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作者:时间:2024-07-22 09:52:20)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3篇)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

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转喧哗,不随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3、课间休息不追赶打闹、起哄、搬动桌椅、乱写乱画。

4、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下楼道和上厕所不滑栏杆、不拥挤,不做其它各种危险性游戏。禁止学生扔石子、攀爬花坛、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

6、课间应抓紧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预备铃响后迅速进入教室。

7、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出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批条,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8、值周领导、执行校长、值周班级、班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加强教育。

9、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10、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11、课间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学,不骂人,说脏话。

12、课间活动不声喧哗,轻生细语,说普通话。

13、课间活动同学间不相互打闹,不相互推来推去。

14、学校举行型校内活动,各班任课老师要认真组织,消除安全隐患。

15、开展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老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品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教室、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等门要开启自如。

三、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全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吕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万无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县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要求,针对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认清形势,提高警惕,增强责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组,由班主任做组长,确保今春在校内、教室内,不发生火灾,确保学生在校正常上课。

二、加大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师生防火意识,必须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责。

三、严格落实防火措施,积极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火灾隐患,各班教室的炉子必须有专人负责,放学后必须彻底清理炉膛内的火,必须全部熄灭后再倒垃圾,避免有炉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隐患。

四、学校要加强防火队伍的建设,以校长任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火队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队员都掌握扑救和安全避火方法,减少人员伤亡。

乘车制度

1、学校必须雇用交通客车(班车或出租车)不许搭乘货车或三轮车。

2、所雇用的车无安全隐患,手续必须齐全,司机驾驶技术娴熟,经验丰富,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3、必须有领导或教师带队,人员多时,校长必须亲自带队。

4、乘车前必须向学生讲清事项,下车时工作人员要作好疏导工作。

5、乘车不许超员。

6、乘车期间不许与司机闲谈、嬉闹。

汛期制度

一、学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定责任书。

二、汛期内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汛、防洪、防雷电等常识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学生到河里、大眼井、雨水积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放学时,遇有下雨或大雨将至的天气,各班不许随便放学,学校要统一指挥工作。

五、建立学校家庭临控网络。隔河的学生,雨天、发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内要定期检查学校的各类户舍,有隐患的必须停用。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隐患领导组织。

二、学校定期对学生校舍、场地、桌、椅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三、每月对整个学校的安全工作要进行一个书面的安全汇报

四、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并随时随地跟踪学生,检查学校各种物品和设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和安全隐患记录及整改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师安全工作培训制度。

2、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训组织,由学校领导对教师进行安全讲座。

3、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联系,增强教师的安全知识。

4、教师在培训中,一定要认真做好笔记,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5、学习时间定于每月的3―4号。

6、学习内容有关安全知识,如:《交通知识》《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7、学校领导定期对教师培训情况检查,把检查结果记入教师档案,做为教师考评、晋职、晋级的依据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点,学校利用校会、班级利用班会,队会进行进行安全教育。

4、各班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活动。

5、学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并写出排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事故及时上报。

6、加强值班管理,值班人员认真负责,节假日按时交接班,不出现空档。

7、教师上课不准脱堂,体育教师上课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不组织学生参加大型的集体活动,如必须参加先向上级请示,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9、不组织参加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如救火、防洪。

10、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帽,右侧通行,不满12岁的学生不准骑车,路上不准撒把。

11、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讲座,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联系,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使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管理档案人员首先认真负责,管理好学校所有安全档案材料。

2、须整理材料,及时整理。

3、负责学校所有的安全材料归档。

4、积极利用档案材料做好教师服务工作。

5、积极配合教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安保主任为副组长负责传染病治工作,并负责疫情报告,各年级班主任负责疫情观察。

2、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站制定的各类传染病管理要求。

3、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工作。

4、提高师生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要做到常与家庭沟通,取得家长支持,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6、坚持晨检制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7、如有疫情发生,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报制度。

一、运动会、春游、越野赛,美术生野外写生等活动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美术生野外写生由美术专业教师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导处批准,学校备案。

