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
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井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与管理,不断提升矿井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辅助运输系统安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运输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和国家有关矿井运输管理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管理制度》。
一、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巷道及硐室要求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巷道及设计必须满足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安全运行的要求。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巷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2.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
3.巷道、车场、硐室的工程质量必须满足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设备、安全设施的设计、布置、安装和使用要求。当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安装位置需要扩巷时,设备安装前应先按设计进行扩巷,确保运行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空间。
4.巷道设计中应对巷道断面、巷道支护形式(特别是断层、顶板破碎处的加固设计)、巷道坡度及转弯半径、设备硐室等进行明确设计和规定。绞车前方及尾轮处必须预先设计车场,确保摘挂钩作业安全。
5.巷道设计应力求简单,尽量做到不拐弯或少拐弯,确需拐弯的,巷道高度和宽度以及拐弯角度和曲线半径应满足最大件设备(材料)运输、安装、使用、维修、管线敷设、行人等安全要求。
6.当巷道掘进中如遇断层确须变坡时,应尽量限制巷道坡度和曲率半径,正常运行区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过设计允许值。弯道变坡时,应采用圆滑的复合曲线施工。
7.采用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的巷道,要求巷道高度不得低于2.8m,巷道坡度不应大于20°。
8.车场设计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车场设计长度应满足一列车长度+梭车+过卷距离的最小长度要求。绳牵引卡轨车运人时车场长度必须满足人车存车要求。
9.煤巷掘进顺槽车场岩巷开口时应考虑一次成型,提前考虑配电硐室及绞车硐室的位置。
二、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安装及要求1.绞车及开关等设备应设置在硐室内。安装后的绞车最突出部位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600mm,绞车检修部位与巷帮之间应留有不小于700mm的检修空间,当不需检修时可留不小于300mm的空间,绞车司机操作侧应有不小于1m2的安全操作空间。
2.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的安装要根据在用巷道条件、运输对象及使用要求,进行规范设计、合理布置。
(2)根据基础图进行基础施工,牵引绞车及张紧装置必须打混凝土地基固定,基础上表面应水平。
(3)牵引绞车安装于混凝土基础上,确保运行时震动小、稳定、牢固可靠。混凝土基础尺寸应参照绞车基础布置图进行施工,绞车基础应独立,禁止与其他基础相连,确保运行安全。
(4)基础浇灌须待混凝土凝固72h后方可试运行,一周后方可重载运行。
3.压绳轮及托绳轮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主压绳轮与尾轮之间要求不大于30m安装一组托绳轮。托绳轮必须保证能够托住主、副钢丝绳,且不得磨道木(轨枕)。
(2)巷道低凹处应安设压绳轮,压绳轮的数量应根据巷道低凹程度和最大载重量确定,压绳轮或托绳轮必须使用专用扣件与轨道固定牢固,低凹处及转弯区段的轨道必须采用地锚(或制做混凝土底座)固定,安设必须牢固可靠。
(3)每一组压绳轮或托绳轮应与其对应的主、副绳中心线一致,防止钢丝绳脱离托绳轮摩擦固定架。
4.尾轮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尾轮支座必须打混凝土基础或地锚固定牢固。
(2)尾轮与支座之间用钢丝绳或链条进行固定。采用钢丝绳固定时直径不小于Φ18.5mm,缠绕至少3圈,紧固绳卡不得少于6副;采用40T链条绕2圈固定(采用Φ26mm链条绕1圈),链条之间的连接应使用专用连接环,此外应经常检查松动状况。
(3)尾轮必须安装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5.张紧装置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张紧装置支座必须打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基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凝固期不少于72h。
