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保证计划有效落实,保障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安措”)是指以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目的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配备维护、劳动条件和环境改善、消防和安保措施改进、安全培训宣传、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等措施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XX公司”)的安措计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 编制依据和原则
第四条编制依据
(一)国家公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电力行业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程、规定及安全通报提出的防范措施。
(三)XX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程、规定及针对事故提出的防范要求。
(四)安全巡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性评价、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安全监督与管理活动中,提出的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防护措施。
(五)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安保等方面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员工合理化建议和诉求。
(六)国内外在安全生产上的先进经验以及对电力安全技术有实际意义的措施。
第五条编制原则
安措计划的编制应结合XX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生产实际需要,以突出治理重点、合理利用资金、实现本质安全为目的,遵循“三优先、三结合”(即优先解决危及员工人身安全、优先解决影响范围大、优先解决安全风险高的问题;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结合、有效性和经济性相结合、实用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编制安措计划。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是XX公司安措计划归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XX公司安措计划管理。各专业部门是本单位安措计划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安措计划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XX公司安措计划的编制、上报,在上级单位安措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台账;负责XX公司安措计划的统计上报、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价工作。
(二)财务部门负责将安措实施相关支出预算纳入XX公司年度预算并下达。
(四)各专业管理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专业安措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和验收等工作,定期向综合办公室报送安措计划执行情况。
(五)物资部门负责组织物资、工程及服务类安措计划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
(六)审计部门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章 项目内容
第八条安措计划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一)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
1.为防止人员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环境(粉尘、毒气、噪声、电磁、高温)伤害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各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配备。
2.安全围栏(网、带)、安全标志、警示牌(线)等确保作业过程中人员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
3.电力安全工器具、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测和外委试验。
4.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所需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场所(含车载)维护。
5.其他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设备与设施。
(二)劳动条件和环境改善
1.防止电气误操作所需要的各种装置、工器具等的升级改造。
2.生产现场急救箱、急救用品的补充或更换。
3.生产场所工作环境(照明、护栏、盖板等)的改善。
4.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危险作业环境检测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改进。
5.危险物品储存、使用、运输、销毁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消防和安保措施改进
1.消防安全标志、应急照明、逃生类工具和设施的改进。
2.消防器材、工具、消防水系统以及火灾探测、报警、火灾隔离等设施的改进。
3.电缆隧道(沟、井、夹层)、蓄电池室等易燃易爆品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通风、照明等措施的改进。
4.安防系统的改进。
(四)安全培训和宣传
1.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以及持证上岗等培训。
2.企业员工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培训,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使用和应急救援、紧急救护等实训。
3.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的用品、器具的编印或购置。
4.安全警示教育室、安全培训(实训)室等建设及维护。
(五)应急体系建设
1.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报备及演练。
2.应急救援基干队伍建设。
3.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4.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及维护。
(六)安全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平台建设与完善,作业现场智能安全管控设备、远程视频设备的配备及其通信费。
2.安全监察、巡查所需录音、录像、摄影装备的配备。
3.事故调查、安全生产反违章、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及本单位研究并确认的外协支撑项目。
4.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完善。
第五章 编制和下达
第九条安措计划按照编制下达方式,分为综合计划类和自行管理费用(资本性和成本性)类安措计划。
第十条综合计划类安措计划:相关部门按照XX公司综合计划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做好项目储备、计划编制、分解下达和计划调整等工作。
第十一条自行管理费用类安措计划:相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安措需求,编制自行管理费用的安措计划,相关部门做好计划的上报、执行等工作。
第十二条安措计划汇总:由综合办公室汇总本单位综合计划类安措计划(附件1)和自行管理费用类安措计划(附件2)。每年4月份,形成年度安措计划下发,并报上级单位备案。
第六章 实施和验收
第十三条安措计划编制部门为安措计划项目实施的责任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分工予以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承担的安措计划项目。
第十四条安措计划费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做好专款专用,据实列支。
第十五条安措计划项目实施应严格遵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生产、招投标、物资、工程、审计、经法等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项目责任部门应对安措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跟踪、检查、指导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重大事项时,项目责任部门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协商解决有关事项,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十七条按季度开展安措计划项目费用执行情况统计分析,跟踪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对于逾期未完成的安措计划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应说明原因并制定完成计划,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安措计划项目完成后,应由项目责任部门组织进行验收。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安措项目,要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进行跟踪督办。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加强安措计划各环节管控,做到有效监督。各专业部门建立定期检查机制,保证安措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条综合办公室应监督本单位安措计划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定期开展总结评价。按年度统计本单位安措计划完成率,并形成总结报告,逐级报送上级单位安监部门。
安措计划完成率(%)=(项目完成率+资金完成率)/2;
项目完成率(%)=年度已完成安措项目数/年度计划应完成安措项目数;
资金完成率(%)=年度已完成安措资金/年度计划应完成安措资金。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发生员工伤亡事故的部门,综合办公室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处置。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XX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