2、春游、越野赛等大型活动,由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盖章交教体局体卫股批准。

二、组织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申报时必须制定详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交安全领导审核,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批准。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2、不攀爬扶手、栏杆、足球门、篮球架;不在滑梯上争抢推挤;在老师保护下,才能进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动。

3、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5、自觉遵守路队纪律,不插队、不中途散队,服从路队长管理。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拥挤。

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8、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买过期及“三无”食品,不到小摊担上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9、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6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确保实现校园天天平安的目标。

一、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每学期初由校长分别与科室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岗位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一)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2、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3、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落实。

4、对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

6、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组织制定并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求援工作,降低损失。

8、每年期至少召开一次全校安全会议,听取主管安全领导、班主任的汇报,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分析,采取必要措施,防范于未然。

(二)办公室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拟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学校的安全应急预案,协助学保科组织应急演练。

4、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确定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5、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6、负责对岗位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设施、器材的使用。

(三)学保科安全职责

1、负责按规定配备、安装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器材。

2、进行安全检查、巡查,排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3、督促各科室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对门卫的管理、培训,负责校园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的具体工作。

5、责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

7、负责校园内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教务科人员安全职责

1、在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本科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自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学生集会或外出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5、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7、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一到两次紧急疏散演练。

(五)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学保科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前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要求。

3、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年级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并及时向教务科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务科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图书室管理员安全职责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馆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落实学校对图书室的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图书室内严禁吸烟;

2、经常自查图书室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3、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负责疏散学生,自己能科理的及时科理,不能科理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1、时常检查器材室、训练室等门窗及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排球架、足球门、乒乓球台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做好保护与帮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卫生院或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科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八)实训教师安全职责

1、负责实验室、实训车间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有培训组内人员安全知识的职责,如: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3、随时查找和排除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4、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5、学生上实训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是学生掌握如何处理突发情况:如割伤、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6、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

7、教育学生下课前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八)食堂承包人安全职责

1食堂承包人要按照各级部门要求,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水平。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

2、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留样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

4、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体检,取得卫生防疫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九)门卫值班教师安全职责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值班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

1、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

2、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要经常参加门卫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

3、对我们自身的安全要更加重视,提高防范意识,安全用电、安全使用设备,防止发生人员伤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二、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气候、地理、社会等不同环境及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班会、校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评估科室、班级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对在“维护校园稳定、创平安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班级和师生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在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主管单位及辖区派出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要在学期初和学期中,对校舍、教学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综合性的定期检查;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要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及时整改。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校车定义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为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校车使用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

(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

(二)车窗不得粘贴深色光膜;

(三)应当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应急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四)自有校车外观必须符合本市中小学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标准;

(五)使用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校车驾驶人条件

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六条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应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具体程序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及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3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经历证明;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3、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4、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校车使用许可程序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配备校车应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领校车使用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请校车使用的,应当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教育部门签发的校车使用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证明;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身份证、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8、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三)区县教育部门自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本区县同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送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如依法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其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进行查验,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五)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决定批准的,出具校车使用许可证明,由区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当校车使用许可的申领条件发生改变,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第八条校车通行安全

(一)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在规定的位置悬挂校车标牌;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在规定站点停靠;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但不得违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四)校车必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不得违有关限速要求。

(五)校车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管理职责

(一)区县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学校的设点布局,保障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方便。对于我市部分涉农区县因冲并镇,对义务教育学校设点布局进行调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而造成学生上下学困难的,应当安排住宿。学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校车。

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县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二)区县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依照本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合抽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的范畴,依职能处理校车违规行为以及相关学校责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审核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工作,建立校车及驾驶人信息档案,并及时抄告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校车年检、运行及校车驾驶人审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在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放行;将校车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

校车标牌发放的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运行管理。

(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对其道路运输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七)财政部门要指导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

(八)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提供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证明;与校车使用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措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约定随车照管人员。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当日,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九)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

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劝导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十)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督促校车驾驶人在行车前对校车安全技术的检查。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途中离开座位、嬉向闹、吃东西或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第十条乘坐人申请和权利

