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差旅管理标准(试行)范文
差旅管理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岳阳某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差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差旅管理原则
1、事前原则:员工出差执行事前审批。即员工出差提交差旅计划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出差,原则上不允许事后提交。
2、节约原则: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应优先选择乘坐费用较低的交通工具,优先选择费用较低的酒店住宿,节约成本。
3、符合定义原则:出差是指离开常驻工作地(比如公司所在的城镇等)到另一个距离较远的地方(通常不少于20公里)办理公务事宜,原则上同一景区内或景区与公司核心办公管理位置之间往返不算出差。
第四条出差审批流程
(一)审批权限:
1、员工一般出差由部门经理/总监审批。
2、部门经理/总监一般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公司领导(含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信息技术总监)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4、除一般出差外,员工或部门经理/总监等受公司委派解决重大事项等特殊情况的出差最终需由总经理审批。
(二)审批流程:
1、出差前,应填写差旅计划审批流程表(具体另见附件),并在流程中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出差事由、往返时间等,审批可选择纸质、邮件或其他方式等。
2、审批后,公司行政部凭差旅计划审批表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具体详见附件1) 预定酒店和交通;如未涉及机票预定及公司在出差当地无协议酒店,可以由出差人自行预定。
3、出差后,要求十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审批单》、粘贴的原始凭证按照规定审批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差旅费用标准
(一)住宿费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差,据实报销。
2、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信息技术总监出差,每天住宿费限额为400-800元(一线城市及直辖市800元、省会城市600元、其他城市400元),超过规定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3、部门总监及其他员工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为300元-500元(一线城市及直辖市500元、省会城市400元、其他城市300元),超过规定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4、一线城市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杭州、武汉、西安、天津、苏州、南京、郑州、长沙、东莞、沈阳、青岛、合肥、佛山等;省会城市指除一线城市外的各省省会;其他城市指除一线城市、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区。公司将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调整限额标准。
5、出差期间如费用由邀请机构(包括个人)或主办机构负担,或会议费已包括安排住宿的,不可再报销住宿费用。
6、出差人员住宿费按出差期间实际住宿天数计算,住宿费一律凭有效发票报销(如酒店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取得专用发票); 差旅未住宿,或者出差地接待单位提供住宿场所时,不再报销住宿费。
7、公司安排的集体活动,住宿费用根据活动需要而定。
(二)交通费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差可乘坐飞机商务舱、轮船一等舱、火车软卧或商务座。
2、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一等座。
3、部门总监/副总监及其他员工出差,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事先获批准)、轮船普通舱、火车硬卧或二等座。
4、乘坐普通列车连续行程6小时以上情况下方可选择卧铺。
5、到达出差目标地后发生必要的当地城市交通费实报实销。
(三)出差津贴
实行按地区定额补助:内地省外每天150元人民币、省内地级城市每天100元人民币、省内县城或县级市每天80元人民币、省内乡镇每天60元人民币。如出差行程不足一天则按半天计算。
第六条为了节约差旅费用,员工出差短途应乘坐火车。火车短途范围:单程在800公里以内。
第七条出差乘坐飞机规定
1、员工出差路途较远(800公里以上)或者工作任务紧急时,可乘坐飞机。如折扣后的机票成本大致相当于对应的火车票费用,经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可以选择乘坐飞机。
2、为了节约成本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出差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员工购买飞机票应优先选择票价有折扣的航班,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往返机场应尽量乘坐机场大巴或地铁。
第八条其他规定
1、随同高级别领导出行的低级别人员,住宿标准可按高级别人员标准执行。
2、出差期间发生必要的用餐费用执行出差补助形式发放,享受出差津贴的不再实报实销。总监及以上出差发生的简约工作餐费可以凭有效票据实报销,如一天中的某餐未能取得发票则可以参照出差津贴的规定折算补助相应的支出;超出正常简约工作餐标准的餐费支出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3、统一安排交通食宿的会议,不得再报销相应的差旅费。
第九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差旅计划审批制度,做到出差有计划,事前定任务,并尽量压缩出差人数,轻车简从,控制差旅费开支。
第十条财务部应严格按公司规定审核差旅费单据,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对于弄虚作假的个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及综合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岳阳某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差旅费费用标准一览表
级别 | 住宿费 (元/天) | 交通工具 | 乘坐交通工具费用、往返机 场和车站的交 通费 (元/天) | 出差当地的交通费及当地的餐费 (元/天) | ||||
一线城市和直辖市 | 省会城市 | 其他城市 | 飞机 | 轮船 | 火车 |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据实报销 | 据实报销 | 据实报销 | 商务舱 | 一等舱 | 软卧或 商务座 | 实报实销 | 实报实销 |
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 800 | 600 | 400 | 经济舱 | 二等舱 | 软卧或 一等座 | 实报实销 | 实报实销 |
部门总监/副总监 | 500 | 400 | 300 | 经济舱 | 三等舱 | 硬卧或 二等座 | 实报实销 | 实报实销 (简易工餐) |
其他员工 | 500 | 400 | 300 | 经济舱 (事先获批) | 普通舱 | 硬卧或 二等座 | 实报实销 | 出差津贴 (区外150、区内地级市100、县城/县级市80、乡镇60元/天) |
*普通列车连续6小时以上方可选择卧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