的一种做法。联村干部有两种,一种是驻村干部,长期在农村蹲点;另一种是不驻村干部,不定期到农村指导工作。联村干部影响村治决策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参加村里召开的会议,在会议上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精神,传达上级政府对村治的要求,并依此提出建议;二是与村民直接接触,了解村民的意见和要求,然后反映到村级组织及乡镇政府。
6通过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参与村治的决策执行
村民会议作出的决策难以执行时,往往求助于乡镇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充当着村干部的保护神”。乡镇政府认为有必要时,会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帮助行政村解决问题,如道路建设、新村建设、计划生育、收取税款等方面的事宜。对于计划生育、收取税款等方面的决策执行,由于执行难度较大,乡镇政府往往介入较深。例如,1995年8月,河南省兰考县三义寨乡为了扭转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后局面,乡政府组织近200人的庞大征款队伍,开进各村各户征收所欠的超生罚款,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一部分村民集结砸毁乡政府大楼。事后,乡党委书记、乡长受到了党纪处分。
2002年12月,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政府为了清收教育、道路集资款,向杨寨村派出了以一名副镇长为组长的收费突击队,在清收村民尚玉贵老汉的31185元欠款时,与其发生推搡,导致尚老汉倒地身亡。2002年11~12月,河南省宜阳县的13个乡镇为了征收农业税,向农村派出征税突击队,突击队的规模少则50人,多则200余人。在征税过程中,突击队与农民发生严重冲突。据2001年8月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2000年下半年至2001年上半年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的情况报告透露:在2000年下半年至2001年上半年期间,全国各地的乡镇干部参与农村收取各种税款的过程中,引发恶性案件26起(比上年同期增多7起),死亡26人,18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违规的行政干预
国家权力对农村社区的管理并没有因为实行村民自治而取消,乡镇政府对所辖行政村的行政干预是必要的。但是,在实行村民自治的背景下,乡村关系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乡镇政府对农村的治理从内容到形式都已经发生了变化。村民自治这一政治制度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国家在很大程度上还权于社会,乡镇政府以行政命令管理农村社区的方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有些乡镇干部对于这种变化感到很不适应,超越权限的行政干预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据《中国青年报》,中组部公布反映违反《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举报电话达12380次。中共河北省委、山东省委组织部门提供的情况表明,有关干部选拔不公的举报并不多,而举报乡镇和村级干部违法施政的占80%。乡镇政府在控制和影响村治体系运行的过程中,超越自己的权限,作出有悖于法律法规的决定,以行政命令干预本应由村民自行决定的事宜,这就是违规的行政干预。问题比较严重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违规任免村委会成员
尽管乡镇干部对于村委会成员的任免程序是心知肚明的,但乡镇政府违规任免村委会成员的现象还是经常发生。赵寿星在《论中国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问题》一文中指出,乡镇政府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程序,擅自委派、指定或者撤换村委会成员,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她还列举了河南、湖北、重庆、河北、海南、江苏等省的乡镇政府违规任免村委会成员的不少案例。
从近几年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全国各地或多或少存在类似的问题。在这一方面,湖北省潜江市是个典型。该市在1999年4月曾被民政部表彰为村民自治模范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里的乡镇政府撤换村委会成员十分随意。在1999年9月~2001年5月间,全市329位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主任被乡镇组织及个人违规宣布撤换的达187人,占总数的57%,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副主任、委员被撤换的达432人。619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被撤换后,接替他们职务的,无一人是经村民依法选举的,而全由镇党委、政府、党总支、村支书等组织或个人指定任命,涉及269个村,占全市329个村的81.7%。
2以行政命令干预生产经营决策
在时期,公社对生产大队的生产经营决策拥有完全的决定权。实行村民自治以后,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是村民自己的事情,乡镇政府对村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有指导的义务而没有包办决策的权力。但有些乡镇干部不习惯于这种变化,乐于以行政命令干预行政村的生产经营决策。例如,黑龙江某县各乡镇为了完成省里推广的“覆膜玉米”工程,强迫农民购买其经营的“覆膜玉米”种子,农民为此不断上访;为了完成县里规划的亚麻种植任务,以行政命令“逼农养麻”,造成各行政村为此背负上了沉重的债务。有时乡镇政府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而向所辖行政村下达生产经营的指令,其用心是好的,但这种指令却是违规的。例如,河南省汪堤村所在的乡,党委和政府(行政机关)实施“逼民致富工程”,于1994年向该村下达修建蔬菜温棚的指令,给该村村民造成一定的损失。另据程同顺的调查,全国不少地方有类似情况的发生。
