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移风易俗推进婚育文明研究范文
摘要:当前莆田沿海农村一定程度存在着“早婚、黑婚、暗婚,生育观念落后,买卖婚姻、高价聘金”等不文明社会现象,给人口计生工作和社会安定稳定带来了巨大挑战,也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潮流背道而驰,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从落后婚育观念的危害、导致婚育观念落后的原因、以及如何有效解决“早婚、黑婚、暗婚,生育观念落后,买卖婚姻、高价聘金”等社会不文明现象这三个方面来加以研究分析,以期早日转变当前莆田沿海农村一定程度存在的婚育观念落后现象,全面提升秀屿区婚育文明指数,促进秀屿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关键词:秀屿区,婚育文明,研究
当前莆田沿海农村一定程度存在着“早婚、黑婚、暗婚,生育观念落后,买卖婚姻、高价聘金”等不文明社会现象,给人口计生工作和社会安定稳定带来了巨大挑战,也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潮流背道而驰,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落后婚育观念的社会危害
“早婚、黑婚、暗婚,生育观念落后,买卖婚姻、高价聘金”等不文明社会现象,无论是对当事人及其家庭,还是对社会来说,它的危害都是巨大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助长家庭暴力。婚姻是家庭的纽带,美好婚姻是美好家庭的前提和归宿,但落后婚育观念带来的婚姻却并非如此,反而带来更多负面的影响,如家庭暴力现象。据北方某省妇女杂志的一项调查显示,该省的家庭暴力事件达2000多起,而其中畸形不良婚姻所致的就占三分之一。此类由畸形婚姻引出的家庭暴力,成为家庭危机进而祸害社会的丑恶种子。
第二,加快人口增长速度,缩短人口增长周期,增加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压力。早婚早育使得生育年龄提前,缩短了人口世代间隔,不利于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按照一般规律,每百年会出生四代人,而早婚每百年可能出生五代、六代,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第三,影响人口素质的提高。青少年时期是人体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特别是骨骼,要到23-25岁才能完全钙化。如果过早结婚生子,母体和胎儿势必会出现争夺营养的情况,使母婴双方都不能健康生长,容易引起早产、难产及母婴死亡等意外出现。据统计,年龄在20-29岁的产妇死亡率为0.35%,而年龄在20岁以下的产妇死亡率为0.76%。同时,早婚早育者低文化素质、低经济收入和不稳定的职业使其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的理解不深,难以做到少生优生,并使早婚早育者本人过早地背负家庭重担,从而影响自身素质的提高。
第四,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如催生高离婚率等现象。对于早婚者来说,虽然其已经组成了家庭,但由于其在性格上、心理上的不稳定和不成熟,极易引发家庭危机,这不仅不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而且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据秀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秀屿区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办理离婚登记的有492对;2012年突破500对,升至533对;2013年则达到了642对。
第五,由于早婚、黑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买卖婚姻更是违法行为,因此,当夫妻双方关系出现裂痕时,常伴随产生感情纠葛、财产纠葛、彩礼退赔等一系列民事纠纷,严重的甚至会引发刑事犯罪,对社会和谐造成不良影响。据统计,近年秀屿区早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早婚52人,早婚率0.81%;2012年早婚突破百人,为103人,早婚率1.61%;2013年则达到了236人,早婚率3.56%。同时,早婚早育属于违法生育行为。早婚早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婚姻”关系和所生子女不受法律保护,所生子女属非婚政策外生育,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第六,高价聘金对普通农民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以秀屿区月塘乡为例,据初步统计,月塘乡联星村、坂尾村、霞塘村、双告山村、月埔村去年平均聘金为30-50万元,东潘村、洋埭村、西园村、前康村、岱前村、砺山村去年平均聘金为50-100万元。近五年来,月塘乡平均聘金翻了1.5-3倍。个别嫁女户除现金收取外,加上房子、公司股份等聘金收入,彩礼价格总计可达到3-4百万元。为了结婚,普通农民轻则负债累累,重则倾家荡产。由此也引发许多的社会问题。有的男青年为筹集结婚费用,不择手段地弄钱,赌博、诈骗、抢劫、行凶直至落入法网;有的青年则采用换亲、非法同居等办法逃避婚姻彩礼。
二、导致婚育观念落后的主要原因
从大量的事实和已有的研究不难看出,导致婚育观念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几千年来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当代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客观因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习俗影响。随着沿海地区不断开放,莆田沿海乡镇外出经商的人员越来越多,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忙于事业的他们没法抽出时间好好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只能通过快速相亲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中自己满意的人生伴侣,并以高聘金快速决定婚姻。这种方式很快就被那些在外经商的人接受,加上原有“早子早福”、“多子多福”观念的影响,慢慢地成为当地盛行的风俗,也成为许多人默认的一种方式。
第二,文化程度低。一部分人初中甚至小学尚未毕业,即由于种种原因过早的离开校园,无所事事,婚姻大事就被提上了日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婚姻对于青年也有较大的吸引力。一部分家长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增加家庭劳动力,而乐于见到子女“早婚”。
第三,未婚先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男女青年生理早熟,性观念,以及伦理道德观开始发生变化,婚前性行为越来越多,为了摆脱社会舆论的压力,无论是否达到法定婚龄,都“奉子成婚”。
第四,金钱诱惑。在我市沿海乡镇,多数人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大多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婚姻观念相对比较落后。这些年,有钱人越来越多,攀比风也越来越盛,不少父母和女孩也以能找个有钱的女婿或嫁个有钱人为重要标准。
第五,家族联盟。普通人家把女儿嫁给富裕的家庭,除了看重对方的高额聘金以外,还认为这样的婚姻可以让双方的家族建立关系。所以,把女儿嫁个好人家,对普通家庭来说,不仅仅关系女儿的婚姻生活,更影响整个家庭的命运。
第六,管理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基于人情等原因,对早婚、黑婚、暗婚现象放松了管理,有些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甚至不管不问。还有对婚姻法的宣传力度远远不够,未能把文明的婚育观念传播到群众中去,加深了落后婚育观念的消极影响。
三、转变落后婚育观念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1.树立典型,加大宣传,转变群众的落后婚育观念。
一是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组织区属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基层,挖掘并采编典型新闻,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在莆田广播电视台二套《秀屿新闻》栏目、秀屿新闻网、《秀屿乡讯》、秀屿新闻官方微信等平台,开展新闻宣传,营造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的浓厚氛围。