(2)张紧装置导向轮的方向,必须与滚筒钢丝绳的走向保持一致。
(3)张紧装置与绞车处,应采用高度不低于1200mm的安全防护栏,护栏固定牢固、安全可靠。
6. 梭车和人车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主绳一端穿过跑车防护装置固定孔后须在楔形块处锁紧,绳头用匹配的绳卡紧固可靠;另一端穿过跑车防护装置固定孔后须在储绳轮上固定,并将多余的钢丝绳在储绳轮上排齐收紧。
(2)收放钢丝绳后,应将定位销插入储绳筒固定孔内,防止储绳筒在运行中转动钢丝绳脱出。
(3)运输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时,梭车要增加配重,防止掉道,配重块在梭车上必须固定可靠。
(4)使用卡轨车运人时必须配置卡轨制动梭车和卡轨制动尾车,液压制动车具有自动制动和手动制动功能。
(5)液压制动车液压系统压力不低于12MPa,小于12MPa时必须通过手动泵或气动泵对液压系统进行补压。
(6)卡轨制动尾车连接好后必须使用夹绳器夹住主绳,防止车辆在起伏巷道前后窜动。
(7)卡轨车连挂人车时,人车连挂在卡轨制动梭车和卡轨制动尾车中间,采用专用连板连接后,相邻两辆车之间必须安装2挂防护链。
7.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挡车杠及阻车器的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张紧装置前方不大于2m处应安装固定的阻车器;当坡度大于10°时,阻车器前方500mm处应安装一道常闭式挡车杠,防止撞坏张紧装置。
(2)尾轮处前方不大于2m处须安装固定的阻车器,以能够防止车辆通过尾轮为准。
(3)所有挡车杠不得与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钢丝绳摩擦,确因巷道变坡无法避免时,应在挡车杠下部安装滚轮。
(4)运输区段中间临时摘挂钩地点必须备有临时阻车器。
8.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信号、红灯及语音报警装置。
(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主机、尾轮处及沿线变坡点、硐室口、巷道交叉点、巷道转弯处均应设置红灯,其余直线运输区段每100m设置一个红灯。
(2)除安装齐全声光信号装置外,还应配备可靠的泄漏通信系统。
(3)信号、红灯及语音报警装置电缆吊挂应在最大运输设备的轮廓线300mm以外。
(4)安装使用“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声光语音报警装置的地点,可不设“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警示牌。
9.绳牵引卡轨车必须安装遥控自驾系统,绞车司机可随制动梭车操控绞车开停和运行速度控制。
11.绳牵引卡轨车运人时必须安装专用卡轨人车,配套卡轨制动遥控自驾梭车和卡轨制动遥控自驾尾车。
三、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轨道线路铺设
1.使用无极绳绞车时,轨型不小于22 kg/m,使用绳牵引卡轨车时,轨型不小于30kg/m。
2.无极绳绞车必须使用专用无极绳道岔,绳牵引卡轨车使用立交式双摆卡轨车道岔,严禁钢丝绳磨损道岔,道岔应保持完好状态。
3.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轨道运输线路应严格按照轨道设计中心线进行铺设。单轨线路轨道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不得超过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且大于设计值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得大于50mm。
4.当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距为600mm时(偏口车场除外),其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允许偏差+5mm、-2mm;曲线段加宽后允许偏差+5mm、-2mm;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主线路以外的其他轨道线路的质量应符合《窄轨轨道铺设质量标准》(以下同)。
5.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应在±50mm范围;轨面坡度50m内其误差不得超过3‰。
6.运输线路直线段两股钢轨顶面的水平差不大于5mm;曲线段加高后水平差不大于5mm。其他线路轨道水平允许偏差不大于8mm,消灭阴阳道。
7.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线路的同一线路(分支除外),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不得使用杂拌道。所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8.轨道线路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得超过10mm;曲线段,目视圆顺,曲率半径50m以下弯道,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不得超过3mm。
