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加气加氢站基础信息调查表范文
附表C01 加油加气加氢站基础信息调查表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行政区划代码: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指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企业名称 | (文字说明) | |
2 | 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文字说明) | |
3 | 详细地址 | (文字说明) | |
4 | 是否位于化工园区 | (是(园区名称)/否) | |
5 | 开业(成立)时间 | (年/月/日) | |
6 | 企业类型 | (单选) | |
7 | 等级划分 | (单选) | |
8 |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单选) | |
9 | 总容积(量) | (多选+数字) | |
10 | 储罐类型 | (单选) |
单位负责人:符加学统计负责人:符加学填表人:董可轩联系电话:82523116报出日期:2021年08月30日
说明:
一、填报说明
1.填报范围和主体: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加氢加气合建站等企业填写本报表。填报范围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 年版)》(GB 50156-2012)、《加 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填报。与天然气输气管道场站或城镇天然气接收门站的合建站除外。建议加油站由商务部门组织填报;加气站由城镇燃气管理部门组织填报;加油加气合建站由商务部门和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应急管理部门配合商务部门、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工作。建议加氢站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填报;加氢加油合建站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联合组织填报;加氢加气合建站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填报。
2.统计时间:普查数据截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指标解释
1.是否位于化工园区:如果位于化工园区,选择“是”,并填写园区名字(园区名字应与表 A01 中完全一致);否则,选“否”。
2.企业类型:①加油站;②LPG 加气站;③CNG 加气站;④LNG 加气站、L-CNG 加气站、LNG 和 L-CNG 加气合建站;⑤加氢站;⑥加油加气合建站;⑦加氢加油合建站;⑧加氢加气合建站。
3.等级划分:①一级;②二级;③三级.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 年版)》(GB50156-2012)、《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要求进行填报。
4.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①一级;②二级;③三级;④未创建。
5.总容积(量):①油罐总容积 m3;②气罐总容积 m3;③储氢罐总容量 kg。气罐总容积指的是 LPG 储罐、CNG 储气设施、LNG 储罐总容积之和。在计算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氢加油合建站的总容积时,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6.储罐类型:①埋地;②地上;③埋地+地上。
三、逻辑关系
1.若指标06(企业类型)填①加油站时,则指标 07 总容积(量)只填写①油罐总容积 m3。
2.若指标06(企业类型)填②LPG 加气站③CNG 加气站④LNG 加气站、L-CNG 加气站、LNG 和 L-CNG 加气合建站任一时,则指标 07 总容积(量)只填写②气罐总容积 m3。
3.若指标06(企业类型)填⑤加氢站时,则指标 07 总容积(量)只填写③储氢罐总容量 kg。
4.若指标06(企业类型)填⑥加油加气合建站时,则指标 07 总容积(量)应填写①油罐总容积 m3②气罐总容积 m3两项。
5.若指标06(企业类型)填⑦加氢加油合建站时,则指标 07 总容积(量)应填写①油罐总容积 m3③储氢罐总容量 kg 两项。
6.若指标06(企业类型)填⑧加氢加气合建站时,则指标 07 总容积(量)应填写②气罐总容积 m3③储氢罐总容量 kg 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