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生产生活区域安全管理安全注意事项范文
(作者:似水无痕978时间:2020-02-14 09:04:50)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生活区域安全管理,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凡通过电站区域所有岗亭的车辆应配合接受停车检查并作好登记,检查项目包含车辆后备箱、驾驶室等,严禁车辆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易燃易爆等物品。
2.严禁未经许可在电站区域放飞或操控无人机等可携带危险物品的载具,一经发现立,驻厂武警与地方派出所将予以击毁。
3.职工亲属若要进入厂生产区域观摩学习,需提前向安监部报备,经安监部许可,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并在本厂正式职工的陪同监护下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若遇安保人员或生产人员询问,应积极配合。
4.所有人员应提高警惕,增强政治敏锐性,一经发现信访、维稳、安防、反恐、网络安全、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或其他任何不安全情况(如发现可疑物体)应立即通知安监保卫部等对口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电站生产生活区域安全管理安全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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