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建党百年献礼”专题立功劳动竞赛方案范文
“我为建党百年献礼”专题立功劳动竞赛方案
以“我为建党百年献礼”为主题,自主开展员工岗位建功活动,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创造良性竞争环境,鼓励先进,提升员工业务技能水平,让员工以热情饱满的工作态度迎接2021年工作。结合我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劳动竞赛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6月30日
二、参赛范围:
营业部全体员工
三、竞赛项目:
产品销售创收能手奖
竞赛期间参赛员工活动产生销售创收积分,产品销售创收积分达到300分(含)以上入围,入围人员按照积分排序确定获奖名次。
四、竞赛奖励
竞赛期间按竞赛项目、评奖类别设置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上奖项按照入围分数排序确定获奖等次。
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600元。
以上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06月30日,超出部分不再计入。
五、活动预算
本次活动预计费用为4400元,经营业部财务人员核算本次活动使用经费在本年度营业部允许支配的额度范围之内。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劳动竞赛活动必须在合规规范、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参与基金销售的员工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营业部在选树先进典型的过程中,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的竞赛方案和最终评选出的产品销售创收能手名单要在营业部进行公示,并对竞赛活动做好数据备份及系统留痕工作。
(三)本次活动不得借劳动竞赛名义滥发奖金津贴,对个人奖励应突出贡献,不搞全员普发,须按纳税要求计提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活动数据以统计为准,数据统计及报送过程中在要本着诚实守信、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
(五)在挖掘、树立产品销售创收能手的先进典型的过程中,要将重点放在对个人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推广上。
(六)要组织员工积极参赛,遵守业务规则,禁止恶意参赛,如有发现违反业务规则恶意参赛的将取消评奖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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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