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2023年公司工作总结
2023年,余土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组织全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绩及亮点
(一)经营收入情况。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2023年我司需完成的经营收入考核目标为400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余土公司共收取454万元服务费,已超额完成13.5%。此外,我司积极配合巡察整改工作,已将建投、蓉盛、蓉源三家公司1262万元挂账服务费结清。截止目前,公司营收总额已达1716万元,预计至2023底全年营收总额可达1800万元。
(二)土方调度及土方收储情况。2023年初我司仅剩静一路、创业路两个场区尚在运营,且已收储总量均逼近设计收储上限,为缓解区内在建项目出土压力,我司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于2023年4月将芦箕弃土场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2023年1至10月期间,静一路弃土场共有桂花路、佳辰路等7个区内在建项目进场弃土;创业路弃土场共有平安大桥等14个区内在建项目进场弃土;芦箕弃土场共有武陵大道快速路二标、江坝乡村振兴提升2个区内在建项目进场弃土。截止目前,三个场区总计收储23个项目106万方弃土。
此外,为缓解弃土收储压力,我司1至10月共召开了四次建投公司项目内部土方调度会,会议依据就近调配原则,共平衡建投公司110个在建项目土石方,项目之间相互消化种植土29.26万方、路基土38.55万方、风化岩37.68万方、杂填土66.92万方。
(三)新弃土场建设工作及下一步建设计划
1.大型弃土场建设推进进展情况。为长期、有效缓解我区在建项目弃土难问题,2023年4至5月,我司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南部村庄进行新弃土场选址工作,综合土地性质、地势地形、人居环境、道路安全等选址必要条件,最终选取了茶元村、龙井村、上元村及蓉龙公墓二期四个点位,并上报至区渣土办各成员单位讨论。经成员单位实地考察,认为仅我区蓉龙公墓二期(潭东镇茶元村与章贡区沙石镇交界位置处)点位满足新建大型弃土场的所有条件。随即,我司立即开展了选址初步设计相关工作,现有设计成果表明,依据地形图测算,该点位建设弃土场占地面积最大可达2700亩,总收储量最大可达3950万立方米,使用期限约为15年。因项目涉及章贡区沙石镇2000亩林地的征收及后续土地管理使用的问题,2023年9月,我司已协助管委会发函至章贡区人民政府,请求章贡区人民政府支持设立该项目,并指导、协助开展2000亩林地征收工作。
2.临时弃土场建设推进进展情况。为解决近期区内在建项目弃土问题,2023年10月,我司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办、区征拆搬迁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等渣土办主要成员单位选定了滨江北大道南侧、薰衣草路东侧、扶桑路西侧附近区域林地作为临时弃土场,初步估算该弃土场建设完成后,可收纳15万方土石方,使用期限约为2个月。因该选址范围内均为林地,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办要求需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后方可使用,下一步我司将按照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办办理临时用地要求,选取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复绿方案)编制单位,及时完善临时用地手续,解决好当前在建项目的弃土问题。
(四)安全生产情况。2023年1至10月,除日常安排员工巡视巡察外,我司还组织了6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其中组织涉电专项检查2次,发现创业路、坞埠弃土场涉电隐患2处,已通过增设安全警示带、警示牌等措施完成整改(详见附件);组织重大节假日前专项安全生产检查2次,未发现任何问题;组织汛期、台风季等恶劣天气专项安全生产检查2次,发现弃土场二期下游砖砌排水沟坍塌,因该项目还在合同质保期内,现已通知施工单位完成修复(详见附件);在日常巡察时,发现坞埠、茶元二期弃土场内值班板房大门被人为破坏,空调、柴油清洗机等固定资产有被盗风险,因及时发现,已将相关固定资产移送至安全地点存放。
二、存在的问题
(一)弃土场储量不足。经统计,2023年11月至2024年春节,仅区建投公司在建项目就需出土50万方,我司新设立的的箩渡村临时弃土点仅可收纳15万方土石方,使用期限为2个月。预计2024年元旦以后,区内建设项目渣土需拉至其他中心城区弃倒。
(二)新弃土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新弃土场需占用2000亩章贡区林地,我区已发函至章贡区人民政府,请求章贡区人民政府支持项目建设,但章贡区人民政府近期函复因涉及占用林地及影响其城市规划方案等因素目前可能无法支持该项目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一)加强土方调度。在弃土场储量不足现状下,我司拟提升公司项目内部土方调度会召开频率,确保能及时掌握公司各在建项目弃方、缺方数据,合理调配,做好内部消化工作。
(二)加强调研。走访周边中心城区,深入了解各区弃土位置及弃土收费标准,为我区项目弃土外运做好准备工作。
(三)跟进新弃土场建设事宜。积极对接章贡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新弃土场可用范围,并尽快完成建设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