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和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范文
近期和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围绕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和贯穿全年总体工作,对标对表落实年度非煤矿山目标考核任务,精准有效开展督导,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坚持统筹兼顾,体现有部署、有落实、有效果,确保各项工作互促互进,要深入扎实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切实增强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企业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全员责任意识,助推企业安全发展。要以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为契机,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尾矿库安全规程》等有关非煤矿山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根据《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大排查,对今年以来开展的大排查情况进行深入梳理,全面落实主要工作措施。按照应销尽销要求,强力推进剩余5座尾矿库实施销号。各有关县区要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大排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部署情况和自查自改情况以及安全隐患台账建立情况,确保大排查取得实效。各县区和马钢矿业资源集团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送大排查工作总结。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两个清单”要求,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同时,把大排查作为深化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的重要抓手,统筹推动专项检查、大排查以及安全生产隐患“三大”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四是继续强化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根据《在全市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强执法和督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对外包工程队伍管理,突出加强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分包转包、以包代管、违规挂靠承揽工程等现象的检查执法工作;市应急局将抽查非煤矿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检查和监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推动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约谈、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区和马钢矿业资源集团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是全面督查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今年以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特别是大排查、三年行动、安全技术会诊、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检测等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隐患问题,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上报,形成安全管理闭环。近期,市应急局将对安全技术会诊中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督查,对其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六是对标对表落实年度非煤矿山目标考核任务。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围绕省、市有关非煤矿山目标考核任务,主动对照自查,补缺补差,建立完善相关台账,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重点对标对表落实好以下重点考核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员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组织对本企业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辨识、分析、评估并制定风险清单,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原则完成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及时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重大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岗位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风险警示标志;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加强全员教育培训考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免要及时告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认真汲取山东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山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等事故教训,针对性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强化矿山基建安全管理和矿山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治理;深入开展入井人数超过30人地下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和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任务;坚决淘汰地下矿山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