学生乘坐校车,应当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应当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义务和监督权利。

学生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现校车违本规定的,有权制止,有权拒乘,并向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违规责任

(一)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本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二)学校违本细则规定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违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退出机制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因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15天内,到所在区县政府办理校车标牌注销手续。同时,将校车标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门。自有校车的颜色必须在30天内消除。

第十三条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有效期为五年。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国工作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管理人员经常维护保养设备,认真执行设备的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及时详细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二、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由专职教师保管使用,其他人员未经专职教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设备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并通知上级,严禁安全设施设备出现现问题。

三、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计划,首先应由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时间和情况提出,由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四、保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检修计划,并根据设备的停运时间采取有效的保养措施。

五、检修时间根据设备运行记录确定,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时间,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学校设施、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学校总务部门并请专职人员检查维修。个人不得随意拆装维修,否则后果自负。设备检修在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检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进行检修。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出操、管理制度

1、铃响后,学生应立即排成二路纵队出教室,按学校排定次序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切勿前推后挤。走到操场后,按要求列队,在指定

地点站立。

2、出操完毕后,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3、如遇带凳子时,一定要拿起凳子,小心行走,不得随意放下凳子在任何位置随意就坐。

4、值周老师在出操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随本班学生队伍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用餐、打水管理制度

1、学生三餐统一在餐厅,一切听从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指挥,不得拥挤。

2、打开水时,要认真、耐心的排队等候,不得随意插队,不得推搡他人,生活老师要认真负责。

3、清洗餐具时要细心、慎重、节约用水,防止烫伤。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不攀爬楼梯扶手,不做危险性游戏。

2、在楼梯、楼码头拐弯处不急跑、戏闹。

3、不得集体性拥堵楼道、楼梯,造成交通拥堵。

4、坚决杜绝学生用手攀拉扶手、栏杆下滑。

四、室外活动课安全管理

1、体育课前,检查学生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衣服、鞋,禁止带危险性物品。

2、活动课不定时检查学生人数,观察学生动态。

3、根据授课内容,准备器材,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4、杜绝窜班游戏、上课。

五、防水、电、火安全管理

1、各个区域内的水龙头,要求学生慢开,用完后一定要关紧、关好。

2、学校一切电器不得乱动,凡是用电都必须在老师的亲自指导下打开、关闭。

3、校园内杜绝明火,学生不得在宿舍、教室、厕所玩火,点蜡烛。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根据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淄川区教体系统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根据我镇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恶劣天气,是指影响人们生产和活动的天气<>状况,例如暴风、雨雪、冰雹、大雾等。这种天气常带来路面湿滑、结冰、塌陷、洪水、山体滑坡、能见度低等现象,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第三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的原则。

各学校应当成立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避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

第四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负责本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章应急管理

第五条各学校应当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的应急管理,完善应急责任体系,对恶劣天气下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预见评估,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安全事故。

第六条各学校需根据《淄博市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淄川区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的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必需着重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突出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安全,主要内容需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预警机制、启动标准、应急保障、处置措施、信息报送等。

第七条各学校应当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第八条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条各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条各学校根据气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对严重影响师生上下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的恶劣天气,应当对辖区内学校实行放假、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一条校长是本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校长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必需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能力和防范水平。

教育师生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和防范技能。

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应当主动接送子女上下学。

教育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在恶劣天气下接送学生,必需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规范谨慎驾驶,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在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恶劣天气下,应当采取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第十三条恶劣天气师生需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或步行,过马路时,必需认真观察路面情况,主动避让过往车辆,严禁追逐打闹,尽量不骑自行车外出。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遇有恶劣天气,必须督促车辆驾驶人及时了解途经的桥梁、山坡、隧洞等重点部位的通行情况。

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中心学校报告。

因此影响的教学计划,向中心学校备案,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进行补课。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督促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加强车辆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急出口、应急锤、灭火器等车辆消防、逃生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遇有恶劣天气,各学校必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突发事件,各学校应当按照《罗村镇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中心学校。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学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对恶劣天气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恶劣天气下学校发生交通突发事件,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本办法所称师生,是指前款规定学校的学生、幼儿和教职员工。

