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范文
按照市局要求,肥城海晶对2023年度企业依法办矿、依法开采、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执行、安全生产及下年度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是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1日,注册资金2亿元,由制盐区和矿区两部分组成,其中:制盐区坐落于边院镇盐化工业园区,建设有2套总计年产120万吨的热泵制盐装置,主要产品为精制工业盐和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矿区在制盐区东部约10公里,位于边院镇东向-东军寨村一带,矿区面积4.0595平方公里,主要由矿井、管线、矿部三部分。矿区目前共有8组(16口)采卤井,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管线包括矿区至制盐区长度各为10公里的输卤管道两条及矿区内部联接各矿井的玻璃钢管网。矿部主要建设有办公生活设施,采、输卤生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矿区生产规模为年产100万吨卤折盐。
二、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预计全年生产精制盐10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9亿元,实现利润8400万元,缴纳税金7300万元。
2、采矿许可证的相关情况
矿山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发证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采矿许可证号:C3700002013016130128474,采矿许可证2018年1月10日到期后又再次获得延续,延续后有效期至2033年1月10日。
3、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企业2023年严格按照中盐勘察设计院2012年编制完成的《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FD3区块岩盐矿(100万t/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采卤井的数量、位置、实际开采层位与方案一致,卤水输送方式与开发利用方案相同,采矿方案、开采范围与开发利用方案吻合。企业在开采过程中深入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全面落实“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开采回采率只有20%,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依据鲁自然资规〔2019〕2 号《关于山东省石墨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的公告》中关于回采率的评价指标,将矿山的开采回采率提高至25%,大大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企业自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存在无序的损化,贫化现象,没有擅自改变合理的采矿顺序和采矿方法,也没有擅自改变原工业指标的行为,矿山2023年度“三率”指标完成情况均高于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
4、资源储量情况
截止到2023年底,矿山累计查明资源:矿石量11.7亿吨,矿物量9.5亿吨吨。2023年实际采出矿物量100万吨,矿石量123万吨,动用矿物量400万吨,矿石量493万吨,截止到2023年底,保有矿物量:9.2亿吨,矿石量:11.36亿吨。
5、采矿权价款处置情况
企业于2012年4月6日以9100万元摘得采矿权并与原泰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当年一次性足额缴纳了9100万元采矿权价款。2023年肥城海晶暂无对采矿权价款进行处置的任务,因此也无需缴纳出让收益。
6、两案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为充分发挥岩盐资源优势,响应我市建设全国知名盐穴储能基地,助力泰安打造“储能之都”发展战略,延伸制盐产业链,满足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肥城海晶于2022年12月份,启动了总投资7亿元的二期制盐项目,即绿色生态精制盐(II期)及配套采输卤工程项目,项目于2022年12月15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2-370983-04-01-703311)。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肥城海晶委托第三方编制的《FD3矿段岩盐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FD3区块岩盐矿(扩能)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已通过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依据《FD3区块岩盐矿(扩能)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肥城海晶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编制了《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岩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3年8月4日该方案在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完成了公示。依据该方案,肥城海晶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义务,2023年在9个监测点实施了地面水平变形和地面垂直变形监测,累计监测了108点次。按要求分别于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对4个水质监测点进行了例行监测,累计监测了8点次。并分别对4个土壤监测点进行了例行监测,累计监测了4点次,同时提交如上监测报告。
按照方案要求,2023年总共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231.206万元。肥城海晶自2019年3月27日至2023年底累计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269.396万元。
7、绿色矿山建设情况
自2021年2月25日矿山被纳入第三批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以来,为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我司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常年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相关专题会议,明确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组建了领导机构,成立了以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绿色矿山建设的运行、组织工作。各部室、车间、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组织精干力量,保证人员、经费、工作措施到位,确保按期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并在常年的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做好矿山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并于2023年9月顺利通过了市局组织的绿色矿山核查。
8、安全生产情况
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2023年,企业采取了如下有力、有效措施,在各车间、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深入推进风险排查防控和隐患精准整治:
(1)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建立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健全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因此,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和主管为副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把握,利用各种大小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行动上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确保了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际效果。
(2)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公司领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号召各班组长和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组织班组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作业指导书》等,使广大员工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活动要求和处理方法,严格贯彻执行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和方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现运行状况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应急救援预案》,使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明确责任,自觉加压,认真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细化、量化,营造出了“人人关注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3)统筹兼顾,重点排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公司加大投入,既突出了隐患整改重点,又兼顾了公司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的协调统一;通过现场管理的检查评比,切实把各项整改目标落到了实处。截至2023年底,共排查隐患124项,整改率124项,整改率达100%,安全隐患排查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2024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4年,肥城海晶将在市局的监督管理和热心帮扶下,继续发扬2023年的工作作风,首先从做好年报编制开始,从上好开工第一课开始,从完成2023年度网上直报和网上公示开始,脚踏实地,抓好矿山基层工作,收集整理采输卤基础数据,努力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严格执行《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 FD3 区块岩盐矿(扩能)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开采,认真履行《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岩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绿色开采,为践行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