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办公管理规定
正常的办公室秩序和规则是企业经营的保证,也是企业管理的需要.为保证本旅行社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各类人员均应遵守执行,如出现违规行为将视情随机或按相应规定处理。
一旅游淡季公休规定(每年12月中旬---第二年2月底)
1上班时间 :9:00---17:00
2周末 : 每人轮休一天
3节假日 : 轮流值班,每班(日)一人。
二旅游旺季公休规定(每年3月份---11月份)
1上班时间:计调、导游、票务根据工作规律安排;其他人员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如工作需要随时调整.
2周末:计调、导游、票务不统一安排休息,一切服从工作需要,闲暇时间可以轮休,其他人员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参照旅游淡季公休规定.
3节假日: 计调、导游、票务不统一安排休息,一切服从工作需要,闲暇时间可以轮休,如工作允许可以安排轮流值班;其他人员除参加统一轮流值班外可在家休息待命,所有人员在家休息期间,要做到通信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三 办公室的卫生秩序管理
员工要保持室内的良好环境,室内物品、办公桌所有物品要摆放整齐,地面无物,符合公司关于卫生管理的要求。
四工作场合同事间的称呼
所有公司人员相互间的称呼应规范统一称谓职务名称,尤其对领导在外场合忌代号、外号,要体现尊重、文明.
五相互协作原则
办公室人员按工作基本分工应各司其职,但公共性的工作、非明确分工的工作、公司临时性的工作,每个员工都应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积极完成。应视公共性的、临时性的工作为自己本职工工作的组成部分。如做不到,将会被进行负面评价。
六办公人员着装规定
员工着装要得体,办公室内不得穿奇装异服、过于暴露服装和拖鞋。
七请假、报告制度
各类人员当日上班时间如需外出工作或个人有事应告知同室人员;如预定次日有事,应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对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根据完成情况应主动向领导报告,具体事宜执行请销假制度。
八客人接待
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准在办公室接待亲朋好友,更不得在办公场所留宿其他人员。如在办公室接待短暂停留的客人,应注意桌面经营资料、经营业务的保密,和客人谈话时不影响他人工作。
九保守经营秘密的规定
公司经营业务、资料一律不许带出公司、不许以任何形势外泻,如发现问题将追究责任。
第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有专人统一考核,执行早上上班签到制度。
2员工因故不能来公司签到的,应提前一天告知考勤负责人,否则按不到处理。
3员工外出办事,应在外出登记簿登记留言,注明时间、去向、事由、回来后登记返回时间。
4员工外出办事下班时间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电话通知负责人,否则按早退处理。
5员工中午不能按时返回公司就餐时,应提前通知有关负责人员。
二 迟到、早退。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
2员工因有事不能准时上班的,应在上班前向负责人请假,否则即为迟到。
3员工上班迟到半小时的,扣发本人当日工资的10%;迟到一小时的扣发当日工资的20%;迟到两小时内,扣发本人当日工资的50%;迟到两小时以上,扣发当日工资
4早退按照迟到处理。
三请事假
1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批准可按事假处理。
2员工不可预知的事假,应在上班前一小时以内电话请假,可视为事假,假条后补,上班一小时后电话请假的,按迟到处理。
3事假工资按小时计(每日按8小时计算),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4婚、丧、探亲、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事假批准权限: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四病假。
1休病假必须有医院的病假条,经领导批准后可视为病假。
2员工病假不超一天,不扣发工资,超出一天,每超一天扣发当日工资的50%。
3员工因重大病,工伤住院的可酌情处理。
五旷工。
1员工无假条或有假条未经领导批准而不到公司上班的即为旷工。
2迟到、早退半天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旷工除停发旷工期间的工资,还加罚与工资等数额的罚金。
4公司认定的旷工可累计计算。
5员工年内旷工超过十五天的,公司予以除名。
六关于工休假。
1员工作息时间及公休假制度执行公司统一规定。
2员工外出带团,公休假日的补贴执行“导游员关于补贴的规定”。因导游工作的特殊性,工假只按天算。积累的假期,在淡季适当安排调休,当年未休完者,我公司确不能安排调休者,第二年不再重复积休。
3员工休假或调休,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调休。
第三 人事管理
1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2人员档案、合同签定、签证、劳动保险等相应手续,执行公司关于全员合同制管理的有关规定。
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实行“能者上,平者上,庸者下”,执行干部聘任制。
4公司组织的管理实行垂直链条式现代企业模式管理,确立个人服从组织,一级对一级负责制,责、权、利相互关联,任何人不得凌驾于规章制度和组织以上。
5员工考核最低标准,执行公司制定的各岗位责任制,中国导游员质量标准,中国导游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十不准,导游员安全职责,车辆安全管理标准等公司制订色各项规章制度,并与奖惩条例挂钩。
6员工收入确立最低工资,基础工资和奖励工资制。每月发基础工资(即公司确立工资数额),最后分配按贡献决定(祥见奖惩条例)。对不佳员工,只发放最低工资(按市有关规定确立)。
7员工其他福利待遇,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8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处理。
第四旅行社安全管理规定
旅游安全是旅行社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保证,为切实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1旅行社安全和旅游安全工作由总经理负责,旅游安全逐级负责,每项旅游工作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到底。
2旅行社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此项工作与每年的员工培训结合进行。培训内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常识知识,游客保险规定。
3对于旅游现场事故,要坚持按投保条例逐条落实,陪同人员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处理现场事故,返回后写出书面材料,公司领导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备案,并提出处理适宜。
4重大事故及时处理情况,要上报市旅游局,不得隐瞒不报或大事小报,认真执行重大事故处理上报制度。
5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分析,分清责任。处理责任人,并举一反三。
