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人员及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老旧小区改造人员及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承包方人员管理:按照承包方投标承诺,需人员到岗履责,人员更换需履行变更手续,更换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一、因擅自更换人员的违约约定:
1、除发包人要求外,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私自更换,且本项目实行押证,在中标后至项目完成,承包人项目管机构所有人员证件由发包人保管,项目完成后退还。
2、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不得私自更换项目组人员,如发现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人,项目部其他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人。如经发包人同意确需更换,更换人员须至少与原派驻人员同等水平,并提供相应证书及单位缴纳的至少半年的社会保险。
3、项目负责人、项目部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如擅自缺勤,一经发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缺勤1天罚款1000元/人,关键性岗位等主要人员缺勤1天罚款500元/天。
4、承包人不得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如因拖欠工资引起上访等现象,发包人有权使用合同价款或履约保函进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处理,并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须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以上违约罚款将在合同价款中扣除,在罚款未落实前,即便已到履约保证解绑时间,发包人有权不对履约保证金等保证形式进行解绑。
二、工期和进度
1、施工组织设计
(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技术措施,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④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方案等,⑤承包人收到施工图后,应在7 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总监及发包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采购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分部分项具体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最迟不超过约定开工日期前7 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
2、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 天内批准。承包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全部项目的总进度计划,并合理分别制定工作内容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制定应有针对性,并明确各关键节点完成时点。
三、误期赔偿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政府及相关部门涉及对项目审批事宜、拆迁不到位等因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包含在总工期之内,工期应予以顺延;
2)政府政策性因素造成对工期的延误,工期应予以顺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本工程无法施工的地震、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情景。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每天按其合同施工部分总金额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施工部分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延误工期超过120 日后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另行承包给其他人继续施工,因解除合同造成的工程交接、施工费用的增加等产生的损失和因工程延误造成的利息支出、超期临安置费等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在罚款未落实前,即便已到履约保证解绑时间,招标人有权不对履约保证进行解绑。
四、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因承包人资金不到位造成工程停工、延期、工人上访、或者其他欠款造成纠纷或群体事件。
2、应服从建设单位的统一管理。结算资料或竣工验收资料不全、不及时、不按约定清场、不给予或不配合分包管理、未提供项目施工服务等其他事项。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扣罚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额,超出履约保证金额的从合同金额中扣罚。
五、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并继续施工,由承包人承担因变更施工队伍而发生和增加的全部费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额,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额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继续扣除。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六、本办法自2021年4月2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