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晨午检制度范文
学校晨午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及其它传染病,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检查时间:晨检——(早上8:00前结束)
午检——(下午2:20前结束)
2.每天由班主任负责进行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门口电子体温仪测量询问、观察、测量体温等形式,测体温一律使用红外体温计测量,不得使用接触性体温测试器材。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高于37.3℃)、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进入隔离室,并通知校疫情防疫领导组、校卫生室及学生家长,将学生及时送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
3.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身体不适,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并如实登记到检查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直至学生痊愈。
4.班主任填写好检查统计表保存本班疫情档案盒,以备检查。
5.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教育及引导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一旦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暂缓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6.实行零报告制度。
7.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经过学校防疫领导组批准后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午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应在每天按规定时间内完成。
3.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午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暂缓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5.各部门教职工晨、午检记录表由检查人保存。
6.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以利统计、上报)。
三、晨、午检工作制度:
1.负责学校体温登记的负责人每天两次检查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校防疫小组部门的协调工作。
2.及时把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登记在《学生缺勤情况登记表》上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