第二十一条各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贯彻落实意见。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__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小店是为学校师生员工服务的生活配套设施,小店经营人员应本着服务教育的思想,安全地、卫生地做好小店的经营工作,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活环境。

2、小店内进销的各类食品、饮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必须能提供生产厂家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报告单。对一些短期存放的食品,必须有醒目的生产日期和过期日期的标记。严禁进销无证、无商标、变质发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

3、食品饮料的存放应当符合食品储存规范,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必须配备冷藏、冷冻设备,并记载保质期的到期时间,凡过期、变质、霉变、生虫、腐烂的食品坚决清仓作垃圾处理。

4、店内环境应当通风、干燥。小店营业人员必须保持店内环境的清洁卫生。小店营业员穿戴必须卫生、清洁。出售食品时应洗净双手,出售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夹具操作,用卫生纸张包垫,决不能直接用手拿取。

5、小店营业人员应做好小店周围的环境整治工作,对售出食品、饮料的`包装物应给予回收,对丢弃在地面上的废包装袋、果壳等应予以及时清理,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

6、小店的营业时间只限在早晨上课前、午饭后、放学后、晚自修后。在上课期间,小店人员不得到教室、办公室、宿舍区推销商品,更不得推着车辆在校园内叫卖。

7、小店应采取有效的灭蝇、灭蚊、灭蟑、灭鼠措施,定期进行杀灭活动,确保小店食品不受四害侵染。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体育课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节课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运动项目。

(3)在进行包括铅球、标枪在内的田赛项目锻炼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4)在体操项目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5)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

2、课外体育运动

(1)所有班级和学生按课外活动轮流表参加体育课外运动,并按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它项目的活动。

(2)学生在体育运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运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等投掷项目锻炼必须由班主任领取运动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5)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听从纠察劝告,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4、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运动;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恶性肿瘤;

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各校要有门卫值班室,有门卫人员、门卫值班制度。

2中学必须有专职门卫,小学如无专职门卫要由教职工轮流值班负责门卫工作,上课期间关门落锁。

3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来访人经被访人确认后签字登记,方可入校。

4与教育教学无关人员严禁进校。

5门卫值班室要有安保器材

6门卫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着保安服上岗,不脱岗,不空岗,严格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严禁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内,确需出入校园的机动车应避开学生上下学及课外活动时间。

8不准私自将校内财物带出校园,必须经校长签字后门卫方可放行。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二)严防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如事件发生,任何教师发现都必须制止,并电话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所有在场教职工要将斗殴学生分开。

(三)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

(九)学校建立周安全总结制度,值日教师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周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煤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认真做好每天食物的留样工作,每餐的各样熟菜要留样4两,并在留样冰箱中停放48小时。

7、食堂煤气、油气开关必须是有专人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

8、检查煤、气、油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在课间活动中,为保证学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

1、加强责任感,课前做好充分准备,对场地器材,运动服装,认真检查,充分估计到容易发生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场地器材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理。

2、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教育学生要按照教师布置内容,有组织有秩序地活动,不能各行其事。

3、培养骨干,使他们预先了解教学内容,动作要领,保护方法。在上课时、协助教师维持好课堂纪律,在分组练习时负责安全保护工作。

4、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间降低重心,勿使后脑着地;由高处跳下时先屈膝,前脚掌先触地,减少震动。

5、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重视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意思想,减少事故的发生。经常向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在竞赛中制止粗野的犯规动作,发扬“宁失一球,不伤战友”的优良作风。

6、在进行体育活动之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有关活动的注意点,让学生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7、讲清各种器材的使用规则,可能出现的不规范操作所引起的危险与不良后果等。

8、建立伤害事故登记制度。对发生的伤害事故及时登记,认真分析原因,从中吸取教训,目的是为了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9、教师要及时对体育器材、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或主管领导。

二、学生

1、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做,对个别操作要领不清的可以向教师发问。

2、学生的有关体育项目必须在与该体育活动相对后的场地内进行,不得在不宜进行该项活动的地方进行该项活动。

3、学生在观摩体育活动时,必须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规定范围观看,不得进行不文明的行为。