3违规剥夺行政村的财务决策权
乡镇政府通过“村财乡管”的方式,非法剥夺所辖行政村的财务决策权,这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村财乡管”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种是村里所有资金、账目都交乡镇的农经站和信用社,村里若需花钱,得事先由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拿出预算,再报经乡镇农经站审核、批准;另一种是将资金的使用权、管理权、审批权分开,村里用钱但不允许存钱、管钱,村里存钱过多或不将多余的钱交存于乡镇,将按贪污论处,乡镇农经站能管钱、存钱,但不能用钱、批钱,乡镇政府能批钱但不能管钱;第三种是将村里的会计人员统一集中在乡镇办公,用管住会计人员的办法来管住村里的资金和其他财产。
“村财乡管”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给行政村的财务开支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其主要弊端有二:一是使村里失去了自己的财务决策权;二是为乡镇侵吞、挪用村级财产提供了便利。按照村组法的规定,村级财务应由村民自己管理,乡镇政府可以行使监督权,但越俎代庖的做法是不可取的。遗憾的是,全国有不少地方正把“村财乡管”作为一种经验在推广。
五、结语
从村治过程的角度分析乡村关系,可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在实行村民自治的背景下,乡村关系并非只是简单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就乡镇行政机关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而言,它们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是乡镇政府与行政村的关系,则既包涵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包涵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在乡村关系的问题上,有必要厘清政务与村务的区别。政务与村务性质不同,政务体现政府的意志,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服兵役、收缴税款、公安司法、民政事务、文化教育;村务则是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事务,主要包括本村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公共秩序、社区文化教育、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的建立等。
农问题论文 篇六
如果我们像对待城镇居民一样来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那么,我们也应该可以在农村推行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政策。有时候,让人感到很奇怪是,我们批评城乡居民不平等时,我们为什么不批评城乡居民在生育权上的不平等呢?难道在生育权上农民天生就应该比城镇居民有“特权”?而且,我们似乎没有理性地看待农民的这种“特权”给农民自己、社会进步带来的危害。这以“特权”也似乎很沉重。
首先,农民自身的负担加重。在现代社会养育一个子女的费用是很高的。这其中主要是教育费用,而不是养活子女的生活费用。在我国,农村子女的教育费用“蒸蒸日上”,学生入学的年级越高,费用往往越大。在某些地区,本应该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然而初等教育却也成了一种产业。有些家庭甚至难以供养一个子女完成初等教育,更不用说支持两个子女了。适龄儿童的入学率甚至出现倒退。而入学儿童率低意味着未来农民的素质令人堪忧。以后,社会又如何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呢?相反,城镇居民的子女在一定程度上享受了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上的补贴,比较轻松地就可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这样一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然也就越来越大。当然,如果农民子女考上大学,在目前高等教育产业化的背景下,对农民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尽管到此他们可能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但他们可能也快要破产了。因此,这一“特权”除了有助于支持家庭养老外,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是更重的负担、更大的生活压力,增加了社会贫困人口和低素质人口。当然,接下来,在某些人看来,乡村政治民主推进受阻就有现实基础了。低素质农民也继续使得中国农业在传统农业的模式上重复。
其次,农村人口增长过快,延缓了中国城镇化进程。我国约三分之二的人口是农民,是城镇居民的两倍。而每年农村新出生婴儿数可能近乎是城镇居民的四倍,因为农村人口差不多是城镇的两倍,而每对夫妇生育的子女也是城镇居民的两倍。因此,农村人口的自然增长要远高于城镇。我们一方面要推行城镇化,而另一方面我们的生育政策又加快农村人口的增长速度。这岂不是一个悖论?但是,如果我们一方面加快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降低农村人口的自然增长,那么,我国农民人口迅速会减少,三农问题恐怕也没有今天这么复杂了。当前,农民进城途径有三:(1)城镇扩展到农村,农民变成城市人;(2)农民到城里做工;和(3)农民子女考大学。第一种途径主要出现在江浙、福建和广东等沿海一带。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民主要依靠第二种方式进城。然而,当前对农民工的歧视是众所周知的。城镇在相当大程度上是这部分农民的“旅馆”,或者他们只是过客,原因在于城镇的确没有足够的财力和能力来接纳增长如此快、接受教育程度如此低的民工。第三种途径造成的转移的确有限。当前,我们期望主要通过第一种途径来推进城镇化。问题是,低素质人口是否允许全国各地都按照沿海的模式城镇化?
