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范文
为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必防必控和平安健康、零伤亡的安全理念,规范职工安全行为,我队结合相关规定特制定《井下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成为全队井下职工共同遵循的安全行为准则。
一、班前准备工作
1、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班前会,严格执行班前签字、班后盖章制度,发现一次不开班前会扣5分,班前不签字、班后不盖章发现一次扣3分。
2、入井时由班长或队长组织依次入井进行打卡,除特殊情况发现一次二次消卡罚款50元并扣除当天分数。
3、入井前要将随身携带的香烟、火柴、打火机或其它引火工具取出放到更衣箱内,发现带香烟、火柴、打火机或其它引火工具扣100元并扣除当天分数。
4、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少带工具扣5分。
5、入井前要调节好个人心理和情绪,抛开个人烦恼和不良情绪,严禁喝酒下井,发现一次立即升井并扣当天下井分数、罚款50元。
二、入井着装
1、工作服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服装,任何人不得穿化纤衣服入井,发现一次扣5分。
2、领用矿灯要仔细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更换。矿灯要戴在安全帽上,并系牢灯线,不得把灯挂在脖子上或放在其它部位。发现一次扣3分。
3、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使用非矿用型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系上纽带,不得把个人的证、卡放在安全帽内。发现一次扣5分。
4、按规定领用自救器,了解和熟悉发生事故时的自救措施和自救器正确使用方法。要按规定佩带瓦斯便携仪。发现一次扣2分。
三、入井乘车
1、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戴安全帽人员禁止进入井口20米范围内,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否则按“三违”论处。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排队乘车,任何人不得拥挤打闹,并自觉脱掉安全帽,接受井口管理人员的检查,发现一次扣3分。
3、乘坐猴车不得嬉戏、打闹、摇晃、弹跳,要戴好安全帽,抓牢坐稳,不得打瞌睡发现一次扣3分。
4、乘座人行车时,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及携带工具露出车外,发现一次扣5分。
5、人行车行驶中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发现一次扣3分。
四、井下行走
1、在大巷内行走要走人行道(有水沟的一侧),不得在轨道上行走。当车辆接近时,要在人行道上站立躲车或进入躲避峒室暂避,车辆过后再出来行走,发现一次扣5分。
2、大巷内不得并排行走,前后行人要有一米以上的距离,速度适中,不得快跑和打闹,发现一次扣5分。
3、随身携带的梯子等长柄工具要拿在手中,不得扛在肩上,避免伤人,发现一次扣5分。
五、班后洗澡
1、上井后先按规定程序交还矿灯和其它劳动工具,再洗澡,发现一次扣5分。
2、遵守浴室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文明洗浴。不得在浴室内打闹嬉戏,发现一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