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范文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在水务局党委的领导下,我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我所分管的水库站、防办、水政、河长办、计财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未发生较大或以上事故的目标,有效促进水务工作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如下:
一、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分管领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学习。今年以来,加强分管部门及个人的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水利部安全法规、省市县各级规章文件要求,有效的引导了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形成自觉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强化了主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的理念,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排除安全隐患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了县安办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局安办组织相关股室人员按上级要求经常深入基层和街道人口密集处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组织参加了局机关股室、站、所、镇(街道)水利管理站、局属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大型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并向各部门负责人及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发放了《泸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警示卡》;对监管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村镇饮水安全生产、水库防汛安全生产等,分别组织对相关管理对象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求,与各直属单位、股室签订了《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文要求相关业务股室与被管理对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督促落实,做到了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同时强化对业务安全工作的责任分解,各项目均按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水利工程管理规定、安全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十余个规定和制度,重点针对水库、大坝安全强化管理,重点水利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程制定安全职责、制度。
(四)加大排治力度。一是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分管领域全年发现了各类安全隐患20处并进行了及时整改,整改率达到100%;二是开展重点专项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两会”、汛期、国庆、十九大等重要节点时期加强了专项检查;三是汛期重点督查和指导各镇(街道)落实组建防汛队伍、齐备防汛物资、防汛值班等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四是督促各业务股室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专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对相关业务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
(五)开展打非治违。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年共组织暗访6次,暗访企事业单位24家次,依法查处和纠正各类违章行为5起。
(六)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和修订了相关单位、水利工程等安全应急预案,在水务局组织开展了防洪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参加指导各镇(街道)组织的防汛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意识不强。有少数职工,特别是在建施工单位部分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思想上不重视,对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安全检查不到位、相关资料不认真对待、不按规定完善。总认为不会出安全事故,吊以轻心,出现了个别施工工程发生了一些小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落实得不好,部分部门、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对所管业务的安全工作没尽到职责,没有按水务局的“五级监管责任体系”规定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对个别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三)培训教育落实不好。特别是部分施工单位,对一线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做得不好,经检查,个别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只是完成形式,没有实际意义。
(四)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不了解、对检查资料、内容不熟悉,检查时对有些安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者没有及时提出,使有的隐患仍然存在,排查整治不彻底。
(五)安全措施不到位。主要是部分施工单位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标志标识不规范、齐全;施工、监理日志,安全培训资料、安全检查和整改资料不规范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将继续坚持“一岗双责”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切实抓好全县水务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