9.所有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内错差不得大于2mm。
10.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悬接时:30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40mm,22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20mm,偏差不超过30mm。
(2)采用承接时:接头处共3根轨枕,中间一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两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30kg/m)、220mm(22kg/m)。
(3)轨道直线段应采用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4)变坡点处不得有轨道接头,轨道弯曲园顺、无死弯。
11.轨道轨枕质量合格,敷设符合设计要求,接头处轨枕无失效,无两根以上轨枕连续失效(腐朽、损坏、断裂、悬浮、不起作用者为失效),轨枕与轨道垂直。
12.轨道扣件(道钉)必须齐全、紧固,与轨型相符,道钉浮离不大于2mm。
13.轨道路基必须无严重塌坡、底鼓、沉降现象。道砟必须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现象。
14.轨道道岔的辅设应符合下列标准要求:
(1)道岔轨距按标准加宽后不大于3mm,辙岔前后的轨距偏差+3mm,-0mm。
(2)尖轨前端、直曲连接轨中部和道岔后部的两股钢轨的水平偏差不大于5mm。
(3)道岔水平方向直线目视平顺,用10 m弦不超过10mm,曲线目视圆顺,用1m弦量相邻两点正矢差不大于2mm,用2m弦量相邻两点正矢差不大于3mm。道岔接头处两轨面高低差和内错差不得大于2mm。
(4)道岔与前后连接的基本轨轨面应目视平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
(5)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尖轨损伤长度不超过100mm,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尖轨开程为80~110mm,尖轨根部轨缝不得大于8mm。
(6)心轨至护轨工作边间距为572mm,偏差不得超过±2mm。
(7)护轨零件齐全,安装牢固,无松动、失效现象。心轨尖端与护轨工作边中心垂直相对,偏差不得超过±50mm。
(8)心轨在顶面宽35mm处和翼轨喉部的垂直磨耗不超过7mm,铆钉无松动,焊缝无裂纹。
(9)滑床板应于轨底面贴合,其间隙不超过2mm。
(10)基本轨与连接轨垂直磨损不大于7mm。
(11)轨撑应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1mm,数量齐全,无松动现象。
15.绳牵引卡轨车轨道连接要求:
(1)绳牵引卡轨车轨道是在原有轨道端头标准连接孔的基础上倒一个8×45°的倒角,以满足GB/T70.3 的沉头螺钉能够沉到倒角孔内,沉头螺钉的端头和轨道腹板基本平齐。
(2)绳牵引卡轨车轨道采用内侧单道夹板沉孔高强螺栓连接,沉头螺钉的端头沉在外侧轨道腹板内。
(3)轨道夹板安装完成后需保证夹板外侧不得突出轨头内侧面。
(4)轨道压板及螺栓(道钉)凸出高度不得高于轨底30mm。
(5)铺设凹凸边坡段轨道时,两轨端连接段垂直夹角不得大于3°。
(6)绳牵引卡轨车采用单绳牵引系统,主绳布置在轨道中心,副绳布置在轨道外侧,主副钢丝绳间距650mm,主绳中心高于轨面13mm。
16. 绳牵引卡轨车道岔安装要求:
(1)道岔安装地面抄平后方可铺设,保证道岔安装平面平整度,前后端轨面高差不大于20mm,道岔安装后调整至左右水平。
(2)道岔轨道顶面高度高于系统轨顶面150mm,道岔连接通过10 米过渡轨(可由两根直轨连接而成)完成与轨道系统对接。
(3)倾斜巷道铺轨应从下向上进行,倾斜巷道超过5 度时,在施工中要注意防滑安全措施,道岔位置找准后打锚杆固定。
(4)系统紧绳后确保钢丝绳落入绳槽内并低于摆动轨底平面,系统方可试运行。
(5)调试前清理摆动轨摆动范围内杂物,调试完成后滑动接触面涂抹润滑油脂。
17.梭车、人车、尾车等安装有卡轨装置,卡轮轮装在轨道外侧,限位轮装在轨道内侧,卡轨装置在轨距方向有±5mm 的窜动量,可适应一定量的轨距变化的巷道,保证车列在变轨距路段的运行平稳。轨道沉孔侧轨道上表面以下70mm 和沉孔侧外侧150mm 不允许有障碍物。
四、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试运行
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正式运行前必须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得低于24小时。
2.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试运前,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和安全确认。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设备各机件安装是否齐全紧固;
(2)减速箱(变速箱)、液压系统是否按规定型号加油,油量、油位是否满足要求,绞车开式齿轮、配重导杆等部位是否按规定润滑良好;
(3)电气部分连接是否正确、完好,电机转向是否正确,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