第三,我们的许多改革也因农民人口增长更快而举步维艰。例如,我们呼吁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就是一个例子。原因在于,取消户籍制度以后,如此多的农民进城,城市就得部分地负担其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而且,这些农民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呢?还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不多说了。
因此,我们应该废止农民夫妇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这以“特权”,取而代之以对农民实行社会养老和只能生育一个子女。换句话说,在生育权上,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应该平等,农民不应该有“特权”。问题是,农民的养老基金来自何方呢?我认为,既然我们已经征收了超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我们可以把这笔费用用作农民的养老基金。而且,由于农民不能再免费地生育第二个子女,国家省下了大量的生育权。如果国家将这些生育权拍卖,将所获得的资金可以用于农民的养老,那么,不仅人口增长相对以前是一样的,而且还可以减少低素质人口和农民人口的比重。当然,如果资金还是不够,国家财政可以部分弥补。在我的论文《中国计划生育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中,我对此作了一个初步估计,发现资金缺口不是太大。对于农民而言,尽管他们不能免费地多生育子女,但他们生活负担减少了,而且还额外地获得养老金,老来有所养,增进了其福利。对社会而言,农村人口增长减缓了,贫困人口和低素质人口的增长速度也自然就慢下来,推进城镇化、减小城乡差别也就更加容易多。只要社会经济在增长,三农问题更是一个时间性问题。在我的论文《福利经济学与生育政策》中,我用经济学理论对这种效率改善作了论证。
农发展论文范文 篇七
关键词: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管理
一、农村小额贷款现状
由于农村小额信贷笔数多、分布散,极易产生贷款回收风险。这主要是由于农村小额贷款对象的特殊性决定的,不少贷款农户平时在外打工,只在农忙时回到家里,小额信贷贷款是否用于申请用途很难评估和考量,并且由于这一特殊性,农村小额贷款逾期和清算面临很大的困难,从而增加了信贷管理的风险。而从体系上来说,目前由于农村小额贷款结算体系建设还不到位,农民在异地难以及时归还贷款,从而导致了小额贷款的逾期风险。此外,部分农户素质较低,恶意逃贷和借名骗贷现象也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小额贷款的风险管理就显得愈加重要和紧迫,因为贷款风险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会间接影响农村的建设发展速度,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农村小额贷款的风险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以便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小额贷款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农民、农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二、农村小额贷款风险来源及成因
1、小额贷款风险来源分析
当前,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管理流程不规范。目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管理流程虽已基本建立起来,但是还并不规范,许多环节没有顾及到,导致实践中经常产生各类风险。农村小额信贷管理流程只是粗略的被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贷款的贷前决策阶段;第二个阶段是贷款的中期跟踪管理阶段;第三个阶段是贷后的总结评价阶段。而在这三个阶段,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第一个阶段的问题。
在贷前决策阶段,通常需要深入细致的调查、并通过授信复查和相关方面的审核讨论才能最终确定,而这一系列环境正是贷款风险防范的关键,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三个环节都缺乏规范性,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贷人员往往出于私人利益考虑,对有些贷款的调查不细致,甚至故意在调查过程中将一些问题刻意忽略,导致贷款在最初阶段就埋下风险隐患,贷款的贷前调查根本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第二,负责授信复查的部门人员,在自身素质上有所欠缺,因此难以发现在贷前决策阶段埋下的问题,从而忽略了贷款管理风险,加大了潜在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的可能性。第三,贷款审核制度存在很大缺陷,制度本身设置不合理,人员的职能设置根本无法发挥其审核作用,加之审批程序过于简单,很难发现贷款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也使小额贷款公司在贷前决策阶段难以发挥其风险管理职能,使贷款在最初阶段就埋下诸多风险隐患。
在贷中和贷后管理方面,由于长期以来重贷款轻管理的管理理念导致信贷管理制度从指定到实施都存在诸多隐患。第一,由于现行信贷管理制度在出发点上片面追求高效率,导致其忽略了对质量的考量,虽然贷款规模不断增长,但是贷款存量管理却被忽视了。第二,信贷人员配置不合理,在人员的配置上与实际的贷款规模和需求存在很大差距,导致人员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职能,从而影响了小额贷款风险管理的效率。第三,管理模式陈旧,严重影响管理效率。现行的信贷管理模式是将贷款人员作为贷款责任人,负责从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后监控到贷款回收的全过程。这一管理模式虽然对于激励信贷人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却在一定程度削弱了贷款的风险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信贷员往往出于个人利益考虑,盲目追求业绩,而忽视信贷风险的防范和预警,导致信贷风险不断扩大。
2、农村小额贷款风险成因分析
(1)缺乏高效的贷款管理制度
目前,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管理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制度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实践性,根本难以有效指导实践,很多问题一旦发生根本没有制度可以提供有效的应对思路和解决方法。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来看,贷款业务中存在严重的不相容职务由一人担当的问题。如,很多贷款人员既要负责贷前调查,又要负责贷时审查审批和贷后检查,这导致贷款人员行为失去必要的约束,往往出于个人利益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小额贷款的管理风险。此外,在制度执行方面,也严重缺乏效率。虽然很多小额贷款公司都制定了贷款管理制度,但是根本没有人去贯彻执行,制度形同虚设。
