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井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
直属井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直属井副矿长是监督直属井系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直属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和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审查全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审查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负责审批直属井系统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4.组织制定直属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监督对直属井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使之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坚决制止“三违”,对违规人员要及时给予教育、培训和相应的处罚,对安全先进班组、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6.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落实职工全员培训,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复训)。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整治的人、财、物计划落实到位。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0.每月至少组织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11.组织审定并监督落实矿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组织制定并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3.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灾害治理专题会议,并到现场检查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14.监督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依法办理保险。
15.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重大生产安全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负责贯彻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搞好“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确保矿井具有足够的抗灾能力。
16.组织制定矿灾害预防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组织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18.发生事故和灾害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9.负责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新兴矿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
八、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2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合法有效。
22.按照矿生产能力,依法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九、组织保障
2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4.组织制定并落实直属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25.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
十一、其他
26.履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