(4)安全闸开启动作是否灵活,闸瓦间隙是否符合规定;
(6)滚筒上的钢丝绳排绳是否整齐;
(7)丝绳在梭车上固定是否牢固,跑车防护装置是否正常投用;
(8)绞车各类保护装置(速度、越位、张紧力等)完好,灵敏可靠。
(9)检查制动梭车的牵引板磨损情况、制动闸块磨损情况、紧急抱轨制动灵敏情况、梭车上遥控自驾系统完好情况;
(10)检查制动梭车及人车车轮转动情况、卡轨轮组转动情况、卡轨转向架转动情况;
(11)制动梭车液压系统油压情况,不小于12MPa;
(12)红灯、语音报警及信号系统是否完善,工作正常;
(13)车辆之间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14)轨道运输沿线有无影响车辆运行的杂物及人员等。
3.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试运行操作步骤要求如下:
(1)首先接通电源,按启动按钮,点动绞车或慢慢推动调速手柄,判断运行方向,然后根据操作台标志方向调整接线顺序,通信各功能试验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2)开始先试验空载慢速运行,行驶一段距离,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继续沿线路运行到尾部,然后返回,在试运行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处理。
(3)空载运行一个循环,确认绞车及各部件正常后,再空载快速运行一个循环。
(4)快慢速空载运行正常后,方可加载运行,直至达到最大载荷为止。
(5)运行时绞车司机应时刻注意张紧油缸是否伸缩自如,不得有卡滞现象。张紧装置导向轮的方向应与钢丝绳的走向保持一致。
(6)除突然停电或遇到紧急突发状况时,绞车运行期间不准使用安全闸制动;关闭主机电源后方可利用安全闸可靠制动。
(7)新钢丝绳运行一段时间后,有一定的伸长量,若发现张紧力变小、钢丝绳在滚筒上打滑,则应及时使用液压缸紧绳或通过储绳轮收绳。
(8)安全设施及声光信号安装完毕,绞车安装调试结束,配齐各种说明牌板和检修记录后,方可进行正常运输作业。
4.绳牵引卡轨车遥控操作试运行步骤要求如下:
(1)操作司机在制动梭车上通过泄露通讯系统联系监护司机在绞车配电点送绞车开关电源,送好电后监护司机在操作台处将绞车运行模式按钮打到脱机位置并回复操作司机后在操作台处监护绞车运行情况。
(2)操作司机在制动梭车上通过遥控自驾操作台上开启开机预警、调整好运行方向、通过手持机打点(1点停车、2点前进、3点后退)与机头监护司机和机尾警戒人员联系好后按下开车按钮绞车运行(开机预警、运行方向和打点信号三个局部闭锁纠错功能,三个不一致时,绞车无法启动)。
(2)开始先试验空载慢速运行,行驶一段距离,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继续沿线路运行到尾部,然后返回,在试运行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处理。
(3)空载运行一个循环,确认绞车及各部件正常后,再空载快速运行一个循环。
(4)快慢速空载运行正常后,方可加载运行,直至达到最大载荷为止。
(5)运行时绞车司机应时刻注意张紧装置运行情况,不得有卡滞现象。张紧装置导向轮的方向应与钢丝绳的走向保持一致。
(6)除突然停电或遇到紧急突发状况时,绞车运行期间不准使用安全闸制动;关闭主机电源后方可利用安全闸可靠制动。
(7)新钢丝绳运行一段时间后,有一定的伸长量,若发现张紧力变小、钢丝绳在滚筒上打滑,则应及时使用液压缸紧绳或通过储绳轮收绳。
(8)安全设施及声光信号安装完毕,绞车安装调试结束,配齐各种说明牌板和检修记录后,方可进行正常运输作业。
五、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安装验收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巷道、硐室施工结束后,必须经矿生产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工程。绞车硐室的高度、宽度及平整度等不满足安装及安全要求的,禁止安装作业。
2 安装工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备安装完工并调试合格后,两天之内安装单位必须提交自检报告和验收申请。相关科室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24h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 设备验收时,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将验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否则严禁运行设备。
4设备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人员要填写设备验收单并签发安全准运证,绞车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5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设备、轨道线路、管、线、电缆吊挂、安全防护设施等项目)联合验收合格后,系统方可运行。
六、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日常检查与维护1.检修工必须每天对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进行修维护和保养,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记录。
