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落实机电设备日、周、月检制度的通知范文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在机电管理层面上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事后检查向监督过程、参加检修过程转变,以此促进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基本检修制度”的自觉性,现做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生产、辅助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上岗制度”
1. 各单位班长(组长)组织参加日检项目,并阅签各班运行日志。
2. 各单位分管专业技术员、段长(主任)组织参加周检以上项目,并阅签班、日检项目。
3. 各单位分管副科长(副厂长、副队长)、主管技术员组织参加周(或月)检项目,并阅签周检项目。
4. 各单位行政正职组织参加月检及以上项目,并阅签周检项目。
二、各职能科(部)室执行定期参加月检
1. 机电科长秦志清、技术员张志涛参加四井一部皮带月检,参加综采二队月检;
2. 机电副科长王青峰、技术员张玉龙参加四井二部皮带月检,参加掘进二队月检;
3. 机电副科长王少雷、技术员张恒参加四井三部皮带月检,参加预备队月检;
4. 机电副科长赵燕魁、技术员李冠冠参加三井强力皮带月检;
5. 机电副科长邓悦、技术员胡晓建参加四井24强力皮带月检,参加掘进一队月检;
6. 机电副主任武保江、技术员杨燕飞参加四井-350强力皮带月检,参加综采一队月检;
三、执行说明
1. 所有组织和参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定期制度,定时、定人、定项目组织和参加检修。
2. 各单位根据设备、人员情况制定完善检修实施细则,项目要量化、细化到不可分割程度。
3. 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根据设备的更新改造和使用周期的变化随时修改、完善“检修制度”。
4. 各单位必须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对检修时发现的缺陷(不影响运行),不能够在检修时间内处理的,必须制定监护运行措施并限期处理消缺。
5. 各单位必须对设备配件、主要材料做到充分应有的备用。
6. 参加检修人员认真执行检修制度并填写检修记录;
7. 各单位月检时间按附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