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投资方案范文
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投资方案
一.江苏绿港公司简介
江苏绿港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756亿元,是以科研为主,集生产、流通、技术服务、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高科技服务企业。
公司总部位于其自主规划建设的高科技示范园--绿港现代农业科技园内,园区占地1606亩,总投资2.52亿元,建设有各类现代农业设施23.5万平方米,科研生产设施2万平方米,是集现代农业设施与光伏生态发电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农业科技园。园区内设有四个研究中心:蔬菜新品种研发中心、设施农业装备研究中心、自动化与工程研究中心、电子商务与信息化研究中心
江苏绿港致力于打造中国一流的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平台,是目前国内唯一的现代蔬菜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
第一家在中国大规模推广椰糠无土栽培的公司;
第一家在中国从事无土栽培蔬菜新品种育种的公司;
第一家在中国引进和推广建造荷兰新型智能温室并全套国产化的公司;
第一家设立园区运营管理团队并管理运营多家农业园区的公司;
第一家开发出园区生产、人工管理和销售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公司;
第一家创造了“1+X”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模式,并得到政府认可和推广的公司。
江苏绿港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江苏省民营高科技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项目定位
项目打造标准:双鸭山市农业重点龙头企业
建设一个规模化的高标准蔬菜生产销售、现代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的现代农业科园。旨在以科技、高效、安全生产及推广优质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带领当地农民及种植大户按照现代农业技术要求进行种植管理,以实现优质高产、增收致富的目的。为广大的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优质蔬菜。
1、营造精品的原则
园区建设必须在创新思维引领下,充分发挥前瞻性和先导性,满足“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高效益”的要求,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和服务为先导,以引进现代农业科学技术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园区整体科技含量,促进园区的发展,营造“绿色、安全、生态”的主题形象,达到品种最新、品质最优、技术最精、功能最全、结构最佳、效益最好的现代农业标准。
2、引进创新
科技进步和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核心区创新需要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强农业技术缺陷的攻克,新技术的引进,集成创新、展示和推广,提高生产的科技含量,提升核心区的农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增加科技推广应用的力度,创新和完善金融模式,把核心区现代农民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创新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3、因地制宜原则
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科学配置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韶关市区域资源和资本等生产要素优势,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突出韶关市特色,优化配置农业资源、工业资源等现状要素,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按照区域特点,围绕现代农业特点,使产业向高产、高效区域转移,并合理配置相关配套区域,实现韶关市现代农业持续有效的发展。
4、以人为本的原则
把握地方农户种植的传统习俗,结合现代农业的建设,有效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进农业生产手段,提高核心区的农业生产效率,进而促进园区及周边地区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促进园区的农业相关产业的发展,扩大农民就业,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收入。
5、生态保护原则
规划区建设在对自然环境充分保护的前提下,立足生态优势,发展生态农业、科技农业、循环农业,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使传统高消耗、高投入的发展模式向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方向转变。
6、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园区规划建设遵照生态经济学原理,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己任,充分利用资源,合理开发,促进和改善园区的生态环境,并且通过园区内的农业建设、土地改良,改善周边环境,实现资源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布局上,保证功能区建设与自然环境协调一致,将加工、流通、服务配套。科学合理布局,并发挥各自特色,做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即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充分利用自然景观要素及农业生产等特色景观要素建设各具特色的农业发展环境,并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建设内容
宝清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规划面积600亩。其中建设用地约40亩。
该核心园区将按照江苏绿港的统一规划要求,建设五大内容:
1、高科技蔬菜瓜果蔬菜生产区:建设15万平方米双模大拱棚温室;20万平方米双膜双拱日光温室,满足周年生产需求
2、分拣、包装、冷藏冷链加工物流区:建设6000平方米的冷链物流加工区,实现就地生产,就地加工,就地配送
3、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和都市园艺观赏区20000平方米,引进和展示各种世界上最先进的栽培技术和优良品种
4、工厂化种苗生产中心40000平方米,为带动农民发展提供种苗生产的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和管理培训
5、研学、观光、旅游、休闲、采摘体验及农耕文化体验区20000平方米
由此做到产业为主,三产融合,生态发展。园区建设完成后,可成为双鸭山市现代农业的一个标杆企业,为当地城乡融合、美丽乡村建设做贡献,同时也起到了农业现代化、管理科学化的示范带头作用。
该核心园区同时将吸引合作社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加盟或入股经营带动X个小园区的发展,旨在为家庭农场、合作社、小企业提供现代农业生产设施。核心园区无偿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带动当地农民,合作社和生产企业共同发展,按照江苏绿港提供的标准化技术服务,统一园区规划建设,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蔬菜销售,品牌化运作理念,实现生产方式革新,实现合作社和农户增收创收。