二是发挥理论宣传的主旋律作用。将文明婚育新风列入区、镇、村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机会,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婚育知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实一点;同时紧密结合干部“四下基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群众家中宣讲,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念。
三是发挥社会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利用张贴宣传挂图、口号标语,分发宣传材料,举办专场宣传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农村群众的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有效方式,带动群众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
2.有效引导,摒弃陋俗,杜绝农村高聘金的现象。
一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有效引导群众自觉摒弃奢靡攀比之风,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社会正气。借助企业家捐资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等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舆论宣传的强大声势,引导群众在公益事业上比贡献,当先进。组织社会宣传员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维权等宣传材料,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抵制高价婚姻、婚姻买卖等丑陋习俗,逐步转变群众传统的婚育观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型婚育观。利用节假日、重大活动机会,通过制作、发送倡导文明婚育新风的彩漫信息、短信,组织举办以“男女平等、科学婚育”为主题的文艺展演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女孩的良好宣传氛围。
二是拓展移风易俗宣传渠道。积极开展网上讨论,推动网络媒体与网民互动,让网民发表意见和看法,充分发挥网络阅评员的作用,利用正面宣传信息,有效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区委宣传部要指导各乡镇增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次数,将“三下乡”活动的工作重心放在如何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努力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上。区委文明办要发动各级文明单位利用“道德讲堂”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婚育知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奖励优惠政策,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树立正确的的家庭观、婚育观和幸福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区计生局要联合区教育局,在全区27所中学开设《人口与社会》地方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区计生协会要组织开展“人口文化”电影巡回展映,将展映作为我区人口文化对外宣传的主窗口,同时坚持社会化大宣传与进村入户宣传相结合,做好面对面、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入心入脑。区总工会要借助“秀屿牵手网”和“缘来是你QQ群”等平台,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知识宣传,让职工掌握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团区委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团队组织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独特优势,并充分发挥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协调作用,运用各类传媒平台,结合青年文化活动,通过晚会、电影等形式,深入宣传新型婚育观念,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深入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引导家庭成员的婚育行为,树立男女平等观念,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婚育观念落后问题。区妇联要将部分早婚、黑婚、暗婚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制作婚姻法系列宣传材料,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身边人说身边事,用生动简明的案例,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姐妹远离“早婚、黑婚、暗婚”。加大科学教育,正确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崇尚先进婚育观念,达到自觉转变传统的婚育观念的宣传教育目的,使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蔚然成风。
三是开展丰富多样的专题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播放电教片、宣传片等方式,宣传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曝光陈规陋习,加强对群众特别是农村媒人的教育,从源头上制止高聘金的现象。区委宣传部要联合区文联,组织发动各协会会员,深入挖掘移风易俗的正反面题材作为宣传内容,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利用“三下乡”、文艺演出等机会,将移风易俗的正反面典型艺术再现在群众眼前,让群众在欣赏艺术表演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摒弃旧的观念而接受新的观念,逐步达到以新的婚育观念取代旧的传统的婚育观念的目的。
(二)积极开展活动,引导树立科学婚育观。
一是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计生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倡导婚育新风活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抵制早婚、黑婚、暗婚、买卖婚姻、高价婚姻等不文明行为。充分发挥乡镇、村(居)两级文化站的作用,组织育龄群众广泛开展读书读报、交流心得体会活动;在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居)开展文化大院、文化楼道、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巡回展览、书画摄影等活动;在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日,开展集中性的科学婚育文化宣传活动。
二是坚持以家庭单位,结合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四下基层”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区148个村(社区)的“妇女之家”、“妇女维权站”以“国际家庭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以车鼓队表演、小品宣传、健身舞展演、发放倡仪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效宣传“男女平等、科学婚育”等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制水平和婚育意识。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搭建未婚男女青年交友平台。开展“缘来是你”大型交友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未婚青年搭建交友平台,进一步拓宽单身男女的沟通渠道,搭建平等、友好、真诚交往的平台,切实为广大单身男女解决婚恋问题,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和现代婚恋观,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择偶机会,从而营造健康积极的婚恋氛围。以开展“金秋助学”慰问活动为契机,在大学生中发放倡仪书,开展集体签名和宣誓仪式,引导他们自强自立,摒弃传宗接代等落后思想,追求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成为晚婚晚育的带动者,坚持抵制买卖婚姻、高价聘金现象。