4、学生打算进行一项锋定进行的体育项目时,必须征得有关教师的同意方能进行,需要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向主管器材的教师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后立即归还。

5、对于不按教师要求和学校规定,擅自进行某项体育活动,造成后果的,学生自负责任。

6、活动中出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教师报告。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为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种安全漏洞,及时发现和清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无任何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具体安全责任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具体管理,安全实行分块管理,划分为教学活动区、师生生活区、后勤服务区三大块由分管人员进行管理。为了强化对各级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可随时对下属的各部门或班级的安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指导和整改意见。

二、建立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制度:校长对全校的安全做到一月一检查,每次检查要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全体教师会通报。分管副校长对所管部门、班、宿舍的安全做到日检查记载,周汇总通报,月全面总结。

三、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商南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常规要求》和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等,校委会成员,尤其是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下属的部门、班级,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制度情况,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指导。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及时发现安全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中的各种漏洞,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运动会、考试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严格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对于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安全工作中的各种渎职失职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处理。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为创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

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敷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学校警卫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每天有数名专职教师在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dash;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一定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一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责任。

5、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积极作用。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一、司炉人员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 严禁非司炉人员进入锅炉间操作。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严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五、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50元以下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50元以上维修由学校承担。学校至少一学期彻底清洗一次锅炉。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3、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各类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4、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5、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

六、如遇事故发生,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如发现喝酒或有病,由主管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八、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九、指导师生有序排队打水。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半小时以内报告中心校;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中心校批准、学校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中心校。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制度

1、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会” :即会点火。要掌握“火等气”的原则,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会装卸减压阀。安装前首先检查连接杆头部的胶皮密封圈有无老化、脱落,安装时手轮对准钢瓶阀口放正,逆时针旋转上紧;会调风门。火焰调到兰色为最佳;会试漏。对灶具开关、胶管、减压阀、钢瓶角阀等易漏气部位,要经常检查,试漏时应用皂液,不准用明火试漏;会处理紧急事故。

2、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将钢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晒、雨淋及潮湿场所;不准用明火或热水、蒸汽对钢瓶加热;不准将钢瓶倒置或卧放使用;用户不准私倒残液;液化气不准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3、钢瓶应放在易搬动、通风良好、周围没有易燃物的地方。钢瓶距灶具或热源不得小于一米,钢瓶周围温度不得超过45℃。

4、灶具操作间应保证充足的通风换气量。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防止风吹灭或汤水溢出浇灭火焰,造成泄漏而发生事故。灶具每次使用完应同时关闭灶具开关和钢瓶开关,不允许只关其中一阀门。

5、钢瓶角阀或减压阀发生故障,应及时送供气站修理或更换,用户不要私自拆修

6、卧室、办公室、楼道、地下室及易燃品仓库不准存放钢瓶。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凡超期未检的钢瓶,不得继续使用。

7、如发现液化气大量泄漏,应首先关闭瓶阀,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严禁各类明火(煤火、吸烟等),严禁开、关各类电器。

8、发生火灾时,应尽快关闭瓶阀,并将钢瓶移至空旷无明火的安全地点,切忌将钢瓶碰倒,同时向消防队速报火警。

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6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八)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九)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餐生管理制度

(五)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三)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四)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7

学生溺水死亡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给家庭、学校和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令人悲痛、教训深刻;同时,也给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敲响了警钟。为全面深入地推动我镇小学安全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特制定如下防止学生溺水安全制度和措施:

一、工作要求

1、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运用、广播、橱窗展览、发短信、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2、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

3、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4、要求学生不要到池塘、汛期的危险区、江河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到公用泳池,河里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有陪同;遇溺水发生,必须声呼救。

5、落实防溺水教育天天讲制度,每个课室后面的黑板都要“严禁私自下水游泳”的标语,而且每天至少都要读一遍。

二、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节课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规定,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提前下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之家长,与家长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5、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6、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的校会或主题班会、队会活动。

