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如何推进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范文
论新时期如何推进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 残疾事业
党的十八大明确了科学发展观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由此,“科学发展观”早已成为妇孺皆知的高频率现诸媒体的热门词汇,而在全国各行各业上下一心、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众志成城贡献力量的大环境下,作为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基层组织及工作人员,尤其需要就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如何以开展好本辖区残疾人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而进行深入思考。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内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全面进步,富裕安全,稳定有序,充满活力,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建设这个社会的目的是着眼于人、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幸福生活。"以人为本"贯穿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
和谐社会既是人类的一种追求,又是一个谋求发展的社会,发展是人类创造幸福生活的主要途径和根本动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生产力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创造较高文明形态的和谐。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物质、精神、政治文明共同进步、和谐统一。
二、和谐社会与残疾人事业的关系
残疾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得不付出的痛苦代价,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但残疾人更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一员,因而,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残疾人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创造者,又是和谐社会幸福生活的拥有者和享受者。人尽其能、各得其所,整个社会才会有繁荣、健康、充满活力、安祥和谐的环境,才会有持续发展和不断进步的能力。
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是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内容。搞好残疾人工作,使残疾人能够同健全人一样,以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共同参与创造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分享社会文明的成果,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发展残疾人事业,既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有利于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利于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搞好这项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
残疾人是全社会弱势群体中的最弱势人群,这个群体有着不同与健全人群体的特殊性,极其需要全社会予以高度关注:
一是由于他们在心理和生理上的障碍,使之丧失了同健全人一样生活、工作、学习的条件。
二是低收入决定了残疾人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以相公庄街道残疾人群体为例,一部分具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者,大多在福利企业就业或自谋职业,但是收入较低;另一部分则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能力,大多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其经济收入低于人均收入水平,甚至徘徊于贫困线边缘。表现为生活必需品的占有量低下和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经济上的低收入进一步造成了残疾人群体的生活脆弱性,一旦遭遇疾病或其他灾害,他们很难有足够的承受能力。
三是政治上的低影响力。残疾人群体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文化活动,难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他们很难或者很难迅速摆脱自身的困境,解决自己的问题。
四是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残疾人群体由于自身的缺陷及其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和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他们在社会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大多职业技能缺乏,市场竞争力较低,或者已经失去年龄优势,没有职业安全感,收入低且不稳定,“常有衣食之忧”。这些使他们觉得自己是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或被社会所抛弃,不满、苦闷、焦虑、急躁情绪,难以自我调适,从而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产生严重的逆反心理,出现过激行为。
四、发展残疾人事业,体现“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最重要的是公正,它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理念和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社会主义人权和公正,首先就表现在生存权、就业权、受教育权和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利。解决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问题,就是体现“以人为本”、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
努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帮助广大残疾人尽快融入到社会主义和谐大家庭中,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由于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导致他们处于不同程度的困境之中,因而,各界应当多一点偏爱,为他们开点“小灶”,从各方面多给予关心帮助。如加大扶贫力度,扶助贫困残疾人;保障残疾人及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开展职业培训,拓展就业途径,切实解决残疾人就业难题;确保残疾人进行康复的权利等等。而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基层工作者,只有进一步密切与残疾人兄弟姐妹的血肉联系,才能更好地为这个群体提供服务。残疾人事业的每一项工作,都闪动着人性善良的光芒,都需要付出真诚的关爱。
除了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物质需求外,还必须给他们以安全感和尊重感,这有利于实现残疾人的自身价值。人们不仅有生理、安全、归属的要求,而且有受人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尊重是对一个人价值的承认,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希望自己的社会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希望凭借自己的知识与能力获得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一点对残疾人来说尤其重要。单纯的给予残疾人人道主义的同情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解除残疾人自身及其家庭的心理压力,调整其因残疾而产生的社会心理失衡。这种失衡得到调整,必然会给残疾人及其家庭带来自强不息的动力。
因此,从事残疾人事业,绝不是居高临下甚至带着施舍和怜悯之情去对待他们,而是要站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为实现全社会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发展而真诚和热情地提供支持和帮助。
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作为残疾人工作者,一方面应始终把握新时期 残疾人事业的主题,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残疾人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关心残疾人、尊重残疾人的和谐氛围,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一方面要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使更多的残疾人由自卑走向自信,由怯懦走向坚强,由彷徨走向成功,使他们能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成果,共建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主义大家庭。让他们的生活永远充满阳光,是残疾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毕生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