2.牵引绞车维护。
① 要经常观察轮衬的磨损情况,轮衬绳槽磨损到固定绞制螺栓后要及时更换。
②轴承的润滑油使用黄油,每周至少加油一次,如发现磨损过快或有异常声响,则应查明原因进行修理或更换。
③ 牵引绞车减速机油面的高低须经常进行检查,油量不足时应随时补充,根据润滑油的光泽、粘度和有无污染杂质的情况等更换新油,每3个月换油一次。
④ 开式大小齿轮可以从齿轮罩处加入机油或黄油,经常保持其润滑良好,每周加油一次。
⑤液压推杆制动器中制动器制动闸瓦磨损后要及时更换。制动闸间隙过大或过小时,可以旋转反正丝母来进行调整,刹车石棉带磨损后应即时更换。
⑥ 绞车硐室内应保持整洁,整个绞车应保持清洁不积尘污,易被锈蚀的金属表面保持完整的油漆面。
3.张紧装置维护。
①各滑轮的轴端均有油杯,每周须用黄油枪注钙基润滑脂一次。
②导向轮磨损时,应及时调整方向或调整前后(左右)导轮使用,严重时须更换。
4.梭车车维护。
①检查梭车上固定钢丝绳的两只楔块,如有松动情况应立即加以紧固。⑤⑤
②收放钢丝绳后,应将定位销插入储绳筒孔内,防止储绳筒在运行中转动,使钢丝绳逸出。
②检查牵引板磨损情况和固定情况。
③检查制动闸块磨损情况、紧急抱轨制动灵敏情况、制动梭车上遥控自驾系统完好情况。
④检查制动梭车及人车车轮转动情况、卡轨轮组转动情况、卡轨转向架转动情况。
⑤检查制动车液压制动系统压力、管路连接情况和液压油油位和油质。
⑥检查人车和制动车连接装置完好情况。
⑦检查遥控自驾系统信号稳定情况和电源箱电池电量情况。
5.尾轮维护。
①尾轮中间轴端上有注油杯,每周须用黄油枪注钙基润滑脂一次。
②检查尾轮固定情况。
6.轮组维护。
① 经常检查各轮组的运转情况,及时清理影响轮子转动的杂物。轮子转动不灵活时应及时处理,必要时须更换轮子。
② 定期给各轮组加注钙基润滑脂。
③ 定期检查各轮组的磨损情况,磨损厉害时须更换轮体或调换方向使用。
7.钢丝绳。
①测量钢丝绳直径。
②对钢丝绳断丝、锈蚀和变形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8.司机每班应对绞车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检修维修人员每天应对绞车的完好情况、钢丝绳的使用情况、信号装置完好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开关整定值应计算正确,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整定,做到计算、整定与实际相符。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每天应对保护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10.开关保护应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在保护装置失灵的情况下强行开机运行。
11.绞车运行前应对信号及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试验,确保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2.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及检查试验标准。
13.井下无极绳运输系统检修时间每日必须保证不小于2小时。
七、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运行管理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必须设专职司机,运输期间必须有跟车工跟车,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
2.绞车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由信号把钩工(或者绞车司机和尾轮看护人员)先在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机头、尾轮向外3m处及沿线巷道交叉口分别设置警戒绳,防止人员误入,然后亮红灯并开启语音报警系统示警,待运输线路所有人员躲入硐室或其它巷道后,方可启动绞车。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停止,方可解除警戒。
3.绞车运输时使用的连车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4.开车前应检查各部位情况是否正常,刹车手闸是否在松闸位置及操作是否灵活可靠,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安全制动器不允许刹车,以免损坏绞车零件及电机。
5.绞车工作地点应保持整洁,整个绞车应保持清洁不积尘污。地辊架内无积水、淤泥,地辊能托住钢丝绳。
6.在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张紧架压绳轮和尾轮前方1500mm处必须各设置一组临时阻车器,防止车辆过卷造成事故。
7.尾轮处必须设置防护罩,防止人员手脚误入挤伤。
8.收放钢丝绳后,应将定位销插入储绳筒固定孔内,防止储绳筒在运行中转动,使钢丝绳逸出。
9.运输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前,梭车要提前增加配重,防止掉道。配重块在梭车上必须固定可靠。