(2)信贷人员素质偏低
信贷风险管理问题严重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员素质偏低。首先,在业务知识和技能上有所欠缺,很多信贷人员由于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的业务操作能力,一旦遇到问题,往往难以对其进行客观正确的分析,更无法从容应对信贷风险。其次,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很多信贷人员在利益驱使下,刻意隐瞒贷款潜在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小额贷款风险。
(3)缺乏信贷风险管理意识
当前小额贷款风险问题严重的深层原因在于小额贷款公司从上到下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思路。人员没有建立起风险管理意识,对信贷风险缺乏足够认识,从而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而是盲目的追求贷款数量。这种观念的缺失更进一步导致了其在业务发展、运营管理上的其他问题,集中表现为管理模式落后、缺乏系统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因此,要做好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工作,必须从根本上提高全员对风险的认识,在公司内部建立起一套先进风险控制和管理思想,将风险控制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
三、加强小额贷款风险管理的措施
1、强化信贷流程管理
信贷流程管理应作为贷款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来做。由于外部市场环境极其负责,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问题都会影响到最终的风险控制结果,因此要做好风险管理必须从流程管理入手,建立健全贷款风险流程控制。根据贷款流程包括的阶段,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按照信贷审批流程来进行管理。公司信贷员应严把审批关,在贷款审批之前将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从源头上遏制风险,并不断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并且在贷款发放后应及时跟踪了解贷款去向,如定期进行贷款项目检查、调查贷款资金使用等,以监督农民将贷款应用于正常的生产活动中,从而提高贷款回收的安全性。
2、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的内部控制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将其切实执行,对于规范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管理意义重大。首先,要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思路,将内部环境、信息沟通、监督检查、风险评估等要素进行有效的整合和优化,从而有一套包含所有部门、环节、人员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便对贷款风险管理的各个细节进行严密控制,将潜在风险及时排除,从根本上防范贷款风险。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确保体系执行的有效性。对于执行效率要进行必要的考核和评价,以便解决规章制度虚设带来的权责不明、执行不力等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建立一套具体的考核处罚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使整个流程处于监控范围,确保体系的控制性。
3、不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风险意识
首先,要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和用人机制,选拔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队伍。其次,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使其专业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以便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具体的可以引入岗位资质认证体系,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一系列对应的岗位资质标准,奖励晋升优秀员工,并淘汰认证不合格的员工,从根本上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此外,要树立全员风险管理意识。一方面,管理者要有较强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意识,从宏观角度和长远角度看问题,将风险管理重要性切实注入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去,把信贷风险防范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而给内部各部门和岗位人员树立一个严谨务实的管理者形象。另一方面,员工树立起良好的工作习惯,将风险管理渗透到具体的工作之中,做到时时关心风险、处处防范风险,人人预防风险,以便从根本上提高贷款风险的整体防范与控制能力。
4、建立贷款风险预警系统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必须配备一套完备的风险预警系统,以便根据具体需要为提供风险警情判断和风险原因诊断。贷款风险预警系统能够及时分析、监测和预警内外部各类风险,以便使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对风险做出反应,从而能够较为快速高效的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实现风险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必须以三大功能是实现为基础和前提。这三大功能包括预警功能、实时监控功能和风险预测功能。第一,要通过一系列的风险预警指标和指标的判断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预警,客观且直观的评价和衡量贷款的风险状况并根据具体情况评定风险等级,为有关部门进行风险控制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第二,要对贷款动态进行实时监控,具体的可以通过设置各类风险指标来直观的了解资金运行状况,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做出风险评价,从而提高风险的可控性。第三,要做好风险的预测功能,风险来源的不确定性给风险控制带来了巨大的难度,完善的风险指标计算系统和历史变动情况记录,能够帮助有关方面及时的对未来风险状况做出预期,并根据风险状况等级和相关监管制度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变更,将贷款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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