7、落实游泳“五不游”规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游泳;不在没有教师和家长监护下游泳;不到陌生的水域游泳。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8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管理

十七、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严禁用猎物等。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楼两头班级走各自附近楼梯,靠近后楼梯的班级走后楼梯。)任何人不得乱关铁门,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在楼拐角处等奔跑;严禁下楼梯时沿扶手栏杆向下滑行;严禁楼上的学生站在窗台或身体伸出窗外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危险工作,严禁从楼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电,保护好学校或班级的电源;不要接触裸露的电线,不抓摸、破坏电源插头等,确保人身安全;到饮水机处接开水时要按顺序,不要推挤,防止烫伤;不要捅马蜂窝,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严禁攀爬、翻越墙头和走廊护栏。禁止乱扔、投掷砖头、石子等,不得拿树枝、棍或用绳拴东西乱舞;不得用弹弓等打鸟或瞄准他人;禁止从楼上乱扔东西或隔墙抛掷硬物、垃圾等,以免砸伤过往的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7、不要把衣扣、笔帽、钱币等小东西含在口里玩,以免进入喉咙或吞入肚里,造成伤害。不得购买、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动植物,以免中毒。

8、荡秋千时不要一拥而上,防止绳索断裂摔伤,在秋千运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免发生相撞事故;用联合器械架、单双杠玩锻练时,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说笑打闹,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伤。不要到墙根玩耍游逛,远离断壁危房,确保安全。

9、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时,要文明礼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护,注意保护好头部,并尽可能防止腿部踢伤、骨折等;进行田径运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拉伤。

10、在做各类实验时,要听从老师的具体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地操作,避免腐蚀、灼伤、爆炸等危险发生。

11、考试失败、丢东西或做错了事等,要敢于面对,不能怕受责罚而不敢回家,更不能离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时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静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带走外出,被人拐卖。

12、在看电影,集会、联欢等,万一发生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应冷静观察,听从组织者的指挥,尽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拥挤,造成伤害。

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责任

十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4、教师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4、教师强调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2、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处理

二十二、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二十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奖 惩

二十五、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安全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1、违反本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

2、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违反本规定第七、八条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违反第十七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因学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将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 则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 小学校务委员会。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9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拥挤、推搡,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溜滑。

2、严禁在阳台、走廊蹦跳或做危险动作、追逐打闹。

3、严禁翻越阳台、护拦和窗户。严禁多人集中扒扶阳台护栏。

4、爱护楼道、楼梯和门窗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严禁破坏。

5、严禁在楼上朝下扔东西,严禁在阳台上向外探身上下张望。

6、严禁触摸、破坏楼道内电源。

7、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确保楼道畅通、干净、卫生。

8、严禁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

9、严禁冬季在楼道、楼梯上过多泼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紧急集合,大型集会散会时,由召集人负责组织师生退场,做到先上楼,后下楼,上、下楼梯井然有序。

11、保卫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集会、课间操、晚自习放学等楼道安全。

二、管理办法:

1、重点管理时间:集会、每天的课间操、中午、下午、晚自习放学。

2、直接管理责任人:当天带、值班人和最后一节任课教师。

3、具体要求:

⑴集会、课间操谁召集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退场,师生先上完楼后,再下楼。重点管理时间由保卫处安排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秩序。

⑵值班人员在重点管理时间要共同维护楼道秩序。(具体负责人见值班安排表)

⑶重点管理时间,各班安全干事要站在楼道口处观察监管学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楼梯。

⑷学生集会、放学上下楼教师要在学生的后面,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教育处理,纠正不良行为。尤其是下晚自习和停电要特别注意,防止拥挤踩踏。

⑸宿办楼安全由宿舍管理员具体负责。

⑹带值班领导和保卫处要及时检查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是否在场,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⑺将直接责任人发履行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和班级工作量化的内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0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园内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幼儿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园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将按相关制度处罚。

3、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及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证实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长来电说明,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3、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方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接学生上学时,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1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2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10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能佩戴手饰、手机等,已带来的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能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并给予相应处分。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管理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3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推搡、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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