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质部工作总结范文
项目部安质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质安科在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以省厅市局对质量监督考核为契机、以“质量年”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监督站自身建设,进一步改革完善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巡查力度,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强对建筑节能、园区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工作,切实提高质量监督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小结
1、2020年初召开了2020年建设、监理、施工、地勘、质监员等一系列质量安全会,总结了2019年工作、规划了2020年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工作任务。
2、派员参加了在贵阳举办的质量监督员继续教育培训。
3、召开了质量年活动动员会,在9月份“质量月”活动全面启动。
4、召开了各季度质量安全会议。
5、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月启动大会。
6、制定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7、不断提高站内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不仅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是长抓不懈,在业务上,一方面定期组织科室人员集中学习各种规范和条文,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和交流会,以此来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
8、完成了领导的其它工作。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一)工程质量监督
1、将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放到工程巡查和重点部位抽查,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下发《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
2、督促施工单位等相关主体、人员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二)工程安全监督
为进一步强化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我科室按照市安委会和市住建局统一部署要求,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节后复工检查、全年安全大检查、汛期安全大检查、起重设备专项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累计检查项目78余个(次),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65份,共257条,现场纠正不文明施工8个,停工通知12份。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建筑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认真开展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我科继续加强建筑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按照工管委部署,结合“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7个100%的要求。通过整治,在一定程度遏制了施工扬尘带来的空气污染。按照工管委安排,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老鹰山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保障工作,并按照制定的技术整改方案推进项目技术改造工作。
(四)积极督促完善老鹰山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
针对开发区老鹰山片区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的问题。经水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我局牵头启动水城县老鹰山片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主要围绕老鹰山片区水矿技校周边生活区域雨污水管网进行实施建设改造:采用潜望镜、机器人等排查管网共计31251.88米,排查检查井909个,存在问题1245个,整改问题1245个(其中整改雨水管网问题767个,污水管网问题478个),清淤大约6800米,破路面挖沟埋管网约900米其中污水760米,雨水140米。堵漏70处,堰湖周边安装临时化粪池5个,建收集管网842米。
(五)推进重要文件落实
针对在建各项目的建设进程,我科室在工程实施中宣贯国家准则和规范,特别是《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细则》(住建部31文件,住建部31号令,贵州省79号文件)、《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导则》,向所有建设项目组织培训4次,通过APP、转发文件宣传多次,项目始终以这些标准为指导,同样,我科室在检查监督中科学合理利用方式方法指导施工规范开展,尤其在贵阳举办的质量监督员继续教育培训后,我科室根据《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导则》立即更新检查表并要求建设项目按照该文件完成施工有关资料。在检查中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准则,严格按照标准督促参建单位履行落实职责和管理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少数建设单位缺乏工程建设法规意识,扰乱市场秩序,在不办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纵容施工企业盲目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及监督管理。
2、监理单位中的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低,不能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问题,个别总监现场到位次数较少。
四、下年工作计划
1、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安全工作研讨学习,开展各类质量安全讲评活动,提高全员素质;
2、大力开展日常抽查和各类专项质量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和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
6、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
7、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监管,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进一步强化施工图审后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
9、积极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我科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开工条件审查工作,管控好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好安全监督计划,重点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减少关键部位和主要工序的安全隐患,消除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发区建设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