四是表彰典型弘扬婚育文明新风,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除了参与国家、省、市、区的表彰外,各乡镇可以从实际出发,组织群众开展“婚育新风文明户”、“婚育新风标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分子”等评选表彰活动,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三)健全制度保障,有效推动婚育文明建设。
一是坚持综合决策,强化组织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推进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放在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性地位,将婚育文明建设纳入文明城区建设以及“十二五”和“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文明社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行婚育文明建设的综合决策,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要成立婚育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作为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和谐发展的切入点和新的起点,让婚育文明新风有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责任体系,加强运行保障。注重整合部门优势,聚集社会资源,建立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单位明责、工作机制互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共同建设和谐计生巨大合力和组织运行系统。
三是健全投入机制,提供财力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人口计生工作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需要,加大对人口计生费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婚育新风宣传教育经费足额到位,并呈阶段式增长。兑现奖扶利益导向,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优惠政策建设关爱·奉献·和谐新秀屿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兑现各项优惠政策,让农村纯女计生户政治有地位,经济得实惠,生活有保障。同时,区计生部门要主动与社会各界联合,发挥各部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探索和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形成大联合、大宣传、大服务的工作格局。
四是完善考评体系,注重效能保障。将开展婚育文明宣传活动列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等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的重要考评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推动婚育文明建设。在推荐、考核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时,认真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制。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直部门和各乡镇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对于加快全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提高全区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作用,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类指导,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把这项工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户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活动搞得不好的,不能评为先进。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认真进行考核。
二是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每年召开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明确职责,加强相互沟通和支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同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同创建文明城区活动结合起来,同社区建设和发展结合起来,同有关社会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统一部署、部门协作、具体指导、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三是总结经验,改革创新。加强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培养、总结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全区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进展情况,提升理论水平,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开展。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的具体规划、计划,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积极创造条件,依靠科技进步,利用先进手段,不断提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水平。要加快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改革步伐,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
四是强化基础,保证投入。结合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不断加强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各单位明确相应人员为部门联络员,具体负责部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事项。同时,增强乡村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发挥村计划生育宣传员作用。城市社区、农村村(居)都要努力建设由志愿者组成的各种宣传队伍,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倡导婚育文明新风是社会性事业,各级财政要安排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专项经费,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当前莆田沿海农村一定程度存在“早婚、黑婚、暗婚,生育观念落后,买卖婚姻、高价聘金”等不文明现象,已成为广大群众呼吁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也给我区计生工作带来了困难和挑战。本文通过对这一社会现象的危害性及原因进行客观分析研究,提出了较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以期早日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提升我区的婚育文明指数,也进一步提升秀屿广大干部群众的幸福指数,为实现“港口旺、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加快推进秀屿“希望之区、跨越之区、引领之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