10.跟车工不得站在钢丝绳有回弹趋向的方位,而且距钢丝绳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1.车辆连挂完成后,由专职跟车工检查运输车辆及连挂情况,确认各车辆之间及保险绳连接可靠、无超载偏载后,通过泄漏通讯告知尾轮看护人员做好警戒工作,然后信号工再通过摘挂钩地点的二级信号或采用泄露通讯向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
12.绞车运行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巷道中间人员发现示警信号后应立即就近躲入躲避硐、钻场或其它巷道内。其他巷道人员进入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区域前,应注意观察巷道口的红灯、倾听语音报警装置,若绞车正在运行,必须就近等待,严禁进入绞车运输区域。安装有转弯装置时,弯道里侧严禁站人。
13.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行时,梭车只允许前顶或后拉车辆,串挂车辆时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三链环和插销。严禁梭车前方和后方同时串挂车辆。
14.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重载运输时,应根据巷道的坡度及设备的重量合理选择速度,一般重载运行速度不超过1m/s,空载运行速度不超过1.8m/s。
15.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行时,跟车工距运行车辆5~15m,斜巷段必须走在斜巷上坡方向;若安装有转弯装置时,必须走在弯道的外侧。跟车工随时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送停车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后立即停车,待故障处理好后,跟车工利用泄漏通讯手机发送开车信号,绞车司机方可开车运行。
16.绳牵引卡轨车运行时,跟车工可乘坐在带有驾驶室的制动梭车上。跟车工可通过遥控驾驶系统或通过泄漏通讯手机联系绞车司机停车。
17.不得超挂车,不得串挂超长、超重、超高车辆。车辆与车辆之间使用合格的专用三链环和插销进行连接。
18.绞车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不少于2副压绳板,且有防松垫圈,滚筒上应留有不少于3圈余绳,对有绳鼻的多余钢丝绳要截去。
19.绞车钢丝绳中间严禁用绳卡连接,确需连接时应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20.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钢丝绳绳径减少量超过10%、钢丝绳断股或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超过25%的必须进行换绳;钢丝绳外观检查有严重的锈蚀裂纹,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的必须换绳。
2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线沿途安全设施及各种轮组应加强检查,确保完好。各种轮组框架内应保持清洁、无积水淤泥。
22.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线内弯道内侧的两端醒目位置应设置“弯道内侧,严禁行人”警示牌。
23.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通过风门时,跟车工必须在车辆距离风门不小于5m的位置联系绞车司机停车,停车后,跟车工打开风门用铁丝将风门在巷帮固定牢靠后再联系司机启动绞车让车辆通过,通过风门后再停车关闭风门。严禁在钢丝绳运行期间打开风门或跨越钢丝绳及轨道。
24.使用卡轨车时跟车工可以乘坐制动梭车。使用无极绳绞车时严禁跟车工乘坐梭车。
25.卡轨车使用遥控自驾系统操作时,操作司机乘坐在制动梭车上通过遥控自驾操作台操控绞车;监护司机必须在绞车机头操作台处对绞车运行情况进行监护,处理突发应急情况,绞车运行期间监护司机不得离开绞车机头操作台。
26.卡轨车遥控自驾模式和就地操作模式转化时,必须在绞车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
27.使用卡轨车运人时必须使用专用卡轨人车,并配置卡轨制动梭车和卡轨制动尾车。制动车具有自动制动和手动制动功能,制动车液压系统压力不低于12MPa,小于12MPa时必须通过手动泵或气动泵对液压系统进行补压。
28.卡轨人车和制动车连接时卡轨人车处于制动梭车和制动尾车中间,车辆之间连接除专用连板外必须有2根保险绳使用U型卸扣连接,连接插销必须带有闭锁装置,防止插销窜出。
29.卡轨车运人时严禁运输物料,物料和人员不得同列运行。
30.遥控自驾系统电池可连续使用8h,现场有备用电池和在充电电池。
31.遥控自驾系统天线必须可靠固定在制动车靠近漏泄电缆一侧,确保信号质量可靠。
32.制动车上紧急制动闸只有在自动制动系统失效情况下才能使用,正常情况下严禁使用。
33.制动车驾驶室内严禁存放工具、材料等。
34.卡轨车运人时除操作司机、监护司机外,在列车最后一辆车(制动梭车或制动尾车)上必须有一名跟车工。
35.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各项管理制度必须齐全,现场应悬挂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并有相应的检查、维护记录,规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