7每季度或没年度进行安全总结工作,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有制度、有总结,善始善终,将安全责任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第五 旅行社导游员安全职责
1熟悉接待计划和所带团队情况,有处意外事故的准备和措施,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
2在带团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要随时清点人数,防止游客走失。
3导游员有责任随时提醒游客注意人身和贵重物品的安全,防止被盗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导游员有责任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汽车在运行中,不得同司机攀谈;不允许团队以外的人员上车随团活动;注意合理安排日程,不允许催促司机抢时间、赶日程;遇有下雨、下雪、大雾天气及危险路段,要主动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
5导游员有责任了解游客住宿情况以及所住饭店环境安全请况,熟悉在紧急情况下游客迅速离开饭店的安全通道。
6导游员要严格遵守不单独进入游客房间的纪律规定,遇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请服务员帮助解决,或约请游客到适当的地方交谈。
7导游员应严格执行在定点餐厅就餐的规定,有责任了解游客就餐餐厅的卫生情况;在游客就餐时如发现饭菜、饮料、水果等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时,导游员应及时与餐厅联系更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8导游员有责任劝阻游客不在个体摊位上购买食品,积极防止各种传染病的发生。
9导游员不得带游客到非定点单位食宿、游览、购物。
10 对游客患重病、食物中毒、受伤、死亡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六 票务服务管理规定
一游客订票、散客订票须知:
1游客登门或电话订票,要报详细资料,如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始发及终点站名称等。
2尽可能预交票价30%的费用,若最后退票,从中扣除退票费和手续费后,余额退还客人。
3游客变更或退票,要提前天通知计调人员。
4票务员接订票通知后,应马上落实票务事宜,确认预定情况,按规定填写一式三联的票务订票单。
5票务人员要及时结清票据款项。
二票务服务费用的收取
1硬席10元/张
2卧铺30—50元/张
3机票10元/张
4送票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第七 旅游接待及服务规章制度
为抓好旅游接待及服务质量,本公司决定在公司内贯彻国家旅游局《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全体员工应认真按照条例要求进行旅游服务及接待,抓好服务质量,树立本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公司接待服务制度。
二导游人员基本素质。
三全程导游、地接导游服务质量标准。
以上三项,执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祥见附本。
四公司质量保证和监督制度:
1公司服务质量的保证和监督由总经理负责,公司建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公司投诉电话: ,青岛投诉电话为85912000。向游客发放征求意见书,面向游客征求公司及陪同人员的服务质量。
3对游客投诉事宜,有计调部登记后,迅速查明情况,圆满处理完毕后,将资料归档。
4客人直接向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投诉的,要认真对待,并将处理决定和结果上报。
5个人造成游客投诉的,内部执行员工奖惩条例,由公司安排造成投诉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则责任。
第八 奖惩条例
一 关于导游补贴的发放
1 专职导游 30元/天。
2 兼职导游 50元/天。
3 外聘导游费用按照协议价格补贴。
4 差旅会议补贴参照市内专职导游补贴发放,已花餐费的除外。
二关于本员工奖励办法
1本社员工实行目标责任制,总经理与每人签定目标责任后,完成指标任务的超额利润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奖金,予以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员工)。详细内容见责任状内规定。
2部门(或员工)没完成指标者,按比例予以扣款,从第二年工资中扣除,详细内容见责任状。
3凡为公司做出较大贡献,或挽回重大损失等。公司视情况由总经理批准予以奖励。
四关于处罚规定
1员工不服从领导,未按时优质完成自己的工作,或因自身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由总经理签处罚通知书,视情予以罚款50元以上,或降职、免职、解除合同等,造成经济损失者,按双倍罚款由责任人赔付。
2重大责任事故由总经理给予经济处罚、警告、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甚至追究经济及刑事责任。
3凡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范围内表现不佳者,违犯其中一项,公司给予罚款或相应降职、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4对假公济私、弄虚作假、公私不分明者,本该公司所得而私人占有者,予以重罚,没收违规所得,处两倍以上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5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接团,接黑团,或违背公司自己做团,发现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相应的罚款。
6导游人员应按《导游服务质量标准》、地陪、全陪导游程序规范接团,文明服务,违反者或因素质过低造成客人投诉者,予以50元以上罚款,造成恶劣影响者,解除劳动合同,追究相关责任。
7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本社确立的接待计划,安排游客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终止导游活动,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私自安排到计划外酒店用餐。违反者予以罚款50元以上,或相映处分。
8导游人员导游过程中,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不得以暗示或明示方式向游客索要小费,更不得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违犯者以重罚200元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9本社所接团队原则上先收款,后接团,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接团,横向团坚决不欠款,必须一团一清帐,接团完毕要收回款项,本社规定,谁接团谁按计划收取款项,谁的客户谁收款项,违返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有责任人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解除劳动合同,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10 其他未尽事宜,视情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