小园区每个面积50亩到200亩不等,由核心园区设立发展基金,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建设专业化生产温室20000 - 100000平方米的双膜保温温室,投资500-2000万元,每年可生产优质蔬菜60-300万公斤,产值150-1200万元,利润30-200万元。X园区产品定位为绿色有机蔬菜,统一品牌化销售,发展订单销售模式。
四.合作模式
方案一
甲方:
乙方:江苏绿港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作双方均本着“发展地方现代农业、长期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原则确定投资合作关系。就乙方在韶关市内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同意乙方在韶关市韶关市合作投资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额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设计规划面积约600亩,建设期为11个月。
2、甲乙双方在双鸭山市宝清县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即3000万元,乙方资金投入1200万,占项目公司40%的股份,甲方资金投入1800万,占项目公司60%的股份。
3、分红比例:园区每年盈利部分优先偿还融资贷款本息,其余部分按所占股份制比例分红。
4、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20年
甲方义务
1、鉴于该项目具有科技推广、三产融合、辐射带动、示范展示和精准扶贫等准公益性性质,甲方确定该项目合作模式为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合作模式。
2、甲方应积极协助合资公司做好项目立项、申报和财政补贴争取等工作。依托本项目争取的各级财政补贴,归属于合资公司所有。
3、协助“合资公司”进行土地租赁使用手续工作。
4、负责落实“合资公司”60%注册资本金的货币投入。
5、协助“合资公司”的项目总投资除注册资本金以外的融资,实际以融资到位资金为准。
6、负责协调“合资公司”项目建设所需建设用地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为项目公司运营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乙方义务
鉴于该项目具有科技推广、三产融合、辐射带动、示范展示和精准扶贫等准公益性性质,乙方接受该项目合作模式为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合作模式。
1、积极协助“合资公司”提供关于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投资概算和收入概算等财务预测数据。
2、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3、负责该项目的生产运营,做好成本控制,使该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负责落实“合资公司”40%注册资本金的货币投入。
5、积极提供相关材料,协助“合资公司”办理所需的工商注册手续以及其他相关手续。
6、负责本项目的负责本项目的建设,且建设内容应符合总体规划。
方案二
甲方:
乙方:江苏绿港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作双方均本着“发展地方现代农业、长期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原则确定投资合作关系。就乙方在宝清县市内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在宝清县市投资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额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设计规划面积约600亩,建设期为11个月。
二、双方合作的基本权利义务
1、项目规模:甲方规划并提供土地约600亩,作为项目的运营土地。
2、项目投资:甲方提供项目的建设资金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该项目的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3、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由甲方组织提出初步设计规划,由乙方负责组织协调本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经甲方审査确认后方可实施。
4、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按照乙方设计要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乙方不中标该协议作废。
5、项目运营:该项目框架形成的前提是乙方具有现代农业“1+X”标准生产方式的运营技术能力和市场运营能力。项目建成后,乙方通过租赁方式接管经营该项目,租赁期限不低于15年,项目经营前五年,乙方每年付给甲方租金额为甲方投资额(约15000万元)的6%;项目经营的六至十年期间,乙方每年付给甲方租金额为甲方投资额(约15000万元)的7%;项目经营十ー年以后,乙方每年付给甲方租金额为甲方投资额(约15000万元)的8%;届时正式的租赁运营合同另行签订。
6、运营保障:为保证合作项目运营目的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运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本项目甲方投资额(约15000万元)的8%。
7、项目奖补:双方利用资源优势积极争取各项政策性补贴。
8、补贴归属:建设类奖补归甲方所有,运营及种植技术类奖补归乙方所有。
9、支持保障:需甲乙双方共同努力,甲方发挥地方优势优化地方经营环境,促使合作项目的顺利运行;乙方发挥技术、市场优势促使合作项目良性发展。
三、其它事项
1、如甲方投资不到位或者投资不足,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减小规模、或者更改设计、或者终止合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项目建成后,如乙方不按照本协议要求通过租赁方式接管该项目,乙方承担建设费用(约15000万元)的50%赔偿给甲方。
3、在正式运营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运营保证金全部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甲方于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后,立即启动合作项目的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等前期工作,双方共同争取年内合作项目投入运营。
5、租赁期内,合作项目资产维护、维修费用、土地租金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合作项目建设的资产做到整体完好;租賃期间运营所需的生产经营设备、原料、人工及易损耗物品的配置等一切所需资金由乙方自魚;租赁期内乙方所添置的设备机械、车辆等资产所有权归乙妨。
6、本框架协议订立后,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的义务,不可抗因素除外。
7、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能保证不低于15年的租货期限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乙方交纳的运营保证金甲方不予返还;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有继续追索的权利。
8、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