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规范管理,增强职工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大局观,从而促进医院良性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财务管理
(一)各科室所有收入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存行入帐。住院部(含门诊部)收费室所收现金按天进账(星期六、星期天除外)。未按要求及时存行入帐者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二)严禁坐支、公款私存、资金外借、私设小金库和白条入账。违者处以2-5倍罚款。
(三)医生代收费,两天内必须交收费室,有意不缴款者,一经查实,视为挪用公款,处以所收款2-5倍罚款。
(四)村卫生室基药款,由库房对账后开具进账单和对帐凭据,由村医存入医院账户后交进账单和凭据到财务室。财务室要做好药品帐目,每月与药剂科对帐,严禁收取现金。违者发现一次扣款500元。
(五)救护车一律按标准收费,原则上起步价50元,超出10公里按往返里程2.5元每公里计算,转运尸体按往返里程5元每公里计算。院前急救(含转送病人)出诊费及转诊陪护费(30元每人)、车费等费用由医生开具处方收取转交收费室。若行政班时间内原则上由病人交收费室。行政班时间外处方上交药房保管,救护车司机做好登记,与医生实行双签字,月底与收费室对账。
(六)严格实行财务审批制度,凡未按程序审批的支出不予报销。
(七)严格票据管理。严禁虚开、多开、改开、套开,发现一次未据实开具者扣款200元。若丢失发票,除赔偿财政部门罚款和造成的损失外,每丢失一张扣100元。
(八)规范填写、粘贴报销凭证,事项批准领导及经手人必须由本人签字认可,代签无效,分管院长和院长双签字后财务室才可支付,否则由财务室自行承担。
(九)严格执行采购制度。若自行采购,单位不予报销。
二、药品管理
(一)所有药品和器材统一平台采购,严禁任何个人私自采购和销售,违者处以5倍罚款。
(二)所有药品(包括二类疫苗)、耗材及固定资产必须由库房验收入库后,再由科室申请领用。验收合格者,库房人员在发票上签署“验收入库并签名”的字样,对于品名、数量、金额不符者,一律不验收,同时与供货方搞好核对。二类疫苗未按规定入库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三)结余药品一律经库房入库后再药房申请领用。职工用药一律开处方由药房发药,现金结算。
(四)过期、破损药品及器材需分管院长清点核实并签字同意后,药房组织人员统一销毁。
(五)库房人员统筹安排采购计划,严禁出现高储短效期药品,造成损失者处以相关责任人按损失金额的50%扣款。
三、出勤管理
(一)每人每月保证出勤23天,除婚假、产假和丧假外,未达到23天者按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二)休假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需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长、主管院长三级批准。
(三)严格上下班纪律。迟到或早退10分钟者,每次罚款20元,月累计迟到或早退4次视旷工一天,迟到一小时以上做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款100元。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包括5天)者,不得参加评优表模,年终考核不能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旷工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单位将报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作旷工处理:
1、不请假或虽有请假,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
2、假期已满未归,未在假期满之前办理续假手续者;
3、自称有病但未取得病情证明或弄虚作假称病骗取休息时间而未上岗者;
4、休假期间接到单位通知后无故不到者;
5、安排工作不服从,不到岗者,从通知之日起停止工作,停止工作的期间以旷工论处;
6、脱岗1小时以上者,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会者(按旷工半天执行)。
7、其他因违法乱纪,斗殴致伤休息或被公安机关拘留者,其休息或拘留时间以旷工论处;
四、行政管理
(一)职工上班期间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不许穿拖鞋上班,违者一次罚款50元。
(二)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不无理取闹,说是道非,不打架骂人,扰乱工作秩序。否则,发现一次扣款50元。若性质恶劣,影响工作,作待岗处理。
(三)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履行相关职责,避免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值班期间因本人原因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值班人员100-200元。
(四)各科室必须搞好配合,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出现相互推诿现象,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扣款100元。
(六)做到文明礼貌服务,廉洁奉公,严禁索、拿、卡、要,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
(七)严禁酒后上班,救护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违者一次扣款100元。
(八)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带小孩,不准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淘宝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者一次扣款50元。不准以班代班和以班换班,违者一次扣款50元。
(九)所有职工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工作和应对重大或突发事件的需要,无法联系者(关机)一次扣当事人工资50元。
(十)加强清洁卫生管理,建立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科主任、护士长要认真做好科室卫生管理。科主任、护士长定为质量监控人员,负责督导、检查,对卫生不符合要求者,由科室每次处以责任人50元扣款。若院部检查发现不卫生者一次处以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各50元扣款。
(十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未履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若一个月内在本科室出现三次及以上违纪现象扣科主任津贴100元。
(十三)凡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部门表彰者,单位依照上级部门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五、医疗管理
(一)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到,不许离开工作岗位,交接班时要严格交接有关事项,杜绝差错事故,违反一次扣双方当事人工资各50元。
(二)严禁私自在院外从事诊疗活动,一经发现,扣款100元。若因私自院外诊疗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医院无关。
(三)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能与病人发生争执。凡与病人发生争吵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款100-200元,同时全院通报批评。倘若遇到无理取闹、专横野蛮、动辄大打出手、造成职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者,科室负责人及当班医务人员应迅速与派出所联系,请求公安部门处理。
(四)收费室唱收找零,自备零钞,不得拒收,发现一次扣款50元。
(五)严格传染病管理制度,杜绝零报、漏报和迟报。出现零报一次,处以公共卫生科科长100元扣款。出现漏报或迟报,处以有关责任人(指临床医生、放射人员、检验人员或公共卫生科网络直报员)200-500元扣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门诊日志、肠道门诊日志、放射及检验登记本。登记不完善或缺项发现一次扣款50元。
(七)积极配合传防室完成传染病监测任务,做好采样工作,以年度考核为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处以科主任100-200元扣款。
(八)及时上报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及肿瘤监测卡,以月底督导为准,发现漏报一列,处以责任人100元扣款。
(九)认真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医务科及住院部要建立医疗护理质量考核细则。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发现一份丙级病历扣款100元。
(十)医务科制定全院业务学习计划,每月至少一次,并组织实施。未按要求组织实施者,少一次扣医务科100元。凡无故不参加学习,作旷工半天处理。业务知识考试每月一次,凡不及格者扣款100元每次,连续3次不及格者,在编职工待岗半个月,待岗期间停发一切待遇,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六、公共卫生管理
(一)公共卫生科要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镇、村公共卫生考评细则,每月对村级进行督导检查至少一次。
(二)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质保量的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四)公共卫生科人员绩效与工作完成情况挂钩。以上级部门年终考核结果为准,若全面完成任务未影响公共卫生经费拨付,则一次性发放给个人,若未达到上级考核指标者,按照年初分工,扣发直接责任人绩效(执行标准参照科室绩效管理方案)。
若与单位管理制度有冲突,以《管理细则